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常用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处理原则复习过程
第四节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及处理原则
第四节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及处理原则抗结核药物与其他药物一样,在解除结核病患者病痛,消除结核病传染源的同时,可能会产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给患者带来额外痛苦甚至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一、肝损伤引起肝损伤的主要药物有异烟肼、吡嗪酰胺、利福平、乙硫异烟胺/丙硫异烟胺和对氨基水杨酸,其次有氟喹诺酮类和乙胺丁醇等。
1.临床表现(1)肝适应性反应: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轻度升高,患者无明显症状,一段时间后肝酶恢复,常称为一过性转氨酶升高。
(2)肝细胞损伤致肝炎表现:轻者主要为上腹部不适,可有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症状,重者除消化系症状外可有乏力、发热,有的患者伴有皮肤、巩膜黄染,尿色加深和/或肝区痛、肝大等表现。
实验室检查ALT升高在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有的可伴有胆红素增高。
(3)胆汁淤积表现:主要表现为肝内淤胆和肝外胆管阻塞症状,可有黄疸、发热、皮肤痒、尿色深,同时有腹胀、食欲差、恶心、呕吐、肝区痛等症状。
有的患者尚有过敏症状,包括皮疹、浅表淋巴结肿大、关节痛、心肌炎等,个别严重患者并有溶血性贫血、急性肾功能衰竭。
(4)急性、亚急性肝功能衰竭:病情进展快,病死率高,主要表现有黄疸、腹腔积液,凝血功能障碍和出血,可在皮肤、消化道,严重者可出现颅内出血。
肝脏进行性缩小,转氨酶明显增高,病人极度乏力,厌食、呕吐,可出现精神症状,发生肝性脑病,肝、肾功能衰竭。
2.处理原则(1)无明显症状的单纯性ALT升高,但小于正常值上限3倍,无黄疸,可在密切观察下给予保肝治疗和继续抗结核治疗。
如肝酶继续升高或出现症状应考虑停用可疑药物。
(2)肝酶大于正常值3倍及以上,患者有症状或伴胆红素增高,一般需停用可疑药物,保肝治疗,密切观察。
(3)肝酶大于正常值5倍及以上,有明显黄疸时,应立即停用所有相关药物,积极保肝治疗并适当予以支持治疗。
严重肝损伤及有肝功能衰竭表现应住院救治。
(4)保肝治疗除休息、营养支持和维持电解质、热量平衡外,常用保肝药有抑制炎症反应的甘草酸制剂、双环醇、还原性谷胱甘肽、水飞蓟类等,增强肝脏解毒功能的还原性谷胱甘肽、葡醛内酯、S-腺苷蛋氨酸等,稳定肝细胞膜促进修复的多烯磷脂酰胆、甘草酸类、水飞蓟类也有此作用,还有以五味子素为基础的降酶药,但对降酶药的作用尚有争议。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肝脏毒性
总结词
抗结核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肝脏毒性,表现为血清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 转氨酶(AST)升高、黄疸、肝大等。
详细描述
肝脏毒性是抗结核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发生率约为10%~30%。药物剂 量越大、疗程越长,对肝脏的毒性作用越明显。轻度肝脏毒性可表现为乏力、恶 心、纳差等,重度肝脏毒性则可能出现黄疸、肝衰竭等严重后果。
遵循医嘱
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服用 药物,不要随意更改剂量 或停药。
饮食调整
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避 免过度饮酒和吸烟,同时 注意补充营养,特别是维 生素和蛋白质。
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
轻度不良反应
如恶心、呕吐、头痛等, 可以采取减量或停药的方 式缓解症状。
中度不良反应
如皮疹、瘙痒、发热等, 需要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 药物治疗或更换其他药物 。
不良反应的发生机制
抗结核药物对正常组织或细胞的损伤
01
由于药物的作用机制,抗结核药物可能对某些正常组织或细胞
产生损伤,如肝、肾功能异常等。
免疫系统异常
02
抗结核药物可能触发免疫系统的异常反应,如过敏反应等。
药物相互作用
03
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时,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协同作用。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
02
应的具体表现
详细描述
对视神经的影响可能与药物种类有关。如出 现相关症状,需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 情况调整治疗方案或停药。同时,保持良好 的生活习惯和饮食结构也有助于缓解症状。
总结与展望
05
对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认识与总结
1. 肝肾功能损害
抗结核药物可能导致肝肾功能损害,严重 时可能需要进行停药或减量。在用药期间 ,医生会定期检查患者的肝肾功能。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2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2引言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全球范围内都存在着较高的感染率和死亡率。
