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分析数项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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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数项级数

教学目的:1.明确认识级数是研究函数的一个重要工具;2.明确认识无穷级数的收敛问题是如何化归为部分和数列收敛问题的;3.理解并掌握收敛的几种判别法,记住一些特殊而常用的级数收敛判别法及敛散性。

教学重点难点:本章的重点是级数敛散性的概念和正项级数敛散性的判别;难点是一般级数敛散性的判别法。

教学时数:18学时

§ 1 级数的收敛性

一.概念:

1.级数:级数,无穷级数; 通项( 一般项, 第项), 前项部分和等概念( 与中学的有关概念联系). 级数常简记为

.

2.级数的敛散性与和: 介绍从有限和入手, 引出无限和的

极限思想. 以在中学学过的无穷等比级数为蓝本, 定义敛散性、

级数的和、余和以及求和等概念.

例1讨论几何级数的敛散性.(这是一个重要例题!)解时, . 级数收敛;

时, 级数发散;

时, , , 级数发散;

时, , , 级数发散.

综上, 几何级数当且仅当时收敛, 且和为( 注意从0开始).

例2讨论级数的敛散性.

解(利用拆项求和的方法)

例3讨论级数的敛散性.

解设,

,

=

, .

, .

因此, 该级数收敛.

例4 讨论级数的敛散性.

解, . 级数发散.

3.级数与数列的关系:

对应部分和数列{}, 收敛{}收敛;

对每个数列{}, 对应级数, 对该级数, 有=. 于是,数列{}收敛级数收敛.

可见, 级数与数列是同一问题的两种不同形式.

4. 级数与无穷积分的关系:

, 其中. 无穷积分可化为级数;

对每个级数, 定义函数, 易见有=.即级数可化为无穷积分.

综上所述, 级数和无穷积分可以互化, 它们有平行的理论和结果. 可以用其中的一个研究另一个.

二.级数收敛的充要条件——Cauchy准则:把部分和数列{}收敛的Cauchy准则翻译成级数的语言,就得到级数收敛的Cauchy准则.

Th ( Cauchy准则) 收敛和N,

.

由该定理可见, 去掉或添加上或改变( 包括交换次序) 级数的有限项, 不会影响级数的敛散性. 但在收敛时, 级数的和将改变. 去掉前项的级数表为或.

系( 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 收敛.

例5证明:级数收敛.

证显然满足收敛的必要条件. 令, 则当时有

应用Cauchy准则时,应设法把式||不失真地放大成只含而不含的式子,令其小于,确定.

例6判断级数的敛散性.

( 验证. 级数判敛时应首先验证是否满足收敛的必要条件)

例7( 但级数发散的例) 证明调和级数发散.

证法一( 用Cauchy准则的否定进行验证)

三.收敛级数的基本性质:(均给出证明)

性质1 收敛,—Const 收敛且有=

性质2 和收敛,收敛, 且有

=.

性质3 若级数收敛, 则任意加括号后所得级数也收敛,且和不变.

§ 2 正项级数

一. 正项级数判敛的一般原则:

1.正项级数: ↗; 任意加括号不影响敛散性.

2.基本定理:

Th 1 设. 则级数收敛. 且当发散时, 有, . ( 证)

3.正项级数判敛的比较原则:

Th 2 设和是两个正项级数, 且时有, 则

ⅰ> 收敛, 收敛;

ⅱ> 发散, 发散.( ⅱ> 是ⅰ>的逆否命题) 例1考查级数的敛散性.

解有

例2设. 判断级数的敛散性.

推论1 ( 比较原则的极限形式) 设和是两个正项级数且,则

ⅰ> 时, 和共敛散;

ⅱ> 时, 收敛, 收敛;

ⅲ> 时, 发散, 发散. ( 证)

二.正项级数判敛法:

1.检比法:亦称为D’alembert判别法.

用几何级数作为比较对象, 有下列所谓检比法.

Th 3 设为正项级数, 且及时ⅰ> 若, 收敛;

ⅱ>若, 发散.

证ⅰ> 不妨设时就有成立, 有

依次相乘, , 即

, 收敛.

. 由, 得

收敛

ⅱ>可见往后递增, .

推论( 检比法的极限形式) 设为正项级数, 且. 则ⅰ> <, 收敛; ⅱ> >或=, 发散. ( 证)

例4 判断级数

的敛散性.

.

解,

收敛

例5讨论级数的敛散性.

解.

因此, 当时, ; 时, ; 时, 级数成为, 发散

2. 检根法( Cauchy判别法): 也是以几何级数作为比较的对象建立的判别法.

Th 4 设为正项级数, 且及, 当时, ⅰ>若, 收敛;

ⅱ>若, 发散. ( 证)

推论( 检根法的极限形式) 设为正项级数, 且. 则, 收敛; , 发散. ( 证)

例5研究级数的敛散性.

解,

.

收敛

3.积分判别法:

Th 5 设在区间上函数且↘. 则正项级数与积分共敛散.

证对且

.

例6 讨论下列级数的敛散性:

⑴; ⑵.

习题课

一.直接比较判敛:

对正项级数,用直接比较法判敛时, 常用下列不等式:

⑴.

⑵对, 有.

⑶; 特别地, 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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