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管理办法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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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印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类印信的管理,维护企业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团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第三条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是公司对外交往活动中的重

要凭证,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公司印信实行“统一制发、分级管理、规范使用、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印信的种类

第五条印章指公司用章、专业委员会、总部部门印章,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社团组织、各种委员会及临时机构印章,公司项目部章等印章。

第六条专用印章指公司财务专用章、设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业务专用章。

第七条人名印章指公司法人代表、各级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刻制的用于公务往来的个人姓名章。

第八条印章和专用印章简称为公章,人名印章简称为名章。

第三章印信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是印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印章

的制发、启用、授权、保管、使用、收回、销毁等各项手续的

办理及介绍信的设计、印制及启用的管理,并监督印章的保管

和使用。

第十条公司其他部门根据授权对所使用公章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印信管

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严格用印用信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启用前,应发布启用印章通知,附印模,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发布启用印章通知时,应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并附印模。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员工在无授权或授权不清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公章。

第四章印信的制发

第十五条公司党政印章,经上级审核同意后,报公安机关核准后制发。

第十六条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办公室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报公安机关核准后制发。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公章,由部门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制发。

第十八条以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需刻制项目部章时,由申请单位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按流程审核,经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制发。

第十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印章,由各单位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按流程审核,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

制发。

第二十条刻制印章必须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机构刻制,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公章。

第五章印信的规格

第二十一条行政印章为圆形,中间刊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宋体自左而右环形排列,章内横向排列部门名称。人名印

章为正方形。

第二十二条公司公章直径为4.0cm,部门公章直径为3.8cm。

第二十三条人名印章直径为1.8cm*1.8cm。

第二十四条社团组织、临时机构印章一般为4.0cm。

第二十五条公司项目部章采用长方形红色印章印模: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

项目部

(此章不得用于签订任何经济合同)

有效期:XX年XX月至XX年XX月

第二十六条各分支机构党、政印章直径4.2cm。

第二十七条公章规格以制发所在地公安机关印章核发规

定为准。如规定发生变动,须按本办法重新进行审批后制发。

第二十八条其他各类专用章按相关单位要求刻制。

第二十九条介绍信为A4纸大小,样式为:上部存根,设编

号,上部刊红线,下部为介绍信正文,下署时间及有效期。

第三十条公司介绍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印制、启用。

第六章印信的领取和保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手签章)由公司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二条公司介绍信及授权书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金部负责保管。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公章、项目部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各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公章保管的第一责任人,对公章使用管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印信保管责任人签订保管责任状,明确授权范围和保管职责。

第三十六条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介绍信可授权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名,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后确定。

第三十七条印章领取、变更或废止时,由公司办公室与保管单位/部门填写《印章交接表》(见附件二),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办公室应建立台账《印章管理登记表》(见附件三),登记专人领取、印章归还、作废等情况。

第三十八条存放印信需采取保险措施,防止印信被盗用或遗失。

第三十九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印信的使用

第四十条印信监管人员应严格按照授权规定使用印信,坚持原则,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如临时外出,印信管理人员应将印信及相关用印台账移交办公室主任保管,办公室主任须做好移交期间的用印登记;待印信管理人员回来后,办公室主任应与之办理好印信及用印申请单、用印台账的移交手续。

第四十二条申请使用介绍信及授权书时,应填写公司《介绍信申请单》(见附件四)。一般日常性工作所需介绍信由公司办公室主任审批;归口管理的专项工作所需介绍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所需介绍信由公司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审批。由办公室按要求办理,建立介绍信开具台帐,并做好记录《介绍信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五)。

第四十三条凡涉及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由使用部门、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公司《用印申请表》(见附件六),报公司分管领导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涉及申请使用公司党、纪、工、团印章,由使用部门、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公司《用印申请表》(见附件六),报公司分管领导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报党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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