为了治疗结核病,人们广泛使用抗结核药物。
然而,抗结核药物的治疗过程中常常遇到不良反应,这给治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常见的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药物不良反应1. 肝脏损害抗结核药物中的一些成分会对肝脏造成损害,导致肝功能异常。
常见的肝脏损害表现为黄疸、肝酶升高等。
如果发现患者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用抗结核药物并进行相关检查,确定肝脏损害的程度。
对于轻度肝脏损害,停药后观察患者的肝功能是否恢复正常;对于严重肝脏损害,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包括肝保护药物的使用。
2. 神经系统损害某些抗结核药物对神经系统有一定的副作用,表现为头晕、头痛、肌无力等症状。
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尽快就医,并告知医生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
医生可能会对患者进行神经系统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由抗结核药物引起的神经系统损害。
针对不同程度的神经系统损害,医生会选择不同的治疗措施,包括调整药物剂量、停药、或者使用神经系统保护药物。
3. 胃肠道不良反应由于抗结核药物的刺激作用,患者常常会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等。
这些症状会影响患者的进食和吸收,进而影响药物的疗效。
针对胃肠道不良反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尽量在饭后服药,减少胃肠道不适;•在医生的指导下,适当调整药物剂量或者改变药物的使用时间;•合理安排饮食,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如有需要,可以使用胃肠道保护药物。
4. 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可能对抗结核药物产生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药物热等症状。
如果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医。
医生可能会暂时停用抗结核药物,并给予相应的抗过敏治疗。
当症状缓解后,可以选择更换其他的抗结核药物,继续治疗。
结论抗结核药物的治疗过程中常常遇到不良反应,这对患者的治疗带来了相当的困扰。
针对不同的不良反应,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药、调整剂量或者使用药物保护措施。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
(二)肝功能损害 抗结核药物中异烟肼、利福平、 吡嗪酰胺、丙硫异烟胺、对氨基 水杨酸钠均具有肝脏毒性,可引 起单纯转氨酶升高或同时伴有胆 红素升高。无论何种药物,当其 出现过敏反应时,均可引起肝脏 损伤,导致转氨酶升高,甚至急 性肝衰竭,危及生命。
(三)肾脏损害 抗结核药物中链霉素、卡那霉素、 阿米卡星、利福平、乙胺丁醇具 有肾毒性,尤其在老年患者,可 表现为尿蛋白阳性,血肌酐、尿 素氮水平升高。
(二)及时复查 不论出现何种不良反应,都应及 时复查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 尿常规,以便及时发现不良反应 所波及的器官、系统。
(三)根据反应的轻重程度适时选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 由于肾上腺皮质激素具有阻断抗原抗 体复合物形成,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 胺,降低细胞膜通透性,减少过敏介 质形成的作用,其强大的抗炎及免疫 抑制作用在保护机体细胞免受抗结核 药物所致的超敏反应及毒性反应的破 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
提纲
抗结核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原则
抗结核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
(一)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是抗结核治疗过程中最多见的不 良反应,一般发生在抗结核治疗 早期,主要是药物刺激胃肠道黏 膜产生不适,一般随着抗结核治 疗的继续,胃肠道适应药物后, 症状可减轻或消失。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
(一)服药前评估,制定合理、安全 的化疗方案 抗结核治疗前需要详尽了解患者既往 病史、合并用药状况、基线化验结果。 化疗方案的制定应结合患者的结核病 病情,避免选用有禁忌证,或原有药 物不良反应与抗结核药物有叠加或可 能加重原有疾病的药物,如肝硬化失 代偿期的患者不宜选用吡嗪酰胺,原 有精神分裂症或癫痫患者禁用异烟肼。
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目的
• 早期、正确地处理药品不良反应是保证患 者依从性、取得治疗成功的关键。
• 保证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 事故
第一节 药品不良反应的判定
是否是不良反应? 严重程度?
