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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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藤森拥有日本和秘鲁双重国籍,且表示根据日本法律 关于日本公民不得被引渡到别国受审的规定,以及国际法 中“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日本不会把本国国民藤森引 渡到其他国家;且日本与秘鲁之间也没有引渡协议,对任 何国家要求引渡藤森的请求都将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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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权问题
藤森在秘鲁面临多项严重指控,秘 鲁要求引渡他有其法律依据。但藤森被 指控的罪名,都是在他担任总统期问出 现的,按惯例,总统任职期间的所作所 为通常享有豁免权。
豁免权往往是以国内法为基础的,各国有权自主决定是 否赋予或剥夺相关人员的豁免权。同理,秘鲁国会在通过 引渡藤森的决议后,以擅离职守和不履行公职等罪名,正 式对2000年11月在访问日本时提出辞职并滞留的藤森提出 起诉,该决议不该决议不但剥夺了藤森5年的刑事豁免权, 而且规定藤森在今后l0年内不得在政府部门担任任何公职。
5
2:政治避难对赖昌星是否适用
政治避难,是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 而遭受另一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的
各国公认政治避难不得给予犯有以下罪行
外国的人人给员予: 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 给该(走另1私)一公等认国罪的的行普一;通项刑国事际犯罪法,制如度杀。人、盗窃、
一(危般2害认)人国为类际政罪罪和行治其,犯它包,诸括是如破指劫坏不机和、平具贩罪有毒、庇、战护海争国盗罪国、 籍并等因罪从行事。政治或与政治有关的社会活动 而被某一外国追诉或迫害的人。
12
藤森引渡案
2007年9月22日, 在位于智利首都圣地 亚哥北郊的库奇雷奥, 秘鲁前总统藤森准备 登上智利内政部的直 升飞机。当天藤森被 引渡回国。
秘鲁政府经过不懈 努力终于成功地将流 亡海外达7年之久的前 总统藤森引渡回国。
13
启示一:引渡条约重要,外交努力和个案谈判也不可缺少
秘鲁政府从智利将藤森引渡回国,主要国际法律依据是 1981年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在委内瑞拉签订的《美洲引渡 公约》。
2000年11月,时任秘鲁总统的藤森利用赴文莱出席APEC会议的机会在
回国时转道日本,突然宣布辞职,并表示要长期定居日本。随后,秘鲁国会罢
免了藤森的总统职务,秘鲁政府同时对藤森提出了21项罪名的指控。
在藤森流亡日本5年间,秘鲁政府多次要求日本将藤森引渡回国,国际刑警
组织根据秘鲁政府的请求于2003年3月对藤森发出“红色通缉令”,但均遭日
方拒绝。秘鲁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还到东京,要求与藤森会面,被藤森拒绝。于
是,秘鲁政府决定通过外交途径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通过努力,得到德国、
意大利、葡萄牙、哥伦比亚和哥斯达黎加等国的承诺,只要藤森踏上它们的领
土,就会将其逮捕。
2005年11月,为重返秘鲁政坛,参加2006年4月举行的秘鲁总统选举,藤
森从日本来到秘鲁的邻国智利。藤森抵达智利后,秘鲁政府连夜通过智利外交
10
2020/1/3
11
(4)加方所适用的遣返程序过于复杂化
加拿大引渡法有上百年历史,第一部《引渡法》制定于1877年, 其要求引渡请求国要达到严格的引渡证据标准,其中包括提交其 他与犯罪有关的人员宣誓过的证词,这一要求是导致技术上的拖 延的最主要原因。
1999年,新引渡法生效,新法取消了上述规定,只须提交简 易证据,法官可以快速判断证据的可信度。新引渡法旨在简化程 序,缩短审理时间。一开始,新法似乎很有效,一大批积案得到 快速审理。然而,政治气候促使最高法院开始偏离法律本意,新 法并没有实现法律改革的目标。
源自文库
部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要求逮捕和引渡藤森的申请。国际社会也站在秘鲁这一边。
经过近两年的审理,2007年7月11日,智利最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拒绝引渡
请求。第二天秘鲁当局向智利最高法院上诉。9月21日,智利最高法院经上诉
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批准将藤森引渡回秘鲁接受审判。第二天,藤森即被押解
回秘鲁。
14
双重国籍问题 日本政府就以藤森是日本移民后裔为由授予他日本国籍,
赖昌星案中我国后来承诺不对赖适用死刑,这 为我国顺利引渡赖减少了大部分压力,这种灵活性 的量刑承诺在今后值得借鉴。在不违背我国根本法 律制度的前提下,考虑被请求国的法制理念,灵活 运用量刑的承诺将有利于解决引渡中的问题,顺利 实现引渡。
9
(3)双边对各方引渡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
加方认为将赖遣送回中国不 能排除相关对赖不利的风险, 所以认为不适宜遣返。同时也 看得出中国缺少与国外进行这 方面的交流机制,使得中国与 其的引渡问题的完善与进程受 到影响。
6
3:引渡“赖昌星们”的难点在哪里
(1)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无引渡条约
(2)加拿大担心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后 会被判处死刑 (3)双边对各方引渡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
(4)加方所适用的遣返程序过于复杂化
7
(1)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无引渡条约
引渡的法律依据一般有三种: (1)被请求国国内立法; (2)互惠原则; (3)条约或公约。
关于引渡的国际法案例分析
1
赖昌星案 藤森引渡案
2
赖昌星案
VS
3
赖昌星案分析
1:赖昌星是不是难民 2:政治避难对赖昌星 是否适用 3:引渡“赖昌星们” 的难点在哪里
4
1:赖昌星是不是难民
约》 定》书》
1951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 1966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议
