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抗凝及抗血小板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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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并发症:轻度:中断用药,等待药物自身清除;重度:可
考虑活性炭吸附、透析、输注凝血因子等方法进行逆转。
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类药物时,通常是指若
干不同的药物。其中一种是达比加群,它属于直接 凝血酶抑制剂。其他药物则属于直接Xa因子抑制 剂,包括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依度沙班。)的应 用原则
1.若患者肾功能正常且进行的操作为低风险性,
、充血性心力衰竭、年龄>75岁
低危 • 双叶主动脉瓣不伴有房颤或其他中风危险因素
桥接(过渡抗凝)治疗
(bridging anticoagulant therapy)
术前5天停用华法林 ,将INR调至正常, 若术前1-2天INR> 1.5,可口服维生素K 1-2mg。
停用华法林期间,采 用UFH或LMWH抗凝 ,术前24h停用 LMWH,术前4-6小 时停用UFH 。
* 华法林半衰期为36-72h,至少停用5天后抗凝作用才基本清除,INR(国际标准化 比值)<1.5出血风险低;UFH(普通肝素)半衰期为60-90min,抗凝作用维持3-4h ;LMWH(低分子肝素)半衰期为4h。
围手术期华法林及其它维生素 K 抑制剂的应用原
则
1.对于术前需停用抗凝药的操作而言,华法林需在
• 严重的易栓症(如抗磷脂抗体综合征)
中危 • 3-12月内发生的VTE
• 非严重易栓症(如V因子变异杂合子) • 复发性VTE • 活动性肿瘤(6个月内治疗过或姑息性治疗)
低危 • >12月以前发生过VTE但无其他危险因素
血栓栓塞危险度分层:房颤患者
高危 • CHADS2评分 5-6
• 3个月内中风或TIA发作 • 风湿性心脏瓣膜病
1
高血压
1
年龄≥75岁
2
糖尿病
1
中风/TIA/血栓史
2
血管病变
1
年龄65~74岁
1
性别(女性)
1
总分值
9
血栓栓塞危险度分层:机械心脏瓣膜患者
高危 • 任何二尖瓣假体
• 老一代的主动脉瓣假体( caged-ball 或 tilting disc ) • 6个月内中风或TIA发作
中危 • 双叶主动脉瓣+以下其一:房颤、中风史或TIA发作史、高血压、糖尿病
此类药物起效快,停药后效果解除快,可不需要桥接治疗。
半衰期:达比加群12-14 h,利伐沙班7-11h,阿哌沙班12h。
利伐沙班: 肾功能正常:1d; 肌酐清除率60-90ml/min:2d; 肌
酐清除率30-60ml/min:3d;肌酐清除率15-30ml/min:5d;术 后1-2d可恢复使用。
后 48 h 内不宜进行 DOAC 治疗(2C)。
5. 对于具有血栓形成高风险的患者而言,在重
新开始全剂量 DOAC 治疗前推荐进行预防性抗 凝治疗(2D)。
6. 如果抗凝效应不能排除时,则不推荐应用神
经轴麻醉药物治疗(1C)。
7. 急诊手术前应用过 DOAC 治疗的患者,不
推荐常规应用凝血酶原复合物治疗(2D)。
操作前 5 天停用(1C)。
2.对于术前患静脉血栓病史(VTE)3 月以上的患
者而言,术后应常规应用低分子量肝素预防性抗凝 ,而无需进行桥接抗凝(2C)。
3.对于既往患有 VTE 病史且具有 VTE 高复发风险
的患者而言,比如:既往 VTE 病史并处于抗凝治疗 ,INR 目标值 3.5 或者 VTE 病史不足 3 月的患者, 此时应当考虑应用桥接抗凝(2D)。
8. 氨甲环酸适用于具有残余抗凝效应的患者,
可以降低其出血风险(1C)。
9. 对于正在进行 DOAC 抗凝治疗的患者而言,围手
术期不推荐应用对止血机制有损害作用的药物及胶体 (2D)。
10. 若凝血酶时间(TT)正常,则意味着血液中达比
加群浓度很低;而凝血酶原时间(PT)以及活化部分 凝血酶原时间(APTT)正常,却并不能排除血液中达 比加群、利伐沙班及阿哌沙班的浓度不高(1A)。
中危 • CHADS2评分 3-4 低危 • CHADS2评分 0-2 且没有中风史或TIA发作史
* CHADS2评分 :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糖尿病,既往中风或TIA病史(除最后一项为2分,
余项均为1分)
表1. CHA2DS2-VASc评分方法
危险因素
分值
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功能不全
围手术期抗凝及抗血小板治疗的管理
2015级全科规培生赵付军
术前是否有必要停用抗栓治疗?
