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鲜湿米粉编制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鲜湿米粉》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本项目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委托,根据《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制订项目委托协议书》编号(桂地标食2014005号);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干宁军、段玉林、温韬、农军、吴雪、林国梅、莫佳琳、李春篱、肖艳、黄智玉、叶梁银等。
参与人员一览表
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组成了《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鲜湿米粉》编写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工作计划和技术路线。编写小组收集了有关米粉类产品的标准和技术资料,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同时结合《广西鲜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调研,分派人员到南宁、桂林、柳州等区内企业进行考察和调研(企业名单见附表1),了解和掌握了米粉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基
本情况。通过分析、研究鲜湿米粉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料,确定了《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鲜湿米粉》的修订项目和有关内容。同时对2010年至今的鲜湿米粉发证检验37份、委托检验17份的检验数据进行分析后,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征求意见,起草了修订草案并对草案进行多次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经过征求区内广西轻工站、广西分析测试中心、广西粮油站等食品相关检验机构的相关专家后,最终形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制修订的目的意义
米粉类产品是我区特色食品,更是人民群众喜爱的主食产品,随着国家对食品监管的重视和当前技术的发展,2007版标准中个别指标由于国家相关标准的更新,已与国家相关的最新的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值和要求由较大出入,不利于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中的监管,同时对米粉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制约作用,不利于米粉行业的继续健康发展。为了彻底整顿米粉生产秩序,从抓源头开始提高食品监管效率、维护广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有必要对我区的米粉标准进行规范化梳理,督促米粉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要求和规定组织生产,确保我区人民食用米粉的安全。提高米粉类产品生产企业的许可条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我区的米粉行业向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与我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修订原广西地方标准DB 45/319-2007《鲜湿米粉质量安全要求》是在食品安全新形势下进行的,随着标准GB 2760-2011《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实施,将新标准中对铬、铝等指标的限量要求纳入到新修订的鲜湿米粉地方标准中,同时结合《GB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要求,对微生物项目进行了修订。
四、国外、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的相关要求,修订的标准中对铝含量进行了限定。
五、标准的制修订原则
本标准的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科学实用原则。在尊重科学、紧密结合实践、广泛征求意见及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贴米粉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协调性原则。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要求。三是因地制宜原则。标准的修订坚持从我区米粉生产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我区米粉生产企业的现状和技术条件,在符合实用、经济的同时,确保米粉类产品的食用安全性和技术条件的可行性。
六、确定各项技术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公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依据,与相关标准的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科学依据
1.对“范围”的规定,新增了配制鲜湿米粉的内容,这同我区实
际生产相符合,当前生产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在生产过程加入食用淀粉,且普遍被人民群众接受,为了加强监管、正确引导企业进行生产,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对“范围”进行了修订。
2.铅、铬指标是按照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3.次硫酸氢钠甲醛的检测方法均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4.2007版中规定抽样后要在4个小时进行微生物检验,按照食品生产的实际情况,产品应当在保质期内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故本次修改为在产品保质期内均可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5.附录A中部分内容是根据当前米粉生产企业的现状和刚执行的《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确保米粉生产企业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
七、主要参考文献
1.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2.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
4.
5.14
4.《鲜米线》(云南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鲜湿米粉》编写小组
2014年12月02日
5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6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7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8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9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10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1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1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13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14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15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