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题库论述题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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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题库
1、论述犯罪的一般概念与犯罪构成。
答案:1. (一)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我国刑法上的犯罪的概念。据此可以认为,所谓犯罪的一般概念是指危害社会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并且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作为犯罪本质特征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危害程度的严重性。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的区别在于各自的社会危害程度,也就是一个社会危害“量”的问题。正是因为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才有将其确认为犯罪并予以刑罚处罚的,必要。(2)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刑法根据社会上的种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有选择地宣布某种行为是犯罪并做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犯罪在严重的危害性特征之外,又派生出第二个重要特征——刑事违法性,表明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种法律现象。它不但包括深刻的社会政治内容,而且具有明显的法律特性。强调犯罪认定上的法律特征,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3)犯罪行为的刑罚当罚性。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仅要达到触犯刑事法律的严重程度,而且必须是应当给予刑罚处罚的,才属于犯罪。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也是犯罪区别于其他违法行为及不道德行为的重要特征。
(二)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为成立犯罪所必须的客观条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l)犯罪构成由刑事法律加以规定。犯罪构成是犯罪的规格与标准,它不仅表明犯罪是如何形成的,而且以提供成立犯罪所必须的各种具体条件为己任。某一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是判断该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因此从严格依法司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准确制裁犯罪、维护法制权威的要求出发,犯罪构成要件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2)犯罪构成是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包含着一系列要件内容。从性质上看,这些要件可分为两大类,即反映行为人主观方面特征的主观要件和反映行为客观方面特征的客观要件;从数量上看,犯罪构成并不是由单个主观要件或客观要件构成的,而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结合;从组成上看,犯罪构成也不是犯罪主观要件与犯罪客观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说明犯罪规格与标准的有机整体。(3)犯罪构成由说明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合而成。众多的犯罪事实特征并非都是犯罪构成的必须要件,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在众多的事实特征之中进行筛选.抽象,把其中对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的那些主客观事实特征总结和概括出来,并将其确定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内容。由于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犯罪构成要件的选择必须在整体上体现犯罪的本质特征.因此,犯罪构成必须是由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那部分要素
组成的。
(三)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犯罪构成是确定犯罪的总标准,是犯罪
特征的高度概括。犯罪构成解决犯罪的形成及法定条件的问题,因而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概念反映犯罪的基本特征,揭示犯罪的阶级属性和法律性质,从而为犯罪构成的立法规定提供了具体的界定尺度。所以,它们相互作用,密切联系。但是,就说明犯罪问题的功能作用来看,二者又有一定的差别.表现为抽象与具体、宏观与微观的关系。
2、试论危害结果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案:1. “危害”是主观方面的、不具体的,通常的危害是指社会对某一犯罪行为的知道范围、普遍评论和恐惧程度,一般而言,知道范围越广说明危害越严重,普遍评论越恶劣、社会恐惧程度越高也能说明危害越严重,比如云南马加爵的案子在社会的知道范围、普遍评论和社会的恐惧程度方面都造成了很大影响,由此可认为他的犯罪行为危害严重;“后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客观的损害,比如致人死亡、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等就是后果。认定危害后果通常从两个方面,也就是上面所讲到的事实性危害和影响性危害,事实性危害也就是“后果”,影响性危害也就是社会的反应,比如是否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等。广义的危害结果,是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性的与非物质性的、直接的与间接的等;狭义的危害结果,又称构成要件结果,是由犯罪的实行行为造成的、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对于成立犯罪或者犯罪既遂具有决定意义的危害结果,它只存在于过失犯、间接故意犯罪和结果犯的既连犯中。狭义危害结果的特征:(1)对成立犯罪或犯罪既遂具有决定意义;(2)是由构成要件行为即实行行为直接引起的;(3)是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的。
3、试论述作为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的地位及其来源。
答案:1. (一)刑法上的不作为则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所谓不作为犯罪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以不作为方式为其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并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的;另一种则是法律规定以作为的方式为其构成要件的犯罪,但是可以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的。不作为犯罪不是完全的消极的不为任何行为,而是针对法律所要求或期待的某种行为的不作为,也即对法律要求的作为义务消极地不履行并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行为人的作为义务,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前提。没有作为义务,行为人就无法构成不作为犯罪。
(二)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不是道德上的义务,而是行为人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内.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而产生的法律上的义务。一般来说,这种义务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不仅指刑法,也包括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和。但违反非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并非都构成不作为的义务根据.只有经刑法认可或要求的,才能视其为作为义务的根据。(2)行为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认定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一要注意义务的时限;二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