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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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规定
为了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我院实行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联合会诊是由专病诊治科室和肿瘤内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和检验中心的多科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对肿瘤患者根据疾病的分期、肿瘤病理类型和病人的机体状况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一、肿瘤多学科协作小组成员
组长:肿瘤内科主任
秘书:肿瘤内科副主任
组员: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二、职责
组长对患者的综合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治疗方案负责;定期召集召开小组会议,研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医疗部提出需医院协调的建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的保存。组员对患者本专业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定期参加小组会议,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自查本科室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三、工作流程
1、各内科医师发现门诊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引导病人到肿瘤内科就诊。肿瘤内科医师请相关外科专业医师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各外科医师发现门诊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请肿瘤内科医师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病人如需手术治疗,则收住外科系列相关科室。病人如需化疗,则收住肿瘤内科。病人如需放疗,则由肿瘤内科医师转诊至上级医院放疗。各科室将会诊情况在门诊病人登记本中登记,并请会诊医师签全名。
2、住院过程中发现的肿瘤患者或肿瘤患者入院完成各项常规检查及针对性检查之后,及时请相关科室交叉会诊,外科系列科室请肿瘤内科会诊、内科请外科系列专业科室和肿瘤内科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填写会诊单和病例讨论记录。优先手术治疗的安排手术,优先化疗的安排化疗,优先放射治疗的安排放射治疗,确保患者能够得到科学合理及时有效的治疗。
3、肿瘤患者外科手术后,一旦度过术后早期康复阶段立即请肿瘤内科会诊,将病人转至肿瘤内科进行术后辅助治疗。或者“术前如需化疗(新辅助化疗),必须请肿瘤内科会诊,共同确定化疗方案。后续化疗,则到肿瘤内科。”
4、医技检查科室发现肿瘤病人,电话通知肿瘤内科和相关外科专业科室医师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及时进行医患沟通,确定诊疗科室,对病人进行诊疗。医技科室建立肿瘤患者登记本,对以上内容进行登记,请会诊医师在登记本中签名。
四、扣罚
各科室未认真遵守本规定内容视为跨专业收治病人,一经发现按医院检查标准进行考核分数扣罚,同时将该病人的收入划拨到相应科室。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规定加倍处理,切实杜绝将“首诊”变为“首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