• 对于需要行大手术或大型侵入性操作的患者,中止抗栓治疗
能减少围手Hale Waihona Puke Baidu期出血的风险,围手术期继续VKA或阿司匹林治 疗会增加出血风险。
• 接受外科小手术的患者(如牙科、皮肤科或白内障手术),
推荐继续抗栓治疗,根据需要加用止血剂。
如果术前中止抗栓治疗,是否有必要桥 接抗凝?
是否需要桥接抗凝,主要取决于患者发生血栓栓塞的风险:
• 高风险患者,预防血栓的益处远超过抗凝的出血风险。 • 中度风险患者,主要根据患者的个人情况和手术情况来权衡
桥接抗凝的利弊。
• 低风险患者,可不用桥接抗凝。
血栓栓塞危险度分层:VTE患者
高危 • 3个月内发生的VTE(静脉血栓栓塞)
手术(针 对发生TE 高危患者 )
对于止凝血功能基本 恢复的患者可在术后 12-24h继续服用华法 林。如果是高出血风 险手术,术后48-72h 开始LMWH治疗, INR达标后停用。
对于进行的一般性皮下 组织手术和介入治疗, 以及发生TE低至中危 的患者,不需要采取桥 接治疗(也可术前2-3 天停用VKA或将华法林 减量,调整INR1.3-1.5 )。
4. 既往有 VTE 病史,CHADS2 评分 ≤ 4 分且既
往无脑卒中或 TIA 病史,不推荐应用桥接抗凝(1A )。
5.若患者装有双叶型主动脉人工瓣膜且无其它风险
因素,此时推荐应用桥接抗凝(2C)。
6.对于具有高出血风险的手术而言,术后的桥接抗
凝治疗推荐在 48 h 之后进行(1C)。
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ACs)的管理
则在操作前 24 h 内不应进行 DOAC 治疗(2B) 。
2. 若患者肾功能正常且进行高风险操作,则在
操作前 48 h 内不应进行 DOAC 治疗(2B)。
3. 若在低风险操作后伴有低度出血风险时,应
在操作后 6~12 h 且止血确切后重新开始 DOAC 治疗(2C)。
4. 若进行高风险操作后出血风险增加,则操作
考虑活性炭吸附、透析、输注凝血因子等方法进行逆转。
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类药物时,通常是指若
干不同的药物。其中一种是达比加群,它属于直接 凝血酶抑制剂。其他药物则属于直接Xa因子抑制 剂,包括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依度沙班。)的应 用原则
1.若患者肾功能正常且进行的操作为低风险性,
、充血性心力衰竭、年龄>75岁
低危 • 双叶主动脉瓣不伴有房颤或其他中风危险因素
桥接(过渡抗凝)治疗
(bridging anticoagulant therapy)
术前5天停用华法林 ,将INR调至正常, 若术前1-2天INR> 1.5,可口服维生素K 1-2mg。
停用华法林期间,采 用UFH或LMWH抗凝 ,术前24h停用 LMWH,术前4-6小 时停用UFH 。
* 华法林半衰期为36-72h,至少停用5天后抗凝作用才基本清除,INR(国际标准化 比值)<1.5出血风险低;UFH(普通肝素)半衰期为60-90min,抗凝作用维持3-4h ;LMWH(低分子肝素)半衰期为4h。
围手术期华法林及其它维生素 K 抑制剂的应用原
则
1.对于术前需停用抗凝药的操作而言,华法林需在
• 严重的易栓症(如抗磷脂抗体综合征)
中危 • 3-12月内发生的VTE
• 非严重易栓症(如V因子变异杂合子) • 复发性VTE • 活动性肿瘤(6个月内治疗过或姑息性治疗)
低危 • >12月以前发生过VTE但无其他危险因素
血栓栓塞危险度分层:房颤患者
高危 • CHADS2评分 5-6
• 3个月内中风或TIA发作 • 风湿性心脏瓣膜病
1
高血压
1
年龄≥75岁
2
糖尿病
1
中风/TIA/血栓史
2
血管病变
1
年龄65~74岁
1
性别(女性)
1
总分值
9
血栓栓塞危险度分层:机械心脏瓣膜患者
高危 • 任何二尖瓣假体
• 老一代的主动脉瓣假体( caged-ball 或 tilting disc ) • 6个月内中风或TIA发作
中危 • 双叶主动脉瓣+以下其一:房颤、中风史或TIA发作史、高血压、糖尿病
此类药物起效快,停药后效果解除快,可不需要桥接治疗。
