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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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财政收入

重点:财政收入的分类与结构以及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难点:财政收入的来源。

第一节财政收入的形式

一、研究财政收入形式的意义

二、财政收入的形式

(一)税收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形式

1.税收形式的优点

(1)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2)适应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需要

(3)适应企业自主经营的要求

(二)利润收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是国家依据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权利取得的财政收入,是现代财政收入不可缺少的一种收入形式。不论企业上缴利润在财政收人中占有多大比重,它总是财政收入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体现不同的经济关系。国有企业上缴利润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形式,是由以下两个原因决定的:首先,决定于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现代商品经济是由多种所有制形式构成的混合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不可能把现代商品经济变成单一所有制的经济。只要存在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就会存在。其次,税收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有不同的经济作用。税收以国家为主体,体现社会利益;利润以企业为主体,体现所有者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家具有两重身份:一重是国家在经济上的存在,为满足社会需要和执行社会职能,向所有企业和居民征税;另一重是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实现所有者的利益。国家的两重身份体现两种不同的经济职能,采取两种不同的收入形式,不能互相代替、合二为一。征税是既定的法律,必须规范化,上缴利润要根据企业税后利

润多少和企业自身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三)债务收入:国家采取信用形式,以债务人的身份向国内和国外筹借的各种借款,称为公债或国债,是国家财政收入形式之一。它是用来弥补国家财政开支不足或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动员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形式。

公债是个历史的财政范畴,最早起源于中世纪。公债是捐税的预征。随着公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公债也成为投机的对象。我国采取公债形式筹措资金,是国家有计划地动员社会闲散资金,支援国家建设,平衡预算收支的一项有效措施;向国外借债是在平等互利或优惠条件下,为加速国家建设的有利补充。

(四)规费收入:按照行政或法律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如执照费、证书费、七月费、租赁费、契约费、管理费、资源开采费、土地使用费等。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的主要作用不在于取得多少财政收入,而是在于建立良好的经济次序,创造良好的经营条件,并建立良好的次序和经营条件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二节财政收入的来源

一、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

社会总产品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生产的最终产品的总和。社会总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既表现为实物形态,又表现为价值形态。作为实物形态,是当年所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和,由工业、农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部门的产品所构成。作为价值形态,是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并已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新创造出来的价值的总和,即社会总产值(c+v+m)。一定时期内社会总产品扣除用来补偿已消耗的生产

资料后,所剩下的那一部分社会产品就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也有两种表现形式: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前者表现为物质生产部门生产出来的全部消费资料,也包括扣除补偿已消耗生产资料以后所剩下的生产资料;后者表现为当年耗费的全部活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价值,其中包括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也包括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价值。

二、财政收入的来源

财政收入归根结底来源于货币形态的社会总产值。社会总产品从价值构成上看包括c、v、m三个部分。尽管财政收入源于m,但财政收入的增减同c、v不是没有关系的。分析财政收入同c、v、m的关系,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说明影响财政收入的基本因素,还可以指出国家在集中财政收入时必须采取的政策。

在社会总产品中,m是新创造的价值中归社会支配的部分,是财政收入的基本源泉。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富的程度不是由产品的绝对量来计量,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来计量。”社会提供的m部分越多,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越雄厚。因此,m增长的途径同时也就是财政收入增长的途径。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途径是扩大生产、增加社会产品总量以及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产品价值总量中的m部分。正因为财政收入来源于m,在社会总产品价值一定时,财政收入的增减还涉及社会总产品价值在c、v、m之间的分配关系。

先看c和m之间的关系。一般地说,假设v既定,c的部分减少,m 部分就会增大。因此,减少生产资料消耗是增加m从而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在总量上包括补偿劳动对象和固定资金消耗部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消耗,降低产品的物质成本,便可增加m,从而增加财政收入。在折旧率一定时,提高机器设备的使用效果,在一定的固定资产更新期限内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便可相对减少单位产品中转移的固定资产折旧价值,增大产品中

的m部分,从而增加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折旧率的确定也会直接影响m。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折旧率越低,固定资产分摊到产品中的折旧费越小,m部分相应越大。但是,折旧率的确定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还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果折旧率定得过低,固定资产更新期超过实际的损耗期限,特别是超过由技术进步的速度决定的固定资产更新期(无形损耗期限),由此扩大的m实际是靠拼老本得来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得到更新改造,国民经济不能及时采用新的技术设备,其结果是制约技术进步,最终丧失增加财政收入的物质技术基础。当前,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技术进步速度大大加快,固定资产更新的期限也应相应缩短,折旧率要相应提高。折旧率的确定,取决于一定的财政收入政策。现在许多国家实行加速折旧的政策,实际是一种减税政策。

再看v和m的关系。在c既定时,v和m此消彼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能依靠减少v来增加m,从而增加财政收入,但是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降低,在新创造价值中的比重,相对增加m。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资,也应有所增加,但工资的增长应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m的增长,从而增加财政收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资v的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财政收入的政策。工资水平不仅影响财政收入水平,也影响到宏观范围的消费规模。为保证必不可少的财政收入,防止和克服消费基金膨胀,国家需要有一定的财政政策制约工资水平。

社会总产品中的c部分是要补偿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消耗的,这部分价值不应该成为财政收入的源泉。过去的财政理论把折旧基金当作财政收入的来源,否定了折旧基金的补偿性质。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在时间上是不一致的。物质补偿通过固定资产的更新来实现。在固定资产进行实物形态更新之前,折旧基金以货币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着。在过去的财政体制中,折旧基金全部或部分地作为财政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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