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规章制度培训(PPT39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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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012年8月1日施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医发(2000)184号文件,2000年6月2日印发, 2000年10月1日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十条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 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 第十四条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主要涉及追加用血和送标本时间的问题)
❖ 注意:一位护士严格遵守一次只为一位输血 患者抽取配血和血型样本的原则。不能同时 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存在拿错标本的危 险)。护士采集正确的血液标本对正确的血 液输注起着关键的源头作用。护士还应监督 审核医生所填写的输血申请单是否完整,有 无错项及漏项。
护士提血时的核查制度
»»取血者按照 “取血单” 内容,向血库发血人员 提出取血要求。发血者按照 “输血申请单” 核对 患者的科室、床号、姓名、性别、病案号或门/急 诊号、血型、输血日期、血液品种及数量等。 »»护士提血时仔细查看血袋信息及血制品性状是 否正常及血制品的有效期限,如血袋标签是否完 整、血袋有无渗漏、血制品内是否有溶血、凝块 等。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 取血。
取血人员的资质问题:医生和护士;家属、 卫生员、护工等都不能取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二十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 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 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 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 发出。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二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 6°C 冰箱,至少7 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 因。(对血库的要求)
❖ 第二十八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源自文库。(离开发血窗口)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二十九条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 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 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双人查对)
➢ 临输血前,护士核对及检查病人信息无误 之后,遵照医嘱给病人输血。
➢ 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再根据病 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 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血液输注程序
❖ 1. 输血时,由两名护士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 对患者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血型,呼唤 患者姓名以确认受血者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 对血液并遵照医嘱,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用 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先输生理盐水,接 着混匀血液成分,动作要轻柔,旋转式摇匀血袋。 切忌震荡!以免造成红细胞大量破坏。
❖ 第三十条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 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 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 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双人查对)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三十一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 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 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尽快:30min开始输注,4h输完。取血量不宜过大)
❖ 第三十二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 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 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护士必须知道,防止不同供者血液之间发生反应)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 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 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 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 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二十六条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血液成分过期,血袋过期) 检查血液质量不只是血库人员的职责,临床医护人员在输注 前也应该进行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可以经血库确认后退回)
临床输血规章制度 培训
主讲人:邓凤莲
摘要
❖ 输血安全是考核各个医疗机构的关键性 指标。输血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越 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安全输血 可使患者起死回生,否则,产生的不良 后果将危及生命。在整个输血过程中, 护士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输血立法与行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过,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护士提血前的核查制度
»»确定输血后 ,护士核对病人电子输血医嘱并发 送输血科,护士持输血申请单至床前核对病人各 项信息后采集血样,血样采集后在床边给血样贴 标签并签字。送至输血科登记核对(备血)。
»»对信息不全、签字不规范的申请单,护士应提醒 医生及时填写更正。否则无法执行医嘱(急诊用 血除外)并被输血科拒收。
如有异常可以拒绝提血。
»»以“输血记录单”为准,再次与发血者核对 袋上病人信息、血型及交叉配血结果;共同 检查供血者的血型条形码号、血液品种、血 液的外观质量及有效期。
»»确认无误后,发血者与取血者分别在“输血 记录单”上签名。
血液一经发出不再退回。
输血前护士的核查制度
➢ 在输血前由 2 名护理人员对输血申请单、 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 仔细核对,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 血袋内的血液有无溶血、浑浊及凝块。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三十五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 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 (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 报医务处(科)。(严重输血反应要及时上 报血液中心)
临床输血护士的操作规程
»»护士提血前的核查制度 »»护士提血时的核查制度 »»临床输血前后的核查制度 »»输血后情况的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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