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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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项目编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标准内容
备注
1
组织建设
组织设置
1、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支部。

对于新成立单位或机构要同步成立党的组织。

新单位筹备期间,或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参加短期学习、会议等,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2、党支部应合理设置(若干)党小组,同步设置党小组长。

党小组的设置要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情况来划分,特别是对于党员工作地点分散、业务领域不同、不利于集中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党支
部,应设立党小组。

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

2
组织建设
换届选举
1、新设立的党支部应召开党支部成立大会。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党支部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期或按期换届需届满前1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正式请示,延期换届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临时党支部的书记和委员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任期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不超过2年。

3、换届选举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进行。

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需经全体党员民主酝酿推荐,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指定。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委员选举需差额,差额人选要不低于20%;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在党员大会上等额选举即可。

有选举权党员应超
过4/5,会议有效,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相关资料由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归档保存,归档材料包括:召开大会的请示、上级党组织的批复、选票及计票单、选举结果报告、选举党员大会记录等。

3
组织建设
委员配备
1、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2、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员人员超过30人或服务员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党支部,要逐步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

4、支委会要对委员进行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可兼任),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生产委员、青年委员等。

支委按分工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5、对于设有党建联络员的支部,要严格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使用,明确其协助工作的定位,不能以党建联络员代替书
记或委员履行职责。

4
组织建设
党建部署/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计划在支部内公开并听取党员意见,计划落实要闭环管控。

2、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四同步”(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部署工作或重要工作方案、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要有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3、每年定期(一般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工作总结(含党风廉政、群团工作等等)。

5
组织建设
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
1、有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无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支部委
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

可与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课等结合开展,其中主题党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

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组织生活会、研究发展党员和支部成立、换届的党员大会等含有讨论、表决、研究表决之类内容的党员大会,要完整记录会议整个过程,重点为到会领导讲话、支委和党员的发言要点、相互批评意见、表决过程、投票情况、会议决议等。

3、领导党员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党支部要在活动前及时通知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

4、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本月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可不召开。

6
组织建设
支委会
1、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

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3、支委会内容不仅要包含传达学习文件、研究发展党员、评先选优、支部总结计划、支部换届、研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党内工作,本支部所辖单位的重大事项也需研究讨论。

决定重大事项时,到会委员要过半数,必要时可开扩大会。

7
组织建设
党课
1、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2、党支部书记的党课必须有相应的党课教案(纸质或电子资料)。

3、讲党课应规范记录党课主题和内容概要等。

8
组织建设
主题党日
1、党支部要在每个季度的末月最后一周制定下一季度的主题党日计划并报上一级党委审定。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在一天开展,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提前向上一级党委报备。

2、主题党日活动主要围绕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进行政治学习、组织交纳党费、联系服务群众、开展党务公开等内容开展活动。

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可结合到主题党日活动中来一并开展。

3、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9
组织建设
常态化组织生活会
1、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组织生活会,可同步开展季度党员先进性评价。

2、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支部建设中的重点难点或支部党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来开展,也可结合业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原因及思想根源。

会上,与会同志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相互批评发言记录等。

10
组织建设
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2、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程序规范,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对照检查情况、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发言记录等。

11
组织建设
亮身份亮承诺
1、每个党员要在工作台面上摆放统一设计的党员承诺牌,承诺牌内容每年进行更新,承诺内容应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的具体可行目标或行动方向。

窗口党员工作时间建议佩戴党员徽章。

2、党支部要在党员活动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支部承诺,或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承诺。

承诺每年更新,内容应为结合支部实际制定的的具体目标或行动方向。

3、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形式,每年回顾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践诺情况(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党员先进性测评的一个重要评价依据。

12
组织建设
党务公开
1、对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做好相关事项的公开工作。

2、通过支部的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或其他渠道及时做好党务公开。

13
组织建设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教育党员增强身份意识,要求党员在离开本党组织(辞职、工作调动、交流、挂职、学习锻炼等)或外出一段时间前,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以便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或登记。

2、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离职,3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调动(含借用、借调),要半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党支部要为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做好党员基本情况登记。

4、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后,一周内应及时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第一联)、回执联(第三联)复印
件(或扫描件、或组织关系落实证明);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6、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出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存根(第一联)复印件(或扫描件);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7.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8.转移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时,转出党组织要将预备党员全套考察材料整理后交至接收党组织,接收党组织要对材料进行审核。

9.每年进行一次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空挂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及时进行处理。

14
组织建设
党费缴纳和使用
1、教育党员按月、主动、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并在党员手册(党费证)上如实登记。

3、当月及时将党费上缴至上级党组织指定账户,有关凭证
上交党委并留存复印件。

4、每年公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如有党员自愿缴纳一千元及以上党费的,及时将党费上交并汇报相关情况。

6.党费的使用按照财政部标准执行,在规定项目内开支,预算审批后使用,使用后按规定报销。

15
组织建设
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1、应用和维护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WEB版,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系统内“组织管理”、“党员管理”、“申请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人员变动”、“组织换届”、“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费管理”等模块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16
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1、每年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和培养措施,发展党员向一线倾斜,有意识逐步解决无党员班组问题。