一、病史的采集
• 出现症状与用药的时间关系 时间顺序 是判断是否为药物不良反应的主要依据 采集基线值 临床用药前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以及进行基 础检查(如肝、肾功能、血常规、尿常 规)。
五、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 (一)应用原理: 1. 抑制巨噬细胞对抗原的吞噬和处理 2.小剂量→细胞免疫↓ 大剂量→B细胞↓→浆细胞↓→抗体↓ 3.激素具有阻断抗原抗体复合物形成,抑制 肥大细胞→组织胺↓ 细胞膜通透性↓→过敏介质形成↓
五、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4.激素的强大抗炎作用,抑制白细胞和巨噬细 胞移行至血管外,降低其游走、吞噬和消 化等功能,因而减弱对炎症区域的浸润 5.激素尚能抑制磷酸酯酶A2,减少磷脂释放 花生四烯酸,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白三烯 的形成
2、甘草酸二铵
• (2)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0mg,一日3次。 静脉注射:一次150mg,以10%葡萄糖注射液 250ml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纳差、恶心、呕 吐、腹胀、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 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 压升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对本 品过敏者禁用,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高 血压、心衰、肾衰竭患者禁用。
四、对症治疗
• (三)补充液量,促进排泄 • 根据患者心、肺、肾功能状况,适量增加静脉补液 量,促进药品排泄,尽可能降低损害药品的血药浓 度。静脉补液以5% 或10% 葡萄糖为主,适量加入维 生素C(每日2~3g),以补充热量的消耗和解毒。 静脉补液时应注意液体出入量及水、电解质平衡, 严防发生心功能不全、肺水肿。 • (四)对症治疗 • 根据各系统受损程度,给予积极对症治疗,缓解症 状(详见本章第三节),以利继续抗结核治疗。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不良反应分类及发生率 • 不良反应的处理与预防 • 结论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结核病概述
1 2
结核病定义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 病,可侵袭多个器官和组织。
结核病流行病学
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均有发生,多见于发展中 国家。
其他不良反应
表现
包括味觉改变、口腔炎、脱发等。
处理
针对不同症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口腔炎可使用口腔药膏缓解症状,脱发 可采用抗脱发药物治疗等。
03
不良反应的处理与预防
肝毒性处理与预防
总结词
肝毒性是抗结核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 ,可表现为肝功能异常、药物性肝炎等。
VS
详细描述
肝毒性发生后,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护肝治 疗。预防措施包括密切监测肝功能,对有 肝病史或饮酒史的患者慎用抗结核药物。
参考文献2
王丽, 王燕.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 及处理的临床研究[J]. 临床肺科 杂志, 2019, 24(11): 2005-2009.
参考文献3
张华, 刘纯义.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 应及处理的研究进展[J]. 中国防 痨杂志, 2020, 42(5): 498-503.
