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叙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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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计视角的意义与语文教学中的人文精神——由《孔乙己》说开去孔乙己的视角与主题解析

作者的这一“叙述者”的选择后面的“意味”。大概鲁迅要用最简要的方法,把孔乙已的活动的范围限制在酒店里,只从孔乙已到酒店喝酒这件事上表现孔乙己。那么,能在篇中充当‘我’的唯有在场的人,在场的人有孔乙己,有掌柜,有其他酒客,都可以充当篇中的‘我’,但是都不合鲁迅的需要,因为他们都是被观察被描写的对象。对于这些对象,须有一个观察他们的人,可以假托一个在场的小伙计,让他来说孔乙己的故事。”按叶老的分析,鲁迅原可以有四种选择:“孔乙己”、“掌柜、酒客”、“小伙计”与作者自己,都可以充当故事的叙述者“我”。现在,我们就用“排除法”来逐一讨论鲁迅为什么“不”那样选,这与他的追求(他所要表达的“意思”)有什么关系。首先,鲁迅没有选择“孔乙己”自己作故事的“叙述者”。这涉及鲁迅所特有的观察(世事与人)方式与艺术构思特点:鲁迅从来不孤立地观察、描写“人”、而是把“人”置于与他人(社会)的“关系”(首先是“思想关系”)中来观察与表现。鲁迅在具体考察、描写中国社会时,他有一个重大的艺术发现:在中国,不仅封建制度、封建伦理道德“吃人”,而且千百年的习惯势力所形成的“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更在无时无刻地制造着“吃人”的悲剧;这在鲁迅看来,后者是更为普遍,更不露痕迹,因而是更为可怕的。因此,他总是要在他的悲剧主人公的周围,设置一群“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构成一种社会环境、氛围,或者说,把他的主人公置于“社会”(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中,在与“社会”(群众)的“关系”中来展现他的悲剧性格与命运,从而形成“看/被看”的叙述模式。这样艺术构思就决定了鲁迅不可能选择孔乙己自己作“叙述者”,那将是一个单一的视点与视角,是鲁迅所不取的;而必得从孔乙己周围的人中选取一人来作为叙述者,从而形成两个不同(甚至是对立)的视点与视角,这就是小说所一再描写、反复渲染的孔乙已的自我审视、主观评价与“周围的人”(社会群众)对他的观察、评价的巨大反差。比如,在孔乙己的自我感觉里,他是“清白”而高人一等的,但在周围的人(社会、群众、看客)的眼里,他却是“好喝懒做”、没有任何地位,任何人都可以欺辱(重则将其打得半死,轻则将他取笑)的;在孔乙己的自我评价中,他是国家、社会不可或缺的“君子”,他懂得“回”字的四种写法这类特殊价值是芸芸众生不可望其项背,也无法理解的,但在小伙计的视角里,“孔乙已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除了成为人们无聊生活中的“笑料”之外,孔乙己已无任何价值可言。因此,到小说结尾,人们之所以还提起他,仅仅因为粉板上记载着他“还欠十九个钱”,待到粉板上将他名字涂去,人们就将他完全忘却,以至于他的“结局”,人们只能说“大约孔乙已的确死了”,是“大约”死了还是“的确”死了,已无人弄得清楚,更无人过问、关心了。这样,作者就通过双重视点的巨大反差,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个人的悲剧,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被封建科举制度毒害、吞噬”的悲剧,而且它所反映的知识分子的自我审视与主观评价和社会上大多数人对知识分子的观察与评价(它构成了知识分子的实际地位)之间的对立和反差,超越时空,具有更大的概括性与普遍性。尽管自古以来,知识分子就做着“王者师”的美梦,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但正如鲁迅所说,皇帝老子只有在开国(交好运)与亡国(倒霉)时才想起知识分子,传统知识分子的实际地位,不过是充当“帮闲”与“帮忙”[l]。时至今日,知识者的自我评价(自我立志)与社会实际地位的反差,还依然存在,甚至有日益增大的趋势。这种反差所显示的知识分子地位、命运的悲剧性与荒谬性.岂只“孔乙己”一人而已,岂只“孔乙己”那个时代而已。那么,作者为什么不选择“掌柜、酒客”作为“叙述者”,直接用这些“看客”的眼光去“看”孔乙己,不是可以更强烈地显示出孔乙己命运的悲剧性与荒谬性吗?这同样也涉及鲁迅对社会关注与艺术构思的基本特点:在鲁迅看来,在中国这个一切都“戏剧化”、“游戏化”的国度里.“人”不是充当“看客”,就是“被人看”,这构成了中国“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因此,鲁迅的关注从来都是双重的,把“被看”者与“看客”同时纳入他的艺术视野,作为他的“被观察被描写的对象”。从这样的创作意图出发,“小伙计”正是再恰当不过的“叙述者”(观察点):一方面,他是酒店中人,“孔乙己”(被看齐)与“酒客、掌柜”(看客)这两类人的一言一行都“尽收眼底”;另一方面,他的地位与身份决定了他不仅与“孔乙己”,而且与“酒客、掌柜”都有一定距离,他可以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同时观察与讲述(描写)“孔乙己”的可悲与可笑,“看客”(酒客、掌柜)的麻木与残酷,形成一个“看”‘被看/看”的模式,并在这一模式中同时展开“知识者”与“群众”的双重悲喜剧。另一方面,既然“我”(小伙计)作为小说里一个人物出现,他在发挥“观察者、叙述者”的功能的同时,也必然要显示出某种独立的意义。例如,小说的开头部分,作者为了说明幼年当过酒店小伙计的“我”,为什么会忽然说起20多年前的故事,何以对孔乙己特别有兴趣,用了整整两节的篇幅,反复渲染酒店小伙计生活的“单调”、“无聊”,这才自然引出“只有孔己乙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的话头。除了这类结构性意义之外,小伙计个人命运中的“单调”、“无聊”所传达出的“寂寞感”与“压抑感”,也自有独立价值,构成“孔乙己”周围的社会环境和气氛的一个有机部分。“我”(小伙计)的独立意义更表现在,随着故事的进展,小伙计自身的性格,以及他与孔乙己、酒客们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如果在小说开头部分,“我”确实保持了“旁观者”的客观与冷漠的话,以后,他就逐渐地参与到故事中来,特别是小说写到“我”如何“附和着笑”,当百无聊赖的孔乙己主动与“我”攀谈,以寻求心灵慰藉,“我”先是应付,既而“不耐烦,懒懒的答他”,最后竟“努着嘴走远”时,不能不让人感到,“我”(小伙计)的精神境界、地位都逐渐向麻木、冷酷的“酒客”靠拢,最终不免被“同化”: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精神悲剧。“我”(小伙计)这种变化在读者欣赏心理上甚至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如前所述,叙述者小伙计在小说人物(孔己乙与掌柜以至酒客)的关系上处于旁观者(局外人)的地位,这是与读者在阅读活动中的旁观者(局外人)地位有相近之处的。这样,读者不仅在阅读之初很容易与叙述者采取同一态度对待(看待)孔乙己,而且,随着叙述过程的进展,当叙述者小伙计也于无意识中参与了对孔乙己的折磨时,在诚实的读者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类似狂人“我也吃过人”的有罪的自省:这样的效果正是作者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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