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爱心妈咪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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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爱心妈咪小屋”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间层次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服务工作,响应苏州市总工会“妈妈驿站”计划,努力帮助女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爱心妈咪小屋”项目的通知》,园区总工会将命名一批“爱心妈咪小屋”。现就做好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硬件设施符合“七有”标准。(1)有一个干净整洁、私密安全的房间;(2)有桌子和至少2把椅子(沙发);(3)有电源插座(用于吸奶器等设备);(4)有水池(供清洁使用);(5)有冰箱、微波炉、消毒奶锅等电器;(6)有储物柜;(7)有母婴健康宣传品(杂志、报刊、海报等)。
2、设有关爱使者。关爱使者主要负责小屋日常运营和组织各项活动,了解本单位孕产期女性情况,为有需求的女职工提供私密空间、孕产知识及其他贴心服务,组织、协调相关培训和活动。
3、拥有统一标识。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标识的铭牌,便于女职工识别和使用。
4、管理制度明确。制定清洁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有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做到使用私密、清洁有序。
5、环境安全舒适。作为妈妈们休息的公共空间,小屋要全面考虑舒适、私密、卫生和安全,需设置门禁权限或专门钥匙,对于使用人员实施登记。
二、申报对象
凡建立符合以上标准的“爱心妈咪小屋”并正常运作的单位均可申报,以往命名过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法
1、由中间层次工会负责统一扎口申报以及实地验收。
2、每个申报单位均需填写“爱心妈咪小屋”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18年5月17日前报园区总工会。
3、申报表电子文档和反映“爱心妈咪小屋”实景的数码照片(5张,写清单位全称)同时发送至zoulihong@。
4、园区总工会将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命名验收合格的“爱心妈咪小屋”,并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附件:“爱心妈咪小屋”申报表
苏州工业园区总工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
“爱心妈咪小屋”申报表申报单位工会:____________
备注:
1、请按照表格逐项填写,便于审定工作顺利进行。如无填写内容,直接填写“无”;
2、该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工会、中间层次工会和园区总工会各存档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档上报至园区总工会(表格可在园区工会工作网络服务平台上下载);
3、随本表一起报送“爱心妈咪小屋”全景及配套设施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