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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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88号2005年12月30日
各银监局:
现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指引》于2006年1月1日起试行,对于各类商业银行2005年度的评级,仍然沿用原来的风险评级办法。
二、试行阶段,需要对定量指标的选择、权重系数的设定、标准值和分值区间的设置进行更加充分的数据测试,必要时对有关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及其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各项评价标准在“打分”体系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请各银监局认真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三、《内部指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方法,其中定性因素的评价是难点,对于评级人员要求较高,评级人员须具备良好的监管业务素质和丰富的监管工作经验,并且充分了解和熟悉监管评级的所有要素以及评级原理和方法,能够依据定性评价因素及其细化的评价标准对银行做出客观、准确的分析预测和判断评价。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收集评级信息的情况、对监管评级的理解和认识等方面的差异,很容易造成评级尺度不一,严重影响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因此,请各银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内部指引》的顺利实施。
四、监管评级有效的推行和使用,还有赖于规范的评级程序和工作制度。因此,《内部指引》规定了严密规范的评级操作规程和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请各银监局结合银监会监管业务流程再造和监管资源整合等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做好评级工作,以确保评级工作质量。
五、按照“1104工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规划,《内部指引》试行后,银监会将据此开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子系统”,实现定量指标评价的自动化,定性因素评价的规范化,并通过该系统对评级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提高评级工作的效率。
六、各级监管机构及其参与评级工作的监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监管评级结果的误用和滥用。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商业银行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为推行同质同类银行比较和差别监管模式,逐步统一同质同类银行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管评级工作,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现行的评级体系进行整合、修订和完善,依据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借鉴国际通用的“骆驼(CAMEL)评级体系”,广泛吸收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地区监管机构关于监管评级的良好做法,并充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
(一)有利于监管机构全面掌握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建立了一个对银行机构的风险和经营状况的分析框架,提出了一系列分析银行风险的方法与标准,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判断银行的风险状况和严重程度。
(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监管评级通过对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管理要素的评价,系统地分析、识别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监管机构据此确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它既是对监管机构一个
周期的持续监管的总结,同时也为下一个周期的持续监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是对商业银行实施持续监管的重要监管工具。
(三)有利于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本指引适用于对上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
本指引不适用于新设立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可以依据本指引对新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试评级,但是评级结果不作为正式评级结果,且不与其他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作比较。
第二章评级要素
一、资本充足状况(CapitalAdequacy)
(一)定量指标:
1.资本充足率;
2.核心资本充足率。
(二)定性因素:
1.银行资本的构成和质量;
2.银行整体财务状况及其对资本的影响;
3.银行资产质量及其对资本的影响;
4.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或通过其他渠道增加资本的能力,包括控股股东提供支持的意愿和实际注入资本的情况;
5.银行对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情况。
二、资产质量状况(AssetQuality)
(一)定量指标:
1.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资产率;
2.正常贷款迁徙率;
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4.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5.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授信集中度;
6.全部关联度;
7.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二)定性因素:
1.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变动趋势及其对银行整体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
2.贷款行业集中度以及对银行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
3.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及其有效性;
4.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5.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及其管理状况;
6.贷款以外其他资产风险管理状况。
三、管理状况(Management)
(一)银行公司治理状况:
1.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结构;
2.银行公司治理的决策机制;
3.银行公司治理的执行机制;
4.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
5.银行公司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内部控制状况:
1.内部控制环境;
2.风险识别与评估;
3.内部控制措施;
4.信息交流与反馈;
5.监督评价与纠正。
四、盈利状况(Earnings)
(一)定量指标:
1.资产利润率;
2.资本利润率;
3.成本收入比率;
4.风险资产利润率。
(二)定性因素:
1.银行的成本费用和收入状况以及盈利水平和趋势;
2.银行盈利的质量,以及银行盈利对业务发展与资产损失准备提取的影响;
3.银行财务预决算体系,财务管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五、流动性状况(Liquidity)
(一)定量指标:
1.流动性比例;
2.核心负债依存度;
3.流动性缺口率;
4.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
5.(人民币、外币合并)存贷款比例。
(二)定性因素:
1.资金来源的构成、变化趋势和稳定性;
2.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资金头寸的调配情况;
3.流动性的管理情况;
4.银行以主动负债形式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
5.管理层有效识别、监测和调控银行头寸的能力。
六、市场风险状况(SensitivitytoMarketRisk)
(一)定量指标:
1.利率风险敏感度;
2.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二)定性因素:
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控;
2.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3.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4.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七、评级结果
单项要素评级和综合评级结果均以1级至6级表示,越大的数字表明越低的级别和越高的监管关注程度。
(一)单项要素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