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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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所属企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国有资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所属仓储企业(直属仓储企业和总公司控股的仓储企业,以下简称为所属仓储企业”;储备棉社会承储单位参照执行。

中储棉花信息中心、中储棉新疆有限责任公司等直属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办法,报总公司备案。

第三条所属仓储企业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第四条所属仓储企业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所属仓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防灾抢险应急救援等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备案。

第六条所属仓储企业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监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所属仓储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及地方颁布的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基础上,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24小时库领导值班制度

1、值班领导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总监(适用于已设置该岗的直属企业)。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顶替领导值班。

2、坚持24小时库领导在库值班制度。形成完整有序的库领导、安全科长和其他人员三级值班工作体系,随时掌握并及时处理库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值班期间,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查岗、查哨,确保在库设施设备、财产物资和人员等安全,确保安全运营。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库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须对仓库的重点岗位(门卫、监控室值班及处警情况、巡逻情况、配电、水泵值班情况)、要害部位及区域(作业现场、铁路站

台、露天临时观察棉垛、库房内72小时内堆垛)等进行不定时检查。每日查岗查哨不少于4次,其中,白天每次间隔不长于8个小时,夜间每次间隔不长于 6 小时。

4、春节等节假日要加强查岗查哨次数,对临近居民区和人员集中地区的库区严防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入侵;异常天气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值班人员,尤其要加强储备棉轮换出、入库期间作业面、作业库房、露天临时堆垛、夜间盯守、苫垫捆扎等重点岗位、要害部位及区域情况的检查。

5、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当班处理,同时真实、完整记录;未处理完的事务要向接班领导交接清楚。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

6、库领导须24小时轮流在库值班,其中主要负责人值班每月不得少于 4 次。对因参加总公司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培训、会议等出差时间较长、一时无法达到当期值班安排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

7、值班记录应认真、全面、详实、及时反映以下内容:值班、查岗和查哨,重点岗位、要害部位及区域的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和处置结果等。

第九条安全科长值班制度

1、值班科长为安全科正、副科长或本单位其他科室正、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顶替科长值班。

2、坚持24小时在科值班制度,值班科长对值班期间库内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全面掌握仓库的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和处理安全方面的问题及隐患,对作业部位及重点要害区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

施,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值班期间,须对仓库的重点岗位(门卫、监控室值班及处警情况、巡逻情况、配电、水泵值班情况)、要害部位及区域(作业现场、铁路站台、露天临时观察棉垛、库房内72小时内堆垛)进行不定时检查。

4、要认真查岗、查哨,重点检查有无异常情况、隐患及处理结果和记录;查各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和规范记录情况;查各岗位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确保门卫、监控、巡逻、水电等岗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运营。

5、值班期间,每日查岗查哨不少于6次,其中,每日上午、下午各2次, 每次间隔不长于4小时;上半夜、下半夜各1次,每次间隔不长于6小时。

6、春节等节假日、异常天气及储备棉轮换出入库期间要加强巡查,增加检查次数,尤其要加强作业面、作业库房、露天临时堆垛等夜间盯守、苫垫等情况的检查。

7、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当班处理,同时真实、完整记录;未处理完的事务要向接班科长交接清楚;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

8、值班记录应认真、全面、详实、及时反映值班、查岗和查哨、异常情况及处置等情况。

第十条门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

2、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3、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进出库检查登记制度,切实把好入门关,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火源、火种检查及收缴、入库须知告知签字及放行入库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商品出入库等人员车辆出入较多时,一道门须加强值班力量,防止因外来人员、车辆较多时检查不严、不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风险。

4、值班期间严禁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缺岗、脱岗和擅自换岗。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值班记录不得漏项、空行等,时间不得间断,字迹工整、记录干净整洁。

6、所属仓储企业须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门卫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严格把好入库关,切实做好风险及隐患控制工作。

第^一条进出库检查登记制度

1、严格进库检查登记。对入库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的物品,值班人员要认真查验、登记,凭证入库。作业期间,与作业有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库区,须经作业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专人监督陪同进入库区;临时来访人员进入库区须经值班领导批准,并由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员全程陪同。

2、坚决杜绝将火源、火种等带入库区。凡需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应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入库安全教育,必须严格登记和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源

(含车载点烟器)、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入库。门卫须配置烟火检查器材,对入库人员进行烟火检查,彻底杜绝火种、火源等被带入库区;对入库车辆须登车严格检查收缴驾驶室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清理烟蒂、烟灰等,检查车厢、轮胎是否夹带烟头并清理;检查机动车辆是否配戴防火帽及佩戴是否完好有效。篷布须苫盖严实并捆扎牢固,否则不准放行入库;载货车辆等候入库时严禁司机在车旁吸烟。

3、严禁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进入库区;严禁非作业车辆进入库区。

4、仓库一道门、二道门外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入库安全须知宣传牌(尺寸不小于1.6 X 1.米),并印制纸质入库安全须知宣传单,履行告知义务,外来入库人员检查、登记、阅读签字后方可放行入库。

5、进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听从指挥。凡发现三违(违章、违规、违纪)等行为时,警卫、巡逻人员及其他本单位人员均有权制

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理。

6、人员、车辆出库时要认真检查,物、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出库;送货空车出库时,须确认无夹带库内物品后,方可放行。

7、未经总公司新闻发言人批准,谢绝新闻媒体人员进入库区采访、摄像、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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