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病病例报告质量管理方案及附录版简版.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9-18-全国性病病例报告质量管理方案及附录(2018年版)08(2018-09-16)简版(1)1
全国性病病例报告质量管理方案
(2018年版)
为了加强和规范性病病例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和《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2015年版)》等法规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系统的质量控制、质量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性病病例报告及信息管理,不断提高病例报告质量,为制定性病防治对策提供准确的疫情数据。
二、报告病种和诊断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我国性病病例报告病种为: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
5种性病的诊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执行,分别为:梅毒诊断(WS 273-2018)、淋病诊断(WS 268-2007)、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诊断(WS/T 513-2016)、尖锐湿疣诊断(WS/T 235-2016)和生殖器疱疹诊断(WS/T 236-2017)。如果诊断标准修订,则按最新的诊断标准执行。
三、性病病例报告质量指标
(一)核心指标
1.报告率与漏报率:两个指标互补。
报告率:指在调查原始登记(包括门诊日志、住院病历和实验室登记等)的性病病例中,已报告的病例占应报告病例的比例。
漏报率:指在调查原始登记(包括门诊日志、住院病历和实验室登记等)的性病病例中,应报告而未报告的病例占应报告病例的比例。
应报告病例: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诊断标准的首诊病例。
2.梅毒病例报告准确率:指在核查的梅毒报告病例中,符合梅毒诊断标准中确诊诊断的首诊病例所占的比例。
3.梅毒分期正确率:指在核查的不同临床期别的梅毒(一期、二期、三期)报告病例中,符合梅毒诊断标准中临床分期正确的病例所占的比例。
4.梅毒重报率:指在核查的梅毒报告病例中,判定为重复报告的病例人次数占全部核查病例的比例。
5.淋病病例报告准确率:指在核查的淋病报告病例中,符合淋病诊断标准中确诊诊断的病例(要求淋球菌实验室检测,包括涂片染色镜检、培养或核酸检测等)所占的比例。
(二)普通指标
1.报告及时率:指在核查的性病报告病例中,《传染病报告卡》填写的诊断时间与网络直报时间之差小于24小时的病例所占的比例。
2.报卡填写完整率:指在核查的性病报告病例中,《传染病报告卡》上所有应填写栏目均填写完整的病例所占的比例。
3.报卡填写正确率:指在核查的性病报告病例中,《传染病报告卡》上所有栏目填写正确,且栏目间无逻辑矛盾的病例所占的比例。
4.网络录入正确率:指在核查的性病报告病例中,传染病报告信息网络中各栏目录入信息与《传染病报告卡》相应栏目信息完全一致的病例所占的比例。
5.病例分类正确率:指在核查的性病报告病例中,《传染病报告卡》病例分类栏目填写正确的病例所占比例计算。
(三)相关指标
1.门诊日志或住院病历登记率:指在检查的门诊或住院部报告病例中,具有门诊日志或住院病历(包括纸质或电子版)登记的相应病例原始资料者所占的比例。对于梅毒病例,门诊日志或住院病历记录的诊断名称应按期别或类别(如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隐性梅毒、胎传梅毒等)记录,否则为不规范登记。
2.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率:指在核查的性病报告病例(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中,具有实验室记录(包括纸质或电子版)检测结果者所占的比例。
3.培训率:指现场调查的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包括防保人员、皮肤性病科、泌尿科、妇产科等有关医生)中,接受过性病诊断标准和疫情报告管理培训者所占的比例。
4.性病诊断标准与病例报告知识掌握合格率:指现场接受性病诊断标准与病例报告知识试卷考核的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包括防保人员、皮肤性病科、泌尿科、妇产科等有关医生等)中,考核合格者所占的比例。
四、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法
(一)医疗机构
1.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性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性病疫情报告管理纳入本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之中,一般由医疗机构疫情管理科室,如防保科,或公共卫生科,或疾病控制科等负责。医疗机构应通过文件明确疫情管理人员(如防保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包括管理各科室医生报告性病疫情的权利,以发挥防保人员在疫情报告质量管理的第一关口作用。
2.建立和完善性病疫情报告管理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由医疗机构疫情管理科室(如防保科,或公共卫生科,或疾病控制科等,以下同)会同本单位医务处等制定和不断完善性病疫情报告管理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对于门诊和实验室,相关制度包括:首诊医生报告负责制度,门诊、实验室登记制度,会诊、转诊或归口诊断制度等;对于疫情管理科室,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包括:防漏报提示机制(如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反馈提示机制等),传染病报卡收卡(纸质版到科室收卡,电子版在终端收卡)与网络
录入制度,传染病报卡信息质量审核制度,传染病登记制度,疫情漏报自查和补报制度,疫情报告查重制度,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疫情报告准确性监管制度,诊断标准和疫情报告管理培训制度等。上述制度与工作机制内容可单独制定,也可综合在一起,或纳入到其它管理制度中或作为其中内容;对于有条件的相关重点科室,可在合适的地方张贴。各医疗机构应将疫情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作为正式文件分发到各相关科室,各科室应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疫情管理科室应定期会同医务处对疫情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和更新。
3.制定和完善性病病例诊断与报告流程:由医疗机构疫情管理科室会同本单位医务处及相关专业科室等制定和不断完善性病病例诊断与报告流程,包括门诊、住院部性病病例诊断与报告流程等,对于接受过性病诊疗培训的科室或人员,具备性病诊断能力者可以直接诊断与报告;对于未接受过性病诊疗培训的科室或人员,不具备性病诊断能力者,须邀请专业科室或专业人员(如皮肤性病科医生等)会诊,或将病例转诊至专业科室或专业人员(如皮肤性病科医生等)诊疗。医疗机构应将性病病例诊断与报告流程作为本单位正式文件分发到各相关科室,各科室应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疫情管理科室应定期会同医务处对性病病例诊断
与报告流程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和更新。
4.性病病例诊断与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性病病例诊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执行。性病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