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长热线工作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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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长热线工作程序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8]197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3

【实施日期】2008.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长热线工作程序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1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长热线服务水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规范市长热线工作程序,建立市长热线与行政效能联动督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受理。记录“12345”市长热线电话,下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对话”的相关内容,并根据其复杂程度,区分为一般(A类)、较复杂(B类)和重大、疑难(C类)三个类别进入相应处理程序。

(二)处理。1.直接答复。对于问题简单、政策明确的事项(A类),一是通过电话直接答复或告知其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二是回复内容经市长热线办主任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直接在网站上答复当事人。2.交办或督办。对于较复杂事项(B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向承办单位发市长热线书面交办单办理。对于重大、疑难事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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