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的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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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的翻译理论
1.选材的标准
傅雷在选择原文时,首先考虑的是选择具有时代精神,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及读者需要的作品。
2.理解、表达与读者
傅雷认为,要忠实读者必须忠实于原著。如何做到忠实原作主要应做到两点:第一,理解要“化为我有”。傅雷认为,首先要事先熟读原著,不厌其烦,尤为要著。任何作品,不精读四、五遍决不动笔,是为译事基本法门。要求将原作(连同思想、感情、气氛、情调等等)化为我有,方能谈到译。第二,表达要“传神达意”。傅雷曾说过:“领悟为一事,用中文表达为又一事”。如何做到“传神达意”应该做到以下三点:(1)进行中文写作。傅雷曾说过:“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那么原文的意义与精神,译文的流畅与完整,都可以兼筹并顾,不至于再有以辞害意,或以意害辞的弊病了。”(2)务必反复修改。傅雷以“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为座右铭,以极其严肃的态度从事文学翻译。他认为,“翻译工作要做得好,必须一改再改三改四改,文字工作总难一劳永逸,完美无疵”。(3)重视译文其它附件部分,诸如索引、后记、注解和译文序等对于“传神达意”不可忽视的辅助作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内容和形式。
3.美学观——“神”与“形”的和谐
(1)“重神似不重形似”。“翻译应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将中国古典美学运用于翻译理论,借助绘画和诗文领域里的“形神论”来探讨文学翻译的艺术问题。傅雷说过:“要求传神达意,铢两悉称,自非死抓住字典,按照原文句法拼凑堆砌所能济事。”“意在强调神似,不是说可以置形式不顾,更不是主张不要形式。”“神”依附于“形”,而“形”是“神”的外壳,“形”与“神”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形”与“神”的轻与重,是无法用二五分或三七开来衡量的。
(2)“神”与“形”的和谐源于译者的再创造。傅雷曾指出:“译书的标准应该是这样,假设原作者是精通中国语文的,译本就是他使用中文完成的创作。”傅雷还提倡,再创造的“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无生硬拗口之病”。“纯粹之中文”就是中国规范语文。但当时新文化所推崇的白话文仍处于有待完善的阶段,跟“外国语文,在丰富、变化上面差得太远”,“只能达意,不能传情” 不足以表达原文的内容和形式。为了再现原作生动的内容、时空的差异和语境的不同,傅雷认为,“非杂糅各地方言不可”,不妨使用“旧小说套语”和“文言”,关键在于“如何调和,使风格不致破碎”。傅雷创造性地采取了在白话文中加入方言、行话、文言和“旧小说套语”等办法来转达原文的风格和“神韵”,使之“水乳交融,语言流畅”。
(3)“神似”与“形似”和谐体现中西美学之精髓“ 任何艺术品都有一部分含蓄的东西,在文学上叫做言有尽而意无穷,西方人所谓的between lines(弦外之音)。作者不可能把心中的感受写尽,他给人的启示往往有些还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之外。””。“神似”与“形似”的和谐的实质在于,既表达出语言的“确定点”——“显形”,又表达出语言的“未定点”——“隐形”,使之既传神又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