半衰期:达比加群12-14 h,利伐沙班7-11h,阿哌沙班12h。
利伐沙班: 肾功能正常:1d; 肌酐清除率60-90ml/min:2d; 肌
酐清除率30-60ml/min:3d;肌酐清除率15-30ml/min:5d;术 后1-2d可恢复使用。
后 48 h 内不宜进行 DOAC 治疗(2C)。
5. 对于具有血栓形成高风险的患者而言,在重
新开始全剂量 DOAC 治疗前推荐进行预防性抗 凝治疗(2D)。
6. 如果抗凝效应不能排除时,则不推荐应用神
经轴麻醉药物治疗(1C)。
7. 急诊手术前应用过 DOAC 治疗的患者,不
推荐常规应用凝血酶原复合物治疗(2D)。
操作前 5 天停用(1C)。
2.对于术前患静脉血栓病史(VTE)3 月以上的患
者而言,术后应常规应用低分子量肝素预防性抗凝 ,而无需进行桥接抗凝(2C)。
3.对于既往患有 VTE 病史且具有 VTE 高复发风险
的患者而言,比如:既往 VTE 病史并处于抗凝治疗 ,INR 目标值 3.5 或者 VTE 病史不足 3 月的患者, 此时应当考虑应用桥接抗凝(2D)。
8. 氨甲环酸适用于具有残余抗凝效应的患者,
可以降低其出血风险(1C)。
9. 对于正在进行 DOAC 抗凝治疗的患者而言,围手
术期不推荐应用对止血机制有损害作用的药物及胶体 (2D)。
10. 若凝血酶时间(TT)正常,则意味着血液中达比
加群浓度很低;而凝血酶原时间(PT)以及活化部分 凝血酶原时间(APTT)正常,却并不能排除血液中达 比加群、利伐沙班及阿哌沙班的浓度不高(1A)。
中危 • CHADS2评分 3-4 低危 • CHADS2评分 0-2 且没有中风史或TIA发作史
* CHADS2评分 :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糖尿病,既往中风或TIA病史(除最后一项为2分,
余项均为1分)
表1. CHA2DS2-VASc评分方法
危险因素
分值
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功能不全
围手术期抗凝及抗血小板治疗的管理
2015级全科规培生赵付军
术前是否有必要停用抗栓治疗?
• 对于需要行大手术或大型侵入性操作的患者,中止抗栓治疗
能减少围手Hale Waihona Puke Baidu期出血的风险,围手术期继续VKA或阿司匹林治 疗会增加出血风险。
• 接受外科小手术的患者(如牙科、皮肤科或白内障手术),
推荐继续抗栓治疗,根据需要加用止血剂。
如果术前中止抗栓治疗,是否有必要桥 接抗凝?
是否需要桥接抗凝,主要取决于患者发生血栓栓塞的风险:
• 高风险患者,预防血栓的益处远超过抗凝的出血风险。 • 中度风险患者,主要根据患者的个人情况和手术情况来权衡
桥接抗凝的利弊。
• 低风险患者,可不用桥接抗凝。
血栓栓塞危险度分层:VTE患者
高危 • 3个月内发生的VTE(静脉血栓栓塞)
手术(针 对发生TE 高危患者 )
对于止凝血功能基本 恢复的患者可在术后 12-24h继续服用华法 林。如果是高出血风 险手术,术后48-72h 开始LMWH治疗, INR达标后停用。
对于进行的一般性皮下 组织手术和介入治疗, 以及发生TE低至中危 的患者,不需要采取桥 接治疗(也可术前2-3 天停用VKA或将华法林 减量,调整INR1.3-1.5 )。
4. 既往有 VTE 病史,CHADS2 评分 ≤ 4 分且既
往无脑卒中或 TIA 病史,不推荐应用桥接抗凝(1A )。
5.若患者装有双叶型主动脉人工瓣膜且无其它风险
因素,此时推荐应用桥接抗凝(2C)。
6.对于具有高出血风险的手术而言,术后的桥接抗
凝治疗推荐在 48 h 之后进行(1C)。
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ACs)的管理
则在操作前 24 h 内不应进行 DOAC 治疗(2B) 。
2. 若患者肾功能正常且进行高风险操作,则在
操作前 48 h 内不应进行 DOAC 治疗(2B)。
3. 若在低风险操作后伴有低度出血风险时,应
在操作后 6~12 h 且止血确切后重新开始 DOAC 治疗(2C)。
4. 若进行高风险操作后出血风险增加,则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