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接及客户分配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客户区分管理制度

宗旨:本条例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客户分配工作,最大程度提升置业顾问工作积极

性。

原则:机会均等,客观公正。

(新客户到场,销售人员应做好详细询问:是不是第一次来访,前期哪位置业顾问为您介绍的,有没有做过登记,家人、亲戚、朋友、同事是否有人来参观过)新到访客户,以是否指名找某置业顾问为界定标准:

1.进门即是客户,除14岁以下未成年小孩单独上门(包括活动期间领取礼品客户,国航客户,同样按轮值接待)。

2.新到访客户,并未指名找任何一名置业顾问者,均列入轮值范围,包括电话客户、展会客户、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

3.新到访客户,是由某置业顾问通过各种方式(包括追踪电话客户、展会分配客户、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客户、及老客户介绍新客户)直接约访成功,上门指名找某置业顾问,则由该置业顾问接待,不列入前台轮值范围。

4.置业顾问的亲戚朋友前来参观楼盘,但事先并不知道此置业顾问在本公司工作,亦没指名找该置业顾问,该客户列入前台轮值范围。

5.老客户(包括国航客户)介绍的新客户,老客户直接带上门并找某置业顾问的,由该置业顾问接待;老客户未上门,新客户自身上门,直接找该置业顾问的,由该置业顾问接待;新客户自身上门,只称是老客户介绍的(但未指明老客户姓名),未指明置业顾问姓氏,则列入正常轮接。

6.老客户的夫(妻)、父母、子女初次上门,明确称其家人来过,但不知道置业顾问姓氏,由轮值人员接,但视作老客户,不重新建档,以最早有效建档为准,有效建档的回访周期不得超过15天,超过者无效。

7.老客户的家人初次到售楼部,没有指定置业顾问或家人有来过,称初次来访都按正常轮排接待,后期成交后示为前期接待人员和后期接待人员共同分单!8.一轮新客户包括数人,只有1人明确联络方式,其余人只知道姓氏,无明确

联络方式,可按一批客户建档,但须注明其他人员某些特征,同时在其他人员单独到访时能明确知道其与某建档客户曾一起到访过,则由原先的置业顾问接待(事后发现无效),否则列入轮值范围。

补充细则:

新到访客户要在三日内作一次回访,中途如果有没有回访的必要,必须文字说明,后续在7日内必须回访。

新老客户同时到场,以接老客户为主。

以后不再存在“公共客户”之说,公司因需安排人员涉外协助,该涉外人员在涉外期间不参与轮接。

1.老客户到场,一律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原置业顾问不在或忙于其他事务,其他置业顾问有义务帮忙代接,成交业绩归原置业顾问。

2.老客户到场,原置业顾问在场却没有认出老客户,老客户也未指名自己曾经到访,重复接待,视具体情况处理:

初次来访与本次来访相距15日以外,以有效的追访记录为准(追访记录须在15日以内),其他置业顾问的本次接待视做协助,不分单;

初次来访与本次来访相距在7日外15日(含15日)以内,算做撞单,与本次销售人员进行按5:5分单,凭据:有效的追访记录;

初次来访与本次来访相距在7日(含7日)内,视做原置业顾问工作失职或自动放弃,由本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建档,不牵涉分单。

1.展会当日成交者,业绩属于当日接待人员。

2.展会期间(初访日与成交日)非同一日(如展会第一日上门,但在第三日成交)成交者,若成交日接待人员与来访日不同,则分属两日接待的置业顾问按5:5分单。

3.展会期间未成交的客户,一律在展会结束后由销售经理统一分配(分配前首

先顾及每一置业顾问于展会期间接待印象颇深的客户——一是考虑有利追踪,一是考虑展会期间该客户已基本达成成交意向,只是时间上的原因推迟成交)给每位置业顾问分别追踪,约访成功(即该客户初次上门直接找该置业顾问)则属于该置业顾问,否则列入轮值范围。

1.团购看房活动期间成交者,业绩属于当日接待人员。

2.团购活动期间未成交客户,一律在团购组织活动结束后由销售经理统一分配给每位置业顾问分别追踪,约访成功(即该客户初次上门直接找该置业顾问)则属于该置业顾问,否则列入轮值范围。

3.团购单位个人客户自身上门,列入轮值范围。

股东名义统一购房,视作同一客户,归轮值接待置业顾问。该企业其他人员自身前来看房成交,则列入轮值范围。

电话客户按轮值接待,一律由接听人员建档追踪(所有电话客户须在一周内回访),约访成功该客户上门直接找该置业顾问,则由该置业顾问接待,若该置业顾问不在或忙着接待其他客户,则由排轮人员接待,当日成交则按3:7分配(约电为3接待为7),当日未成交则由该两名置业顾问共同回访,成交5:5分成;若电话约访客户上门并未指名找某置业顾问,则列入轮值范围。

注意事项:

为树立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有关业务交叉由置业顾问依该规范协商解决,任何本规范没有明确的地方,由销售经理主持当日夕会讨论解决,讨论不成可投票解决,置业顾问必须服从。

在当事人本着友好客观的态度解决问题的前提下,建议处理方式尽量不涉及

当事人以外人员的利益,不建议充公解决,一旦会上有解决结果,所有人员必须服从。

夕会期间置业顾问须端正态度,本着解决问题的姿态去解决问题,如若以不正确态度擅自离会(或赌气自称放弃),则视作自动自愿放弃,后续申述无效。

发生纠纷现象置业顾问不得争吵,如发生争吵现象,该交叉楼宇的业绩、提成全部由部门没收,充作公共客户。

有效建档标准:

客户姓名,有效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直线或直联分机),不超过15天的回访记录,缺一视作无效。

任一置业顾问有对建档资料进行恶意作假现场(凭证为客户说辞),记过一次(影响年终奖及职务晋升),严重者辞退。

客户区分时效:

新客户到访,当日明确归属,若发现是之前到访过的老客户,则在三日内发现,并在会议上明确,才能生效,超过三日发现则无效,不予以处理,超过有效期向公司提出申述同样无效。

本规范由案场全体人员会议确认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一旦施行,全体人员必须服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