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治性心衰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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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治性心衰的处理
1.难治性心衰的水盐管理
短时间内体重增加是体液潴留的可靠指标。

但长时间随访中的体重改变并非反应体液潴留的变化,因不少患者在心衰进展期由于骨骼肌重量和体内脂肪的减少
可表现为十分消瘦。

难治性心衰并有体液潴留者,很大程度上降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治疗效果及增
加β受体阻滞剂的风险,而过度利尿造成血容量不足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

与急性心衰相同,严重的难治性心衰患者实施微创监测,可根据血流动力学指标如中心静脉压、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和心脏指数(CI)等指标进行Forrester分级,对制定利尿方案也有重要临床意义。

如果患者的组织灌注正常(CI>2.2L/min/m2),皮肤湿暖,肺部可闻及明显肺淤血性湿罗音,中心静脉压升高,PCWP>18mmHg,或者行PiCCO检测测量心脏前负荷参数,如胸腔内血容积(ITBV)、全心舒张末期容积(GEDV)等增高,属于Forrester II期,应尽快给予快速利尿剂,减少回心血量,减轻肺淤血。

严重低钠血症(血钠<130mmol/L)者,液体摄入量应限制在1.5-2.0L/d以内,这样有利于减轻器官充血与心衰临床症状,然而,研究证明对轻中度症状患者过度限制液体摄入并没有好处(IIa,C)。

对于NYHA III-IV 级,且有明显充血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合理限钠是有帮助的,范围为2-3g/d。

如急性心衰发作伴容量负荷过重者,最好
限制在<2g/d,对于治疗后症状改善的中度以下心衰患者,不主张过于限制钠盐的摄入,因为会对肾功能和神经体液机制产生不良影响。

利尿剂的应用与选择(I,C):合理使用利尿剂是基础心衰药物治疗成功的关键,如利尿剂不足,水钠潴留会降低ACEI的效应,增加β受体阻滞剂的风险;过度利尿使血容量不足,增加低血压、肾功能不全和电解质紊乱的风险。

呋塞米常规剂量20-40mg开始,每日2-3次弹丸式给药,或持续静注;指南推荐每天最大剂量120-160mg。

单用袢利尿剂无效时可加噻嗪类利尿剂,口服美托拉宗,可促发快速利尿。

如利尿剂无效,尤其为边缘血压时,可能要考虑是否减少神经激素拮抗剂,直至有利尿效果。

利尿剂抵抗的原因和机制包括:(1)心肾综合征;(2)电解质异常;(3)低蛋白血症;(4)水钠潴留;(5)药物相互作用;(6)利尿剂药物动力学变化。

血管加压素受体拮抗剂如托伐普坦是新型利尿剂,可选择性阻断肾小管的精氨酸血管加压素V2受体,具有排水不排钠的特点。

有利尿剂抵抗者,使用利尿剂至体液清除到足以缓解症状时常伴进行性肾功
能不全,这时可考虑CRRT等机械清除。

但用任何干预方式快速清除体液时,都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

2.静脉应用正性肌力药或血管扩张剂对于重症难治性心衰
患者,血流动力学测定作为治疗参考意义与价值重大。

如果患者组织灌注低下,CI≤2.2L/min/m2,皮肤湿冷,有组织灌注不良,肺部可闻及明显肺淤血性湿罗音,中心静脉压升高或正常,PCWP>18mmHg,属于Forrester IV期。

这时血
压正常者,静脉滴注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米力农)和血管扩张剂(如硝酸甘油、硝普钠)联合应用;血压低者,静脉应用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物和/或强有力的交感神经活
性药物。

静脉滴主正性肌力药(磷酸二酯酶抑制剂、肾上腺能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钙增敏剂)和血管扩张剂(如硝酸甘油、硝普钠)作为姑息疗法,一般短期应用(不超过7d)以缓解症状(IIb,C)。

一旦病情稳定,应该为口服方案。

长期口服正性肌力药可增加死亡率,多数与心律失常事件相关。

能中断应用静脉正性肌力药者,不推荐常规间歇静滴(III,B)。

若患者无法中断静脉用药,可持续静脉用多巴酚丁胺、米力农,静脉治疗通常应用于等待心脏移植的患者。

3.预后评估、器械介入和外科治疗
西雅图心衰模型可评估患者预后。

CRT-P/D对于中重度心衰患者(心功能III-IV级)获益证据确凿。

左心室辅助装臵(LVAD)对优化药物和器械治疗后仍处于终末期心衰的患者,如适合心脏移植,等待心脏移植过程中可植入LVAD或BiVAD (I,B)以改善症状,同时可降低因心衰恶化住院和过早死亡的风险。

心脏移植主要适用于严重心功能损害或依赖静脉正性肌力药物,而无其他可选择治疗方法的重度心衰患者(I,B)。

心脏移植被认为是治疗难治性终末期心衰的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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