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想国为什么不可能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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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理想国为什么不可能被实现

摘要:文章主要扼要重述了《理想国》中柏拉图的思想层层递进的主线思路;文章认为《理想国》固然是古代哲学史上的著作,但其中有一些观点存在谬误,而正是这些谬误导致理想国最多也只能存在于理想中,以至于柏拉图本人到晚年也对《理想国》作出一些修正,从理想走向了实际。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不正义

正文:《理想国》一书主要阐述了柏拉图本人的政治哲学观点。该书被誉为是西方知识界必读之书,其中讨论了形形色色关于一个国家政治的各方面问题,如柏拉图在书中讨论最多的教育问题,共产主义问题,民主问题,立法问题,优生优育问题等等。由于该书采用了对话的形式,书中所有的观点都是通过苏格拉底,玻勒马霍斯,格劳孔和其弟阿得曼托斯的辩论展开的,而书中的辩论又是一环扣一环,时而被听者的质疑询问打断,时而又被苏格拉底带到另一个话题上,总之话题随着辩论的自然进行而不断变换,这对于读者来说固然自然通畅,一气呵成,但对读后的思路整理却造成了一遍。先让我们重新整理一下思路,看看柏拉图是怎样抽丝剥见的论述他的政治哲学观点的。

一全书思路的扼要重述

在第一章中,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的父亲克法洛斯谈论了有关拥有财富的老年人优裕的生活,并从而引发了有关“正义”问题的争论。克法洛斯,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各自陈述了自己认为正义的定义,并提出了两个本质的问题,到底什么是正义和不正义?正义的人一定比不正义的人生活的幸福吗?带着这个问题进入了第二章,苏格拉底提议,在一个大的事物中比较容易发现真理,再将其套用到比较小的方面。于是他开始着手构建一个他理想中最完美的“国家”,通过探讨这个幸福的国家的四种特性,尤其中正义在国家中的构成,再映射到个人身上,借此来回答第一章遗留的问题,即“什么是正义,正义的人一定更幸福吗?”于是从第二章开始,一个理想国便在字里行间,渐渐的,在苏格拉底迂回揶揄的话语中被建立起来。

首先,苏格拉底认为构建一个理想国最重要的是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他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的又多又好。”(370-C)从这一点,苏格拉底引发了一个城邦必须要有最重要的三种职业,城邦的护卫者,亦即哲人阶级,运用思想,富于理想;辅助者,亦即军人阶级,勇敢坚毅;商人,亦即生产阶级,是寻求自然欲望的人。各个阶级各司其职,哲人阶级治国,军人阶级保护国家、维持秩序;生产阶级专事生产,维持国人的物质生活。

第二,要构建一个理想国必须重视教育问题。“从娃娃抓起”,一定要对儿童进行最好的教育。于是苏格拉底给出了最好的教育的种种规定,目的是要使得每个儿童从小听到的诗歌,玩耍的游戏,吟诵的歌谣都对他们产生同一种影响,即“首先应该痛加谴责的,是丑恶的假故事”(377-E),“讲故事,写诗歌,谈到神的时候,应当不把他们描写为随时变形的魔术师,在言行方面,他们不是那种用谎言引导我们走上歧路的角色。”(383)“因为我恐怕诗人和故事作者,在最紧要点上,在关于人的问题上说法有错误。他们举出许多人来说明不正直的人很快乐,正直的人很痛苦,还说不正直是有利可图的,只要不被发觉就行;正直是对人有利而

对己有害的。这些话我们不应该让他们去讲,而应要他们去歌唱去说讲刚刚相反的话。”(392-B)除了给予儿童的教育,苏格拉底对给予护卫者体育和音乐上的教育也有自己的想法,他认为体育教于人激情和勇敢,音乐教于人爱智而温文。

第三,苏格拉底提出在理想国中应该实行共产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和中国古代社会的“大同社会”有几分相似之处。他提出“第一,除了绝对的必需品以外,他们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私产。第二,任何人不应该有不是大家公有的房屋或仓库,至于他们的食粮则有其他公民供应,作为能够打仗既智且勇的护卫者职务的报酬,按照需要,每年定量分给,既不让多余,也不让短缺。他们必须同吃同住,像士兵在战场上一样,”(416-E)财产的公有使得理想国的护卫者们能够像忠心耿耿的猎犬一样看护着羊群,而不至于因为饥饿或放纵而去打击伤害羊群。柏拉图认为,这些最优秀的护卫者应当了解到最宝贵的金银财宝在于他们的心灵深处。他们不能像其他公民一样享受金,银,土地和住宅却不因此感到不幸福,是因为他们放弃了这些可以使整个国家达到最幸福的状态,而只有整个国家非常和谐的发展,那么每个阶级都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幸福。这种公有制度不仅仅在财产上实行,柏拉图认为,“例如婚姻嫁娶以及生儿育女,处理所有这一切都应该本着一个原则,即如俗话所说的,朋友之间不分彼此。”(424)这就是为现代人所最不能理解的共妻共子的制度。实行共妻共子是为了使最好的男人和最好的女人结合,而他们所生育的孩子也应该交由官员抚养,甚至把生下来天生有缺陷的孩子“秘密地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清楚。”

至此,理想国内最重大的几个问题已经被写进了法律,让后人一代一代的传习,一个柏拉图心目中的理想国度已见雏形。以后的第六第七章,主要是关于者为善的知识的学习,第八第九章讨论了四种不正义的政体是如何依次转变的,以及与之相关的不正义的个人类型。这些内容与理想国的构建没有太大关系,下面文章将主要对柏拉图关于理想国的种种规定提出质疑,并希望以此解释为什么Utopia只能被称为理想中的国家,在现实中是不可能被实现的。

二对书中一些观点的质疑和思考

首先从上文所述的三个大方面来看,其中的观点就存在一些问题,不仅需要怀疑这些规定的可执行性,更重要的是从本质来说,这些规定是否真的能使理想国达到最善。

第一如上所述,理想国内每个公民都应该各司其职,而跨越界限去做别人的事就被认为是不正义的。首先,如何辨别每个公民不同的秉性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柏拉图认为全能全知的哲人能够辨别每个人的秉性,“当你说一个人对某件事有天赋的才能另一个人没有天赋的才能,是根据什么呢?是因为一个人学习起来容易另一个人学习起来困难,对吗?”(455-C)这固然没错,但问题在于这样一个通过学习鉴别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比如无论是制鞋的天赋还是行医的天赋,都不可能从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身上看出来,只有当每一个婴孩受到了同样的教育,渐渐的再对他们一个一个查清辨别,才能分清他们对哪件事有天赋,哪件事没有天赋。(这里还没有讨论天赋和兴趣的区别,如果某人明明味觉敏感,适合做一名厨师,可他偏偏爱上打铁这项工作,在兴趣使然下他觉得学习打铁比学习烹饪来的更简单,那该怎么办呢?)其次,对于制鞋和行医这样的工作还好,如果要辨别一个人是应该去研究天文还是研究水利,这就需要更长时间的培养,而在培养的过程中,最全能全智的哲人也不能保证不出一点差错。(这里也且不说这位哲人要承担怎样的工作量,毕竟除了鉴别天赋的工作,柏拉图还赋予了他这么多工作要做!)再次,一个人的秉性还可能在后天发生变化,比如一个裁缝因突发事故双眼失明,那他究竟算有裁缝的天赋还是没有裁缝的天赋呢?他应该继续从事什么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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