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与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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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5)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人 防工程,如上述项目与其他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6)单建地下车库工程,如顶板高出室外地坪1.5米,可按其面积3%修 建人防工程;
(7)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中包括保留现状面积指标的,现状工程在86年 5月20日之前建设完成的(学校建设项目于2004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计算应建人防面积指标;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四、重点审查 1.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提
出配建人防工程面积要求; 2.拟定人防工程位置、战时功能、平时用途
、抗力等级、防化级别、室外出入口位置 等;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五、人防面积指标计算
(1)10层以上(含)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第10层标准层面积指 标计算;
(8)为配建人防工程增加的地下面积,可不再核算人防工程面积指标; (9)工业用地内的建设项目M1\M2\M3除办公、研发、食堂、宿舍、机动
车库以外的建设项目,均可认定为生产厂房,不计算人防工程面积指 标;高薪技术产业用地M4、绿隔产业用地M9、其他多功能用地F3及其 他各类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如包涵工业厂房(以规划部门出具 的规划意见复函明确的意见为准),可认定为工业厂房,不再核算人 防面积指标。
人防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及相 关政策规定
二O一三年十二月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分类
1.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4.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5.人防工程施工图专项技术审查 6. 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5个工作日)
部分)、区域位置图、图例(按战时功能划分); (3)图中应将规划人防工程位置按照图例涂深,标明人防工程室外出
入口及通道位置、标明人防工程角点坐标、标明人防工程警报控制室 位置; (4)图纸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 向按顺时针方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左侧预留装订位置; 5.其他有关文件。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三、重点审查 1.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提出配建人防工程
面积要求; 2.拟定人防工程位置、战时功能、平时用途、抗力等级、防
化级别、室外出入口位置等; 3.建设单位如有易地建设意向的,应审核易地建设申请理由
是否符合易地建设批准条件。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四、服务程序
绿色通道项目的处理方法:
咨询意见不能作为初步设计审查正式收件的 条件和正式申报材料。可以提前对设计文 件进行技术性审查,但是不能出正式件。 等到程序完善后再按照程序办理正式手续 。
案例分析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一、审批权限划分 同咨询服务审批权限 二、申报材料: 同咨询服务申报材料 三、图纸要求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4份),图纸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图纸应加盖设计单位报审印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 (2)图中应包含经济技术指标、人防工程规划明细表(同申请表右半
1.受理窗口出具收件单。 2.审批人员接受咨询,视情况组织召开咨询会议: (1)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原则上应组织上会集
体讨论涉及方案; (2)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易地人防工程
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上报局长办公会审议 ; (3)方案审查会原则上每周二上午、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 一上午召开;
一、审批权限划分 1.下列项目由市民防局办理: (1)国家及市级折子工程、重点工程、机要工程及驻京部队建设项目; (2)地铁工程、医院工程; (3)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建设项目; (4)海淀区、远郊区(县)总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项目。 2.前款设定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县)民防局办理人防工
(2)10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10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4)单建工程(地上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注: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其竖向分割,分类计算人防面积指标
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注明: (1)总建筑面积指规划部门批准的地上、地下面积总和,包括保留现状部分面
积;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以规划部门批复的总规模为准; (2)上述各类项目均不含应按隶属系统交由国家机关人防办、中直机关人防办
办理的建设项目。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二、申报材料:
单体项目 1.《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2.《建设项目各层面积指标明细表》(由Leabharlann Baidu计单位自行制作表格,需注明各层建筑面积及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建设项目设防方案 • (1)人员掩蔽工程:东城区、西城区按照规划总人口数X1.2计算;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按照规划总人口数X1.4计算;其 他区域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划总人口数X(1.0~1.2计算);服务半 径不宜大于200米。考虑人员掩蔽工程数量严重不足,目前人员掩蔽 工程面积原则上按规划人口数X2考虑,大型公建项目考虑临时人员掩 蔽需求,地上面积10万平方米配建2000~4000㎡人员掩蔽工程。 • (2)专业队工程:建设项目按地上建筑面积10~20万平方米设置1处 专业队工程;地上建筑面积20~50万平方米设置2处专业队工程;地 上建筑面积50~70万平方米设置4处专业队工程;地上建筑面积70万 平方米以上设置6处专业队工程;每个专业队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800 平方米。按照执行防空勤务不同,专业队工程可分为抢险抢修、医疗 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7大种类,居住区一般配 置治安、消防、医疗救护专业队工程。
地下各层平时用途);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复印件); 4.建设方案图(一套); 5.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意向的,还需提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书面申请 6.其他有关文件。 区域项目 1.《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2.《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复印件); 4.人防工程建设设防方案总平面图1份; 5.上会项目汇报资料PPT文件(可选) 6.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意向的,还需提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书面申请; 7.其他有关文件。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15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8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人防工程施工图专项技术审查 (12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 (1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认可、竣 工验收备案