THANKS
肾功能损害处理与预防
总结词
部分抗结核药物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如肾小球肾炎等。
详细描述
肾功能损害发生后,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预防措施包括密切监测肾功能,对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 用抗结核药物。
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处理与预防
总结词
抗结核药物可能导致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头痛、眩晕等。
常用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处理原则
常用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处理原则随着结核病防治丄作得深入开展,大量得肺结核病人被发现并纳入治疗管理, 病人在治疗中出现药物副反应得1W 况也时有发生,为更好得防治药物副反应得发 生,提高病人得治愈率,下面我们将一些常用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得不良反应与 其处理原则、方法及预防知识介绍给大家,供各位参考。
一.抗结核药物得不良反应(一)异烟gf (INH ) INH 为全杀菌药,可强力杀灭细胞内、外环境中快速增 殖与慢速增殖结核菌,其不a 反应有:K 神经系统不良反应⑴末梢神经炎 其发生与剂量(特大剂量发生多)、体内IXH 乙酰化速度(中、 特大剂量下慢乙酰化发生多)、及营养不良、酒精中毒、妊娠等因素有关。
⑵中枢神经系统 可诱发癫痫发作、并可出现记忆力减退、抑郁、嗜唾、视 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少数反射亢进、肌肉震颤、运动障碍、听力障碍、注意力 不集中、多梦、妄想、幻觉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
2、肝损害一般多发生在治疗前• 3个月、常为单纯性、暂时性、可复性转氨酶升高、通常无临床意义、停药后转氨酶可迅速下降、重新治疗多不再上升;少见黄疸或肝坏死。
药物性肝炎得发生率与年龄有关(年龄越大越容易发生)、与 剂量无关。
3. 其她 少见得不良反应还有皮疹、药热(过敬反应)、男性乳房增大、女 性月经失调、血液异常(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出血性紫 癫、再生障碍性贫血)、便秘、排尿困难、心律失常等。
(二)利福平(RFP ) RFP 为全杀菌药、对间歇生长得菌群具有比INH 更强得杀菌作用。
其不ft 反应有:[日期:2012-11-26]来源:结防科作者:肖亮[字体:大中lx胃肠道反应厌食.恶心、呕叶•、腹痛、腹泻。
2、肝损害与INH出现得肝损害相似,一般可以继续服用;若出现黄疸、坏死或同时合并过敬反应,则应停药。
3、过敏反应包括过敬性休克、流感样综合征(发热、流感样症状群)、吸道综合征(出现发作性呼吸困难、气促)、皮肤综合征(轻者单纯皮肤瘙痒、者出现皮疹、其至剥脱性皮炎)。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根据不良反应的性质和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不良反应,以及长期 和短期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重要性
01
02
03
影响治疗效果
不良反应会影响患者的治 疗依从性和治疗效果,严 重时可能导致治疗失败或 患者死亡。
增加医疗费用
不良反应的发生需要额外 的医疗关注和治疗,增加 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增加医患矛盾
合理用药
用药时机
在医生建议的用药时间内进行 用药,不可自行更改药物使用
时间和剂量。
联合用药
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减少 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
应。
用药史
向医生提供完整的用药史,包 括其他疾病的治疗药物和草药
等。
定期检查
血液检查
定期进行血液检查,监测肝功能、肾功能、血常 规等指标,及时发现不良反应。
研究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制和影响因素,有助于预测和预防不良反应的 发生。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研究面临着个体差异大、影响因素复杂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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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毒性
链霉素可能导致听力损害,表现为耳鸣、听力下降等。
过敏反应
如皮疹、荨麻疹等。
肾脏损害
链霉素可能引起肾毒性,导致肾功能异常。
消化系统反应
的处 理
一般处理原则
密切观察
对使用抗结核药物的患者进行 密切观察,及时发现不良反应
,并采取相应措施。
调整治疗方案
