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推进我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市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近期,我局围绕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实地察看、信息交流、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初步摸清了全市社区建设的底数,并对长沙、深圳、西安、成都等部分兄弟城市现行社区管理体制进行了考察。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平台作用,现依据中央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建设实际,就推进社区管理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向市政府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目前有106个街道办事处、613个社区、8574名社区专职工作者。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社区工作者以建设现代化和谐社区为目标,不辞辛劳、不计报酬,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使我市社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做出了突出贡献。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城市社会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于政府机构精简、事业单位转企、企业单位改制,使大量“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大部分都需要依托城市社区来承担。社区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的依赖感越来越强烈,对社区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这些年,我市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有的方面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与创新社会管理对社区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我市现行社区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的社会发展形势,难以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生活需要。
1.社区行政化倾向明显、居民自治难以有效开展。社区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十分繁杂,政府有不少职能部门都在社区设机构、派人员、挂牌子。据统计,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如党建、民政、计生、综治、文化、宣传、城管、卫生等达一百多项,社区居委会成天忙于行政事务,而对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缺乏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去过问,社区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得不到充分体现,影响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利于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2.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管理不顺畅。随着社区规模扩大,任务加重,为解决工作人员不足,市财政、人社及民政部门规定,每300户可配置一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但部分地区为了减少政府开支,未按规定职数配置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和人员数严重不对称,造成了社区忙乱和疲以应付,影响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此外,社区工作人员类别复杂、身份各异、关系不顺。除了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人社、计生、综治、残联等部门均在社区下派专干,还有依据相关政策安置在社区的军嫂、大学生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各类人员进入社区渠道不同,素质要求、工作标准、报酬待遇不一致,不便于进行统一管理。
3.社区建设经费保障不到位、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目前,我市的社区建设经费多是临时性、政策性投入,未纳入正常财政预算。一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按照十部委规定规划建设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并切实还建到位的新建小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保障较好,部分老城区、城乡结合部、贫困地区和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虽然目前大多数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达到了辽宁省规定的400平方米标准,但还有近200个社区基础设施不达标,有的甚至没有办公用房,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未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没有得到健全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随意给社区分派工作、下达任务,而且往往不与社区商量,不考虑社区的承受能力,也没有本着“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三是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太低。虽然近年来有所提高,但达不到中央和辽宁省规定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要求;社保待遇方面仅解决了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和住房公积金仍未落实,不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由于待遇偏低,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4.社区建设规范性文件不多、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我市自2007年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以后,未再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特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12]31号)以来,我市亟需总结经
验,创新思路,尽快出台指导全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兄弟省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1、长沙市实行“五社”联动。自2011年以来,长沙市围绕争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城市的目标,以项目实施为抓手,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五社”联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一是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全市400多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600平方米以上。在社区管理体制上推行“选聘结合、三位一体”,在社区组织架构上,由党组织、居委会和公共服务中心三部分组成,整合了社区资源,提升了自治水平。在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上,简化登记备案程序,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全市备案红白理事会等社区社会组织3468个。在社区工作队伍上,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社区直选、组织委派等方式,提高了整体素质。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中介服务作用。将社会组织作为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重要载体,着力联结各个社会单元、服务各类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渠道,2012年全市各级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8000万元,并完善了监管体系。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疏导调解作用。发挥社会工作者植根基层、贯通社会、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系统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开发社工专职岗位800多个、建立社工服务网点50多个,不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四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把社会救助作为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致力于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五是充分发挥社会服务的公益促进作用。着力提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