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

围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锡地税二[1998]01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8.03.17

【实施日期】1998.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锡地税二[1998]01号1998年3月17日)

市区各分局、新区财税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国家统一的税收法规,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同时,为加强对企业帐证的管理,督促企业建帐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200号文《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企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将核定征收的标准(范围)由原锡地税二(1995)4号文规定的年销售(营业)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