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调整抗结核药物的使用方案, 以减轻不良反应。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 处理》
2023-10-30
contents
目录
•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概述 • 常见抗结核药物及其不良反应 •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 •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 • 抗结核药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抗结核药物常见副反应及处理方法
抗结核药物常见副反应及处理方法:1、肝功能损伤:常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黄疸,或无反应。
除了乙胺丁醇,阿米卡星基本不损伤肝功能以外,其余药物均可造成肝功能损伤。
严重程度(从重到轻)依次为:利福平,吡嗪酰胺,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左氧氟沙星,克拉霉素等。
肝功能谷丙、谷草转氨酶高出两倍(正常为40)时,利福平类药物及吡嗪酰胺必须停用,大于3倍或者出现黄疸时,所有抗结核药物必须停用,同时加强保肝治疗。
2、过敏:常表现为药物热,皮疹,皮肤瘙痒,流感症候群。
较严重过敏必须停药,过敏状态消除后需逐个药物小剂量试用,轻度过敏可服用抗过敏药物观察。
出现过敏情况的时候,不论轻重,绝大部分的时候,需要到医院,听从医师的医嘱,很多时候需要住院治疗观察。
3、胃肠道反应:可导致的药物基本同肝功能损伤。
但复查肝功能正常,这个时候需要加强止吐保胃治疗,严重需考虑停药或换药,谨遵医嘱。
4、周围末梢神经炎:表现为四肢末端麻木,针刺感等等。
这个主要是异烟肼所致,出现时候考虑加用维生素B6对抗。
一般5-10mg/日。
大剂量异烟肼时,可以加至30-100mg。
5、视神经损伤:表现为视力下降,视物疲劳,眼干涩,异物,酸胀,视物模糊,近读力差,视野变小,视色差等等。
主要由乙胺丁醇导致,可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甚至失明。
出现后可立即停用乙胺丁醇,加用维生素B6,烟酰胺,血管扩张药物,一般可在2-6个月,逐渐恢复。
6、听力下降,前庭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表现为眩晕,共济失调,肾功能指标上升等,主要由于链霉素,阿米卡星,卷曲霉素类药物导致,一旦出现必须停用此类药物。
7、关节酸痛:多由于吡嗪酰胺所致的高尿酸血症所致,沙星类药物亦可导致此类表现,多喝水加快排泄可减轻,饮食应该减少豆制品摄入。
8、血常规白细胞降低:严重可导致骨髓抑制,常见有利福类药物,链霉素,左氧氟沙星等等,给予升白细胞对症治疗。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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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处理原则[日期:2012-11-26] 来源:结防科作者:肖亮[字体:大中小]随着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大量的肺结核病人被发现并纳入治疗管理,病人在治疗中出现药物副反应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更好的防治药物副反应的发生,提高病人的治愈率,下面我们将一些常用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其处理原则、方法及预防知识介绍给大家,供各位参考。
一、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一)异烟肼(INH) INH为全杀菌药,可强力杀灭细胞内、外环境中快速增殖和慢速增殖结核菌,其不良反应有:1、神经系统不良反应⑴末梢神经炎其发生与剂量(特大剂量发生多)、体内INH乙酰化速度(中、特大剂量下慢乙酰化发生多)、及营养不良、酒精中毒、妊娠等因素有关。
⑵中枢神经系统可诱发癫痫发作、并可出现记忆力减退、抑郁、嗜睡、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少数反射亢进、肌肉震颤、运动障碍、听力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多梦、妄想、幻觉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
2.肝损害一般多发生在治疗前3个月、常为单纯性、暂时性、可复性转氨酶升高、通常无临床意义、停药后转氨酶可迅速下降、重新治疗多不再上升;少见黄疸或肝坏死。
药物性肝炎的发生率与年龄有关(年龄越大越容易发生)、与剂量无关。
3.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皮疹、药热(过敏反应)、男性乳房增大、女性月经失调、血液异常(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出血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便秘、排尿困难、心律失常等。
