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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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试行)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工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服务型工会的重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送温暖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困难职工、特殊困难群体实现解困目标,逐步提高其工作生活质量,解决农民工生产生活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为党和政府分忧。

二、方式方法

(一)确定帮扶对象及内容

帮扶对象包括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家庭,因待岗失业、患病、子女上学、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困难劳模、残疾职工、单亲职工、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有困难的来京务工人员等。帮扶内容包括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就业帮扶、医疗救助、助学帮扶、心理疏导等。

(二)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开展日常帮扶救助工作

通过三级服务体系接待窗口及12351职工服务信息平台,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临时生活救助等服务,广泛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调整情况,帮助职工落实相关政策。

(三)完善传统帮扶活动

在坚持“两节送温暖、三八助单亲、五一关爱劳模、九月金秋助学、日常互助互济”等传统帮扶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季节、不同困难群体特点及帮扶需求,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慰问活动;建立工会服务站与贴心人服务队的联系沟通制度,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继续发挥领导干部联系困难职工、集体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制度的作用,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在搞好物质帮扶的基础上,加强对职工技能、岗位、文化、

健康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

(四)实施项目帮扶

针对纳入我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的困难职工,采取分类、专项帮扶措施。

1.就业帮扶。利用职工服务信息平台,宣传相关就业政策,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待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试点创办“技能培训基地”、“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开展满足职工需要的各类培训,鼓励实施定向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对就业困难职工组织培训,推荐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发挥工会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作用,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举办就业指导讲座,探索实施小额贷款等,促进待岗失业人员及困难职工未就业子女尽早实现就业、创业。

2.医疗救助。依据困难职工档案,统计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数量、每年医药费支出情况及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报销后的经济负担,区分“享受低保”、“应保未保”、“低保线以上”等情况,制定医疗救助款种类和救助标准,通过职工互助服务卡发放救助款,减轻困难职工医药费负担;探索为困难职工免费提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在职职工重大疾病”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增强困难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3.助学帮扶。依据困难职工档案,统计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情况及学费需求,按照不同教育阶段,区分“享受低保”、“应保未保”、“低保线以上”等情况,结合单亲家庭等特殊因素,制定助学金种类和救助标准,通过职工互助服务卡发放助学金,确保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上不起学。

4.心理疏导。举办心理健康综合讲座或社交、择业、婚恋、子女教育等专题心理讲座,引导职工以健康心态面对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促进职工心理素质的提高;有条件的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工会服务站设立“心理咨询”服务项目,聘请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对职工进行心理咨询帮扶。

5.帮扶农民工。依托三级服务体系,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临时生活救助等日常帮扶;办好农民工夜校、“农民工书屋”,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作用,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机会;继续组织好夏

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节日返乡购票等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大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广泛搭建帮扶救助平台

通过社会化运作,实现工会与其他组织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联合残联、妇联等组织落实残疾职工、单亲女职工相关政策,解决实际困难;联合有关单位,探索设立爱心超市、爱心医院、爱心药店、爱心学校等,为困难职工提供优惠便利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管理

按照项目齐全、分类精细、数据分析便捷的要求,建立北京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根据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情况,组织摸底调查,及时更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二)做好帮扶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依据困难职工档案,做好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及帮扶需求分析,围绕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就业帮扶、医疗救助、助学帮扶等内容,制定帮扶救助方案,策划具体帮扶项目。

搞好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积极推动各项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在做好传统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市总根据帮扶资金规模,围绕不同困难群体需求,组织开展以“温暖就业情”、“温暖求学路”、“温暖健康行”等为主题的项目制、个性化帮扶;依托职工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准入机制,搞好爱心超市、爱心医院、爱心药店、爱心学校等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互助服务卡的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便捷的免费、优惠服务。区县、局总公司工会针对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特色帮扶活动。

(三)搞好跟踪问效

利用职工服务信息平台,公开帮扶项目、内容、效果等情况,建立在线评价系统,接受工会干部、职工群众及社会监督;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定期整理分析,及时总结提高。

四、职责分工

(一)市总工会

源头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对全市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组织送温暖工程整体策划,制定具体帮扶项目;多渠道募集帮扶资金,壮大帮扶实力;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具体指导各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承担日常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信息的即时记录工作,定期分析全市困难职工档案及帮扶救助信息总体情况,为送温暖工程决策提供依据。

产业工会(部门)负责本系统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筹划和实施;落实市总具体帮扶项目;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定期上报困难职工档案及帮扶救助信息,并汇总报送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二)区县总工会

负责本地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筹划和实施;落实市总具体帮扶项目;做好日常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信息的即时记录,督促所属工会服务站定期上报困难职工档案及帮扶救助信息,并汇总上报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三)局总公司工会及基层单位工会

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筹划和实施;落实具体帮扶项目;记录、汇总困难职工档案及帮扶救助信息,并定期上报相关产业工会(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帮扶的工作机制

以三级服务体系为基础,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帮扶的工作机制,使困难职工求助的问题能够根据困难程度和帮扶需求分级对待、分层处理。各级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工会服务站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制定《帮扶救助办法》,开展日常救助工作;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上一级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二)建立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总作为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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