难民,是指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 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 解的原因遭受迫害留在其本国之外,并由于此种 恐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 籍但由于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 而现在不能或由于上述畏惧不愿返回该国的人。
2010年6月,中加双方签订了4项政府间协议,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加拿大皇家 骑警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此举大 大有利于引渡,但是这仍不是完全的引渡条约。
8
(2)加拿大担心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后会被判处死刑
因为加拿大早在1976年就废除了死刑。所以, 加拿大一般拒绝引渡有可能被请求国判处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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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二:引渡是长期工作,要讲究策略,锲而不舍
秘鲁政府通过长期努力,运用外交智慧、引渡策略 和谈判技巧,最终实现了打击腐败的目的。
首先,秘鲁政府对藤森腐败案的指控是具体、明确 的。
其次,请求引渡的准备工作扎实充分。 最后,不懈努力,锲而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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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权问题
藤森在秘鲁面临多项严重指控,秘 鲁要求引渡他有其法律依据。但藤森被 指控的罪名,都是在他担任总统期问出 现的,按惯例,总统任职期间的所作所 为通常享有豁免权。
豁免权往往是以国内法为基础的,各国有权自主决定是 否赋予或剥夺相关人员的豁免权。同理,秘鲁国会在通过 引渡藤森的决议后,以擅离职守和不履行公职等罪名,正 式对2000年11月在访问日本时提出辞职并滞留的藤森提出 起诉,该决议不该决议不但剥夺了藤森5年的刑事豁免权, 而且规定藤森在今后l0年内不得在政府部门担任任何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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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避难对赖昌星是否适用
政治避难,是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 而遭受另一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的
各国公认政治避难不得给予犯有以下罪行
外国的人人给员予: 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 给该(走另1私)一公等认国罪的的行普一;通项刑国事际犯罪法,制如度杀。人、盗窃、
一(危般2害认)人国为类际政罪罪和行治其,犯它包,诸括是如破指劫坏不机和、平具贩罪有毒、庇、战护海争国盗罪国、 籍并等因罪从行事。政治或与政治有关的社会活动 而被某一外国追诉或迫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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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森引渡案
2007年9月22日, 在位于智利首都圣地 亚哥北郊的库奇雷奥, 秘鲁前总统藤森准备 登上智利内政部的直 升飞机。当天藤森被 引渡回国。
秘鲁政府经过不懈 努力终于成功地将流 亡海外达7年之久的前 总统藤森引渡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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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一:引渡条约重要,外交努力和个案谈判也不可缺少
秘鲁政府从智利将藤森引渡回国,主要国际法律依据是 1981年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在委内瑞拉签订的《美洲引渡 公约》。
2000年11月,时任秘鲁总统的藤森利用赴文莱出席APEC会议的机会在
回国时转道日本,突然宣布辞职,并表示要长期定居日本。随后,秘鲁国会罢
免了藤森的总统职务,秘鲁政府同时对藤森提出了21项罪名的指控。
在藤森流亡日本5年间,秘鲁政府多次要求日本将藤森引渡回国,国际刑警
组织根据秘鲁政府的请求于2003年3月对藤森发出“红色通缉令”,但均遭日
方拒绝。秘鲁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还到东京,要求与藤森会面,被藤森拒绝。于
是,秘鲁政府决定通过外交途径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通过努力,得到德国、
意大利、葡萄牙、哥伦比亚和哥斯达黎加等国的承诺,只要藤森踏上它们的领
土,就会将其逮捕。
2005年11月,为重返秘鲁政坛,参加2006年4月举行的秘鲁总统选举,藤
森从日本来到秘鲁的邻国智利。藤森抵达智利后,秘鲁政府连夜通过智利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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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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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方所适用的遣返程序过于复杂化
加拿大引渡法有上百年历史,第一部《引渡法》制定于1877年, 其要求引渡请求国要达到严格的引渡证据标准,其中包括提交其 他与犯罪有关的人员宣誓过的证词,这一要求是导致技术上的拖 延的最主要原因。
1999年,新引渡法生效,新法取消了上述规定,只须提交简 易证据,法官可以快速判断证据的可信度。新引渡法旨在简化程 序,缩短审理时间。一开始,新法似乎很有效,一大批积案得到 快速审理。然而,政治气候促使最高法院开始偏离法律本意,新 法并没有实现法律改革的目标。
源自文库
部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要求逮捕和引渡藤森的申请。国际社会也站在秘鲁这一边。