(二)利福平(RFP) RFP为全杀菌药、对间歇生长的菌群具有比INH 更强的杀菌作用。
其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厌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2.肝损害与INH出现的肝损害相似,一般可以继续服用;若出现黄疸、肝坏死或同时合并过敏反应,则应停药。
3.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流感样综合征(发热、流感样症状群)、呼吸道综合征(出现发作性呼吸困难、气促)、皮肤综合征(轻者单纯皮肤瘙痒、重者出现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
上述几种综合征可单独出现、也可以合并出现、多见于RFP间歇用药时。
4.血液学异常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
5.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骨软化、关节肿胀、血压升高、心律失常、脱发、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休克(血压下降、虚脱)、可能影响胎儿发育-致畸形作用(尤其是在早期妊娠的头3个月内)。
(三)吡嗪酰胺(PZA)PZA为半杀菌药、特别在巨噬细胞内酸性环境中、具有很强的灭菌作用。
在病变处于急性炎症变化阶段的前两个月、灭菌作用更高。
因此,应用PZA不但可以缩短疗程,同时也可以减少复发率。
其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肝损害与剂量、疗程有关。
在目前常规剂量(1500~2000mg/日)及疗程(一般为2个月)下,少见肝损害。
3.关节痛主要为血中尿酸浓度升高的引起关节痛,关节肿胀,甚至出现关节强直,活动受限。
4.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皮疹)、皮肤光致敏反应(皮肤暴露部位呈鲜红棕色或古铜色),极少数导致低色素性贫血与溶血反应、溃疡病发作、排尿困难。
(四)链霉素(SM)SM对巨噬细胞外碱性环境中的快速增殖菌有较强的杀菌作用(故称之为半杀菌药),能很好地通过浆膜腔,但很少通过正常血脑屏障,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
其不良反应有:1.前庭神经损害常见于用药前两个月,可出现眩晕(停药或减少剂量可以消失)、运动失调(令病人闭眼沿一条直线走路,其稳定性不如睁眼时)、呕吐等症状。
老年患者更易出现上述不良反应。
2.耳蜗神经损害耳鸣、听力下降、耳聋(重者为永久性)。
3.过敏反应多数表现为口周麻木、恶心、呕吐、发热。
皮肤可出现瘙痒及各种皮疹、如丘疹、红斑、荨麻疹、疱疹、麻疹或猩红热样皮疹、湿疹、剥脱性皮炎。
4.过敏性休克在注射10分钟内突然出现呼吸困难、脸色苍白、发绀、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
5.肾脏损害尿蛋白、管型、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
6.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五)乙胺丁醇(EMB)EMB为合成药,对结核菌及其他分枝杆菌有效,但对其他微生物如霉菌无效。
口服易吸收,其作用主要是抑制结核菌的生长,用于防止对主要杀菌药物(INH、RFP、SM)产生耐药性。
其不良反应有:1.视神经炎由于球后视神经炎而引起的视力疲劳、进行性视力减退、甚至失明,其毒性反应与剂量有关(剂量依赖性视神经炎)。
偶尔发生腿部周围神经炎。
2.过敏反应发热、皮疹、剥脱性皮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哮喘、休克。
3.其他低血钙、末梢神经障碍(主要表现在腿部)、口唇溃疡、鼻出血、声带麻痹导致的失音。
二、处理原则及处理方法(一)处理原则1.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类型及严重程度而采取不同的措施。
对症状比较轻的副反应,可在医护人员的密切观察下继续治疗,同时采取对症处理。
凡出现明显中毒或严重过敏反应的,应立即停药。
2.确定是哪种药引起的不良反应。
3.病人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后,应尽快向县(区)结防机构报告,嘱病人到结防机构或结核病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特殊情况下(如过敏性休克)要先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将病人转到结防机构或结核病定点收治医院做进一步处理。
4.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应在病历上做好记录。
如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急性中毒、过敏性休克、剥脱性皮炎),除应在病历上做好记录外,还应将病人所服的药品及服药记录予以现场封存,以备进行检验和法律纠纷的解决。
5.是否改变抗结核治疗方案应由当地结防诊断组专家决定。
6.对于儿童、老年、营养不良或低体重的病人,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特别要小心谨慎。