审 批 工 作 流 程 图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5)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人 防工程,如上述项目与其他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6)单建地下车库工程,如顶板高出室外地坪1.5米,可按其面积3%修 建人防工程;
(7)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中包括保留现状面积指标的,现状工程在86年 5月20日之前建设完成的(学校建设项目于2004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计算应建人防面积指标;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四、重点审查 1.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提
出配建人防工程面积要求; 2.拟定人防工程位置、战时功能、平时用途
、抗力等级、防化级别、室外出入口位置 等;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五、人防面积指标计算
(1)10层以上(含)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第10层标准层面积指 标计算;
(8)为配建人防工程增加的地下面积,可不再核算人防工程面积指标; (9)工业用地内的建设项目M1\M2\M3除办公、研发、食堂、宿舍、机动
车库以外的建设项目,均可认定为生产厂房,不计算人防工程面积指 标;高薪技术产业用地M4、绿隔产业用地M9、其他多功能用地F3及其 他各类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如包涵工业厂房(以规划部门出具 的规划意见复函明确的意见为准),可认定为工业厂房,不再核算人 防面积指标。
人防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及相 关政策规定
二O一三年十二月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分类
1.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4.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5.人防工程施工图专项技术审查 6. 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5个工作日)
部分)、区域位置图、图例(按战时功能划分); (3)图中应将规划人防工程位置按照图例涂深,标明人防工程室外出
入口及通道位置、标明人防工程角点坐标、标明人防工程警报控制室 位置; (4)图纸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 向按顺时针方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左侧预留装订位置; 5.其他有关文件。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三、重点审查 1.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提出配建人防工程
面积要求; 2.拟定人防工程位置、战时功能、平时用途、抗力等级、防
化级别、室外出入口位置等; 3.建设单位如有易地建设意向的,应审核易地建设申请理由
是否符合易地建设批准条件。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四、服务程序
绿色通道项目的处理方法:
咨询意见不能作为初步设计审查正式收件的 条件和正式申报材料。可以提前对设计文 件进行技术性审查,但是不能出正式件。 等到程序完善后再按照程序办理正式手续 。
案例分析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一、审批权限划分 同咨询服务审批权限 二、申报材料: 同咨询服务申报材料 三、图纸要求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4份),图纸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图纸应加盖设计单位报审印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 (2)图中应包含经济技术指标、人防工程规划明细表(同申请表右半
1.受理窗口出具收件单。 2.审批人员接受咨询,视情况组织召开咨询会议: (1)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原则上应组织上会集
体讨论涉及方案; (2)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易地人防工程
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上报局长办公会审议 ; (3)方案审查会原则上每周二上午、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 一上午召开;
一、审批权限划分 1.下列项目由市民防局办理: (1)国家及市级折子工程、重点工程、机要工程及驻京部队建设项目; (2)地铁工程、医院工程; (3)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建设项目; (4)海淀区、远郊区(县)总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项目。 2.前款设定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县)民防局办理人防工
(2)10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10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4)单建工程(地上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注: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其竖向分割,分类计算人防面积指标
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注明: (1)总建筑面积指规划部门批准的地上、地下面积总和,包括保留现状部分面
积;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以规划部门批复的总规模为准; (2)上述各类项目均不含应按隶属系统交由国家机关人防办、中直机关人防办
办理的建设项目。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二、申报材料:
单体项目 1.《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2.《建设项目各层面积指标明细表》(由Leabharlann Baidu计单位自行制作表格,需注明各层建筑面积及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建设项目设防方案 • (1)人员掩蔽工程:东城区、西城区按照规划总人口数X1.2计算;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按照规划总人口数X1.4计算;其 他区域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划总人口数X(1.0~1.2计算);服务半 径不宜大于200米。考虑人员掩蔽工程数量严重不足,目前人员掩蔽 工程面积原则上按规划人口数X2考虑,大型公建项目考虑临时人员掩 蔽需求,地上面积10万平方米配建2000~4000㎡人员掩蔽工程。 • (2)专业队工程:建设项目按地上建筑面积10~20万平方米设置1处 专业队工程;地上建筑面积20~50万平方米设置2处专业队工程;地 上建筑面积50~70万平方米设置4处专业队工程;地上建筑面积70万 平方米以上设置6处专业队工程;每个专业队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800 平方米。按照执行防空勤务不同,专业队工程可分为抢险抢修、医疗 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7大种类,居住区一般配 置治安、消防、医疗救护专业队工程。
地下各层平时用途);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复印件); 4.建设方案图(一套); 5.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意向的,还需提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书面申请 6.其他有关文件。 区域项目 1.《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2.《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复印件); 4.人防工程建设设防方案总平面图1份; 5.上会项目汇报资料PPT文件(可选) 6.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意向的,还需提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书面申请; 7.其他有关文件。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 (15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8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人防工程施工图专项技术审查 (12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 (1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认可、竣 工验收备案
审 批 工 作 流 程 图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