经过近两年的审理,2007年7月11日,智利最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拒绝引渡
请求。第二天秘鲁当局向智利最高法院上诉。9月21日,智利最高法院经上诉
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批准将藤森引渡回秘鲁接受审判。第二天,藤森即被押解
回秘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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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问题 日本政府就以藤森是日本移民后裔为由授予他日本国籍,
赖昌星案中我国后来承诺不对赖适用死刑,这 为我国顺利引渡赖减少了大部分压力,这种灵活性 的量刑承诺在今后值得借鉴。在不违背我国根本法 律制度的前提下,考虑被请求国的法制理念,灵活 运用量刑的承诺将有利于解决引渡中的问题,顺利 实现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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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边对各方引渡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
加方认为将赖遣送回中国不 能排除相关对赖不利的风险, 所以认为不适宜遣返。同时也 看得出中国缺少与国外进行这 方面的交流机制,使得中国与 其的引渡问题的完善与进程受 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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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渡“赖昌星们”的难点在哪里
(1)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无引渡条约
(2)加拿大担心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后 会被判处死刑 (3)双边对各方引渡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
(4)加方所适用的遣返程序过于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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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无引渡条约
引渡的法律依据一般有三种: (1)被请求国国内立法; (2)互惠原则; (3)条约或公约。
关于引渡的国际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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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案 藤森引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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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案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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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案分析
1:赖昌星是不是难民 2:政治避难对赖昌星 是否适用 3:引渡“赖昌星们” 的难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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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赖昌星是不是难民
约》 定》书》
1951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 1966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议
难民,是指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 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 解的原因遭受迫害留在其本国之外,并由于此种 恐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 籍但由于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 而现在不能或由于上述畏惧不愿返回该国的人。
2010年6月,中加双方签订了4项政府间协议,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加拿大皇家 骑警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此举大 大有利于引渡,但是这仍不是完全的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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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拿大担心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后会被判处死刑
因为加拿大早在1976年就废除了死刑。所以, 加拿大一般拒绝引渡有可能被请求国判处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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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二:引渡是长期工作,要讲究策略,锲而不舍
秘鲁政府通过长期努力,运用外交智慧、引渡策略 和谈判技巧,最终实现了打击腐败的目的。
首先,秘鲁政府对藤森腐败案的指控是具体、明确 的。
其次,请求引渡的准备工作扎实充分。 最后,不懈努力,锲而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