(二)处理方法1.对症处理⑴胃肠道反应常由PAS、PNA、RFP等引起、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胃酸、肤胀、为抗结核药最常见的副反应。
轻者可以采取分服(PNA,分3次服、每次服0.5g)、或改变服药时间(如RFP由晨起空服改为夜间睡前服)的方法处理。
也可以给予小苏打、乳酶生、吗叮啉等对症药口服。
(2)手足刺痛或麻木常为INH引起,可每日口服吡哆醇100mg~300mg。
(3)眩晕常为SM引起,可于康德灵口服或中药骨碎补水煎服。
(4)轻度瘙痒或皮疹等皮肤反应常由SM、RFP引起,可口服抗组织胺药,如息斯敏、扑尔敏、维生素C,或葡萄糖酸钙静脉注射,亦可短期小剂量口服皮质激素。
(5)轻度血液学异常白细胞减少(不低于3000/mm3)常为RFP、INH引起,血小板减少(多<8万/mm3=常为RFP引起。
可口服维生素B4、鲨甘醇、利血生、中药刺五加片等。
(6)轻度流感样反应常见于间歇服用RFP时。
可予口服解热镇痛药,或将RFP改为每日服。
(7)关节痛常为RZA引起,可口服阿斯匹林。
(8)肝脏功能异常单项转氨酶升高在正常值的4倍以下,如未合并黄疸或其他更多不良反映时,可以在不停用抗结核药的情况下采取以下处理:①注意休息,每日补充足够的蛋白质、热量及大量维生素C、B;②给予护肝药物,如口服肝泰乐、联苯双脂、肌苷、复方益肝灵等;③必要时通过静脉补充液体,同时给予保肝药(如强力宁100ml,加入10%的葡萄糖500~1000ml静脉滴注)。
如转氨酶上升超过正常值4倍以上或有明显肝中毒现象(如黄疸),除上述处理外,应立即停药。
(9)视力减退常为EMB引起,除停用EMB外可口服维生素A、B等。
2. 停药指征(1) 出现单一不良反应但程度较重(如急性中毒,过敏反应),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如出现黄疸,转氨酶升高超出正常值4倍以上,高热,皮疹,白细胞减少至3000/mm3以下、血小板减少至8万/mm3以下),或出现肾功能异常(血尿、蛋白尿、管型等)、严重精神障碍或原有的精神病复发、癫痫发作、各种过敏反应等。
(2) 多种药物不良反应并存(如过敏反应合并肝功异常)。
(3) 转氨酶持续上升。
(4) 为辨明是哪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而需要进行直接鉴别法试验。
(5) 为了能继续使用该种药而需要进行药物脱敏处理。
3.引起不良反应药物的确定由于抗结核治疗是多种药物联合应用(尤其是目前使用的组合包装药含几种抗结核药品),因此病人出现的不良反应可能是方案中某一种药物引起的,也可能是多种药物同时作用的结果。
可以通过直接鉴别法(先停用全部药物,然后逐个试用观察,即先服一种药,如无不良反应出现再加1种药,如无反应再加第2种药,如有不良反应出现,则可判断为第2种药引起的不良反应,然后再试第3种、第4种药),或间接鉴别法(先后逐个停用方案中的药物观察,即先停用一种药,如不良反应消失,则可判断为该药引起的不良反应,如没有消失,则再停第2种、第3种、第4种药)确定是哪一种药引起的不良反应。
但原则上不采用检测皮肤或过敏反应的方法。
4.过敏(变态)反应的处理方法过敏反应常出现在治疗的第2~4周,SM 比RFP、INH、EMB多见。
一般方案中对几种药同时出现过敏者极为罕见(在RHZE 方案中,RFP常是引起过敏的唯一药物,如方案中有SM,亦可能是SM或RFP或SM、RFP共同引起)。
应根据过敏反应程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1) 轻度单纯皮肤瘙痒,可给予口服抗组织胺药物,不必停药,并注意密切观察。
(2) 中度发热与皮疹同时存在,应停用全部药物,给予对症治疗(抗组织胺药及退热药)。
(3) 重度除发热(多数为高热)、皮疹外,伴有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眼周围肿胀、口腔和唇黏膜肿胀。
除停用全部药物外,给予皮质激素,可用氢化可的松(200mg,静脉或肌肉给药),或地塞米松(4mg,静脉或肌肉给药),或口服泼尼松龙(每次15mg,一日3次,根据情况3~7日后逐渐减量)。
出现过敏性休克则应积极抢救(区、县结防所如无抢救条件,应立即转送综合医院)。
三、不良反应的预防(一)用药前应详细了解病人过去有无药物过敏(尤其是否曾对抗结核药过敏,如SM与KM有交叉过敏,对RFP过敏者可能对利福类其他药也过敏)及其他过敏(如季节、食物、花粉等)的历史。
(二)病人既往有无肝、肾、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疾病,目前病情。
(三)病人目前有无其他疾病,如传染性肝炎、肾病、皮肤病等,因为这些病可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
(四)对于过去已有过肝功损害(酗酒、肝硬变、急慢性肝炎),尤其是曾使用抗结核药物而发生肝功损害者,再次使用对肝脏毒性大的药物(如利福类药物、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钠)时,应慎重考虑,必须用时应严密观察。
(五)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尤其在用药头两个月中),按规定进行血、尿常规以及肝功检查,如发现异常,谨慎用药并密切观察。
(六)老年、儿童、女性、营养不良(或低体重)、嗜酒、吸毒等病人易出现肝损害,用药时应密切注意。
由于目前我国大多采用板式组合包装药,其药品种类与剂量固定,因此,对这类人群应特别关注,必要时可以改用单剂药,并适当控制用药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