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争议及解决(修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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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1. 2013-2016年多缴税款是否可退? 2. 多缴税款是否一定能退?
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51条:税务机关发现后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可以向税务机 关要求退还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国税发(2005)129号第七条: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 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未规定需要 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可以按《税收 征管法》第51条规定申请减免税。 国税2015(43)号公告第六条: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 管法规定的期限纳申请减免税
2、万家文化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 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龙薇传媒的背后正是赵薇。
3、3天后,上交所发出问询函,询问收购的巨额资金来源,揭露了赵薇夫妇企图高杠杆借款30.56亿 元的如意算盘。随后,在监管层不断追问的压力下,2017年3月份,龙薇传媒终止了收购方案,赵薇 控股祥源文化的计划正式泡汤。
至此,美国政府已掌握了拜伦违反“肥咖法案”的确凿证据,拜伦被捕,经审判后认罪服法。鉴于我国 政府正与美国政府积极商谈有关FATCA政府间协定事宜,金融机构正在考虑在操作层面将标准与FATCA 统筹,包括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将二者的声明文件进行整合。”
一、税务与法
赵薇案件
1、2016年12月26日,万家文化一纸公告,震惊了整个娱乐圈跟财经圈,赵薇要花30亿买下大股东 万家集团的1.8亿股份,持股比例占29.13%,成为万家文化的实控人。
一方面是美国的“反肥猫法案”严打企业和个人的避税行为,另一方面是欧洲一些国家提供的避税天 堂,美国跨国公司的大量现金流很自然地向欧洲流动。有消息称:苹果公司有2000亿美元的现金,大 部分都在爱尔兰的分公司账号下。苹果被欧盟“处罚”130亿欧元税款,因此成为欧洲议会发布“反 避税宣言”后,第一个被架到反避税钢刀上的企业。跨国企业的避税策略与欧盟的近期的反避税动向, 值得我国企业高度关注。
于收到的违约金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规定,其他收入是 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 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 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 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 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 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保证金收入的确认时点 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时点要求,于合同期限届满 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争议的焦点 1、已售墓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 2、已售墓地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否要做扣减?
三、税务争议产生的原因
原因2:事实认定
王某系甲公司31名股东之一,2016年7月17日甲公司出让51%股权给乙公司,股权 原始价格7800万元,交易总价40000万元,其中王某出让51%股权的原始价为25万 元,交易价格 为130多万元,2016年10月11日王某等31名股东完成51%股权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其中王某按130万元的交易价格缴纳20多万元个人所得税,印花税652 元 后因乙无法支付股权款,乙公司原价退回41%的股权给31名股东,王某在10%股权 交易价格由原来的25万元变更为13万元,2017年4月10日双方完成了退回41%股权 的工商变更手续。王某10%的交易价格13-原始价5-印花税652=79348,应缴个人 所得税1.5869元,应退回税款20-1.5869=18.4131万元,王某提出退税申请,税务 机关只同意退回6.1356万元。
一、税务与法
国地税合并
国内
社保费税务征 收
个人所得税的 修改
金税三期启动 互联网建立
营改增
其他法律法规 修改
各部门之间的 税收协作
一、税务与法
法律
国内
税务
财务
二、税务争议产生的范围
收入成本 的确认
税收优惠
股权转让
发票问题
税款追征 期
二、税务争议产生的范围
问题1、收入成本的确认
争议焦点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信息服务合同,合 同签订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有效期至 2015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
三、税务争议产生的原因
争议焦点:股权转让收入确认
税务机关:王某股权原始价为25万元,交易价为130多万元,乙公司截至 2016年10月26日支付原告款项累计88万元,并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的行为已完成,且股权非原价收回。
纳税人:股权交易价格应按13万元
人民法院:88万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收到的阶段性款项,且交易双 方未将该款项确定为交易价,在此情况下做为计税依据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一、税务与法
国际通用几个的法例
1、FATCA 2、BEPS 3、CRS
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又称“统一报告 标准”。CRS的提出者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就是OECD(经合组织)。而 概念是来自美国的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CRS旨在推动国与国之 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正循序渐进地在各国实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盖所 有的成员国。虽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但发起CRS的组织OECD提倡各成 员国应按照要求,签署公民信息交换的协议。
二、税务争议产生的范围
问题2、税收优惠
甲企业是一家供暖企业,负责全市 各大单位和居民的冬季供暖工作, 2013年至2016年未享受“供热企 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优惠政策”,
经测算涉及优惠减(免)的增值税 共计330万元,房产税5.5万元, 土地使用税30万元,企业之前一 直未享受税收优惠,2018年开始 申请退税。
拜伦称,忠诚银行可以开立此类账户,并提供与其相关联的借记卡。1个月后,这名特工再次会见拜伦, 详细介绍了自己的股票操纵计划,包括在哪些环节需要规避“肥咖法案”要求的信息报告等。拜伦表示, 忠诚银行不会向监管机构提交有关信息,除非开户申请文件中能够看到“明显的与美国关联的内容”。 随后,忠诚银行为这名特工开设了多个账户,并未要求后者提供“肥咖法案”规定的信息。
调查期间这5000万元被公安机关冻结了,甲公司担心有后续问题,把收到的5000放在 “其他应付款-丙公司”科目长年挂账,资金解冻后一直未作处理。企业没有确认该项收入 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二、税务争议产生的范围
问题3、股权转让
争议焦点
1.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正确么? 2. 其他应付款处理是否正解?