2、支持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需经过团组织“推优”程序。

3、入党申请人阶段:
(1)指导入党申请人撰写、修改申请书,要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不得抄袭,可亲笔手写或打印后签名;(2)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支部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后,填写《入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16
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1)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需经团组织推荐;非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由党员、党小组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均需有记录;(2)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3)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需
有会议记录;(4)支部提交《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备案;(5)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支委会确定培养联系人的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6)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指导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考察工作;(7)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撰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书面汇报不少于1次,培养联系人应及时、负责地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同时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实际情况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8)督促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支委会每半年考察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并将情况记录在考察登记表。

5、发展对象考察阶段:(1)确定发展对象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留存相关记录;(2)支委会讨论拟确定发展对象后,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会议需有记录;(3)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并提交上级党委,上级党委确认备案后,正式确定发展对象;(5)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需有支委会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6)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材料及情况
报告;(7)发展对象需参加上级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需有培训证书。

6、接收预备党员阶段:(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需有审查记录;(2)支部汇总整理拟吸收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全套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3)预审通过后,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4)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5)支部或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并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6)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7)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讨论两个及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8)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支部大会进行宣布。

7、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阶段:(1)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2)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入党宣誓。

(3)要求预备党员
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人)应及时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并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加强培养教育考察。

(4)支部每季度组织对预备党员考察一次,考察情况填入考察登记表中。

(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6)组织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设党小组的,党小组应提出意见;支委会审查,需有相关记录。

(7)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8)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

需有党员大会记录。

(9)表决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讨论两个及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0)上级党委审批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

17
组织建设
处置不合格党员
1、对党员先进性测评(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中组发〔2014〕21号文中的标
准,以及地方党委制定的标准,客观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

2、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有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三种。

3、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除名应慎重,在除名前党支部应已负责任地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4、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程序:
(1)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

(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会议应通知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参加,听取其申辩,如其拒不参加会议,应做好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

(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

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将处置决定和相关材料送达不合格党员本人
并要求签收,拒不签收的要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证据,处置决定以适当方式宣布。

5、对收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

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评议,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6、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谨慎细致、把握好政策,不明确或有疑问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咨询,做好每一个环节的记录和材料收集工作。

18
组织建设
统战侨务管理
对本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民主党派、归侨、侨胞、侨眷的人员信息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准确。

支委要加强与统战对象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9
组织建设
阵地建设
1、有条件的党支部应设置“六有”活动阵地(有一间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套电教设备、一个支部信息栏、一个党务公开栏、一个荣誉展示平台)。

没有条件的党支部可联合其它支部设置“六有”活动阵地。

2、有条件的党支部可将活动阵地升级为“党员之家”。

20
思想建设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1、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员工思想状况分析,每半年定期向上级党委(总支)书面汇报一次员工思想状况。

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支委会。

通过日常观察、个别谈话、收集汇报、侧面调查、座谈讨论、问卷测评、家庭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

2、常态化开展“走、传、谈”活动,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与支部的党员或群众谈心一次,全年必须与每一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深入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协调组织落
实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3、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群众做到“六必谈”: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特别是对先进性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以及违纪党员,党组织要安排专人,经常与其谈心交流,帮助其整改提高。

4、组织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党员无信仰宗教,不存在员工加入邪教组织等现象。

发现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时,要对相关人员关心重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1
思想建设
党员学习教育
1、组织党员每年制定和实施自学计划。

强化交流学习,党支部(党小组)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学习交流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述学评学。

2、引导有微信账号的党员订阅“共产党员”微信。

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推荐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引导党员在工作中强化理论和知识技能的学习锻炼,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22
思想建设
营造党建文化氛围
1、积极主动宣传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制度标准,宣传主流思想、弘扬正能量,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展示本支部党建成果。

2、主动挖掘身边好人好事,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员工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及时总结支部好的经验做法。

23
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纪检工作
1、每年至少召开2次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解决具体问题。

2、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3、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单位党员、重要岗位人员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早提醒、早教育,针对普遍性或突出问题应随时开展,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可结合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项目20)一并开展。

4、加强纪律教育,根据不同形势、任务、教育对象,开展常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支委带头严明纪律,并确保支部范围内不发生违反六大纪律的现象。

24
作风建设
强化作风建设
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等管理制度,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杜绝支部所辖范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2、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加强教育、引导和管控,避免出现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以及妄议中央的言行的现象;避免出现党员违反法规党纪或社会主义道德行为、非法上访或对单位形象造成重大影响
的现象;避免出现员工违反法规(包括在业务领域的违纪违规)的现象。

3、对支部范围内存在的作风、行风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相关的整改措施并得到群众的认可。

25
群团工作
联系群众及激励关怀帮扶
1、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

有听取党员、群众合理化建议情况记录。

2、对党员反映的以及在谈心谈话或其他渠道中了解到的党员、群众个人问题和困难,有回应、有跟踪、有落实。

3、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相关通知、新闻报道、照片等及时收集归档。

26
群团工作
支持关心群团工作
1、支持和指导党支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会分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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