4、最后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分别处于30万元罚款,且被采取五年的证券市场禁入。
一、税务与法
苹果反避税案件
欧盟委员会发布的苹果公司逃税路线图显示:苹果公司在爱尔兰设立了两个全资子公司,即苹果国际 销售公司(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ASI”)和苹果欧洲运营公司(Apple Operations Europe,以下简称“AOE”)。前者ASI主要业务是从全球各地的苹果产品制造商手中 购入苹果产品,然后销售给欧洲、中东、非洲和印度市场。因此,这些地区的消费者购买的苹果产品 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利润,都计入ASI账下。后者AOE主要业务是部分苹果产品的生产。
二、税务争议产生的范围
问题4、发票问题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二、税务争议产生的范围
问题5、追征期
纳税人
税务机关
三、税务争议产生的原因
法律理解
事实分歧
不合规或 违法事项
三、税务争议产生的原因
原因1:法律理解
某地墓园在营改增之前,该地税务机关对转让墓地的行为按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 双方因税务机关追缴2013-2015年的土地使用税发生争议。
1、甲提供信息服务,乙支付服务费用 300000,为保证合同的履行, 2、乙先行支付给甲保证金100000元整,甲 到期提供全部信息服务,乙方支付的保证金 自动转为服务费用; 3、到期乙方未付费用,则甲不归还该保证 金并追索未支付服务费用
甲企业对保证金10万元是否确认收入?
法律依据 甲企业不归还乙企业的保证金,属
百度文库
三、税务争议产生的原因
原因3:不合规或者违法
甲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不按规定取得开具发票,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的纳 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签订1800多万 的合同未按规定粘贴印花税税票,少缴印花税5400多元 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处1倍罚款,对少缴印 花税税款处0.5倍罚款 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甲公司的诉请。
一、税务与法
国际通用几个的法例
1、FATCA 2、BEPS 3、CRS
BEPS: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指跨国 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 限度的减少其全球总体的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 税基的侵蚀。近年来,中国在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方面取得快速进展,2013 年8月27日,中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成为该公约的第56个签约方。
法律依据
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规定, 股权投资损失属于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产损失证据材料, 如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等,并进行专项申报方能在税前扣除。
合经确认,该款项只冻结了6个月,早已于2015年8月解除冻结;同业务已终止,企业款项 已收到,5000万元应作为违约金收入确认企业所得,企业应就该项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税收争议 的产生与解决
2019-6-25
一、税务与法
国际通用几个的法例
1、FATCA 2、BEP2 3、CRS
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一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根据 这份细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 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 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 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一、税务与法
案例
英国拜伦
赵微案件
苹果 反避税
一、税务与法
美国一家法院以“阴谋诈骗美国政府”的罪名,判处英国人亚德里安·拜伦有罪。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的 拜伦,违反的是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也被称为“肥咖法案”),成为违反“肥 咖法案”而入狱的第一人。分析人士指出,这个判决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2017年初,美国司法部 对一系列涉嫌操纵美国股市的案件展开调查。他们发现一家名为“忠诚银行”的金融机构被怀疑用来洗 白操纵股市获得的违法所得。一名特工伪装成投资者,自称是美国公民,想在忠诚银行开立多个企业账 户并找到时任忠诚银行首席业务官兼前首席执行官的拜伦。并透露,虽然自己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拥有者, 但他想用它们来操纵股票,因此不希望自己在银行记录中作为账户持有人出现。
但是,欧盟委员会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都没有依照爱尔兰12.5%的公司税税率纳税,而是将大部分 利润通过公司内部系统转入了一个设立于ASI内部但仅存在于纸面上的“总部”。这个“总部”不存 在于任何国家,因此也无需向任何国家纳税。例如,在2011年,ASI利润为160亿欧元,但仅给爱尔 兰政府缴纳了5000万欧元的税款。
举个简单例子,比如说我们中国人有一天去了英国,存了一笔钱,而且很可观,那 么英国的银行就有义务把中国人存款的信息金额披露给中国税务总局,这就是信息 交换。
CRS旨在推动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在2018年完全覆盖所有的成员国。 虽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但发起CRS的组织OECD提倡各成员国应按照要求, 签署公民信息交换的协议。
二、税务争议产生的范围
问题3、股权转让
甲公司是投资公司,投资国内或国外的公司,其中对海外乙公司进行股权投资1000万元, 因投资不当造成1000万元损失,企业财务处理投资收益”科目记载-1000万元,企业直接 列为资产损失项做了所得税扣除;
另,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甲公司转让其持有的B公司股票,丙向甲支付定金 5000万元,双方约定若丙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股权转让款,则其向甲公司支付的5000 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协议签订后丙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该项股权转让交易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