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继续教育学分网上登记培训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登陆入口
• 学科:按职称证书上选择相应项目,注“病理”归到 基础形态。
• 身份证号一律改为18位。 • 联系电话:最好填写单位电话。 • 要求:一定要齐全、准确。修改完后,按“提交”。
• 重要要求 • 个人信息在11月22日修改完成! • Ⅱ类学分在11月底完成录入。
1、发表论文或综述
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 (三)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举办机构必须获得省继续医学 教育委员会认可,并纳入我省统一管理。远程继续医 学教育的Ⅱ类学分授予的具体规定、由省继续医学教 育委员会另行制定。
• (四)凡参加援助西部、农村、海岛、援外等医疗服务 活动,一年中累计6个月及以上者;或经单位批准, 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者,经考 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
• 学习类型分2类:
• A类: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 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
• B类: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 查房。
• 注:A类全年所获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wenku.baidu.com
B类全年所获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 参与类型分“主讲与参加”
• 组织部门:A类一般填医教科,B类填科室。
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 外省Ⅰ类学分(国家级)必须是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 委员会公布的项目,各单位先审核、统计好交到各市 继教办,由各市继教办的统一审核导入。
• 外省的省级Ⅰ类学分,省继教委不承认! • 外省的省级Ⅱ类学分及外市Ⅱ类学分,省继教委不承
认! • 中医药的学分在省继教委网站查不到。
• 查询网址http://cjxy.zjtcm.net/guo_sheng.asp
学教育委员会认可公布的项目。
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
•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1)由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
项目。 •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浙江省继续医学
教育委员会认可公布的项目。 • (3)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
• 2、。。。。
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 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 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 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 最多不超过10学分。
• 8、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 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于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 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 1、本省的国家级项目在本省举办,需哪几个部门的 章?
• 两个章: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主办单位公章
• 2、外省的国家级项目在本省举办,需哪几个部门的 章?
• 3个章 外省行政部门或继教委 、主办单位、浙江 省继教办的公章
• 3、外省的国家级项目在外省举办,需哪几个部门的 章?
• 国家级是两个公章,
科内Ⅱ类学分填写样式
• 注意:该类学分即通过参加“市级项目”学习获取, 主办单位、学分数均由市继教办制定
4、其他Ⅱ类项目学分
谢谢!
的由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 省级学术会议类项目。
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
• 3、推广项目 •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
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 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 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
学分授予标准 Ⅰ类学分计算 方法
•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 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 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 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 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由本单位主管继 续医学教育的部门组织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 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
•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 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 不超过10学分。
• 2、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 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 3、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 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 超过5学分。
• 4、省级学术会议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确定标准为: (1)大会宣 读论文,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授予4—3—2学分;(2)大会书面交 流论文,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授予2—1—1学分(每篇论文必须有 一位作者到会交流,否则不授予学分);(3)大会列题交流论文,第 一作者授予1学分(第一作者应到会交流);(4)专题学术讲座,主 讲者按每学时授予1学分;(5)专题讲座全程参加听讲者授予3学分。 (6)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 继教对象(个人)用户功能及操作要点 •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 Ⅰ类学分由学习主办方网上登录。 • Ⅱ类学分由个人登记。
学习要点
• (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 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 分(其中通过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获得的学分不超过 50%),Ⅱ类学分75—100学分。
• 6个国家级一级学会的省级项目是一个公章,我省 市继教办审核后留下一个审核的公章
操作培训
• 主要功能: •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资料管理 • 学分管理:
• 根据单位授予的权限,自行录入Ⅱ类学分。
• 学分查询:
• 1、学分明细查询;2、本年度合格情况;3、本年度学 分打印
继教对象(个人)用户操作管理
重要提示!!!
学 分 证 真 伪 辨 认
1、先在全国继教网上查一下有没有这个项目 2、也可在医院内网共享“医教科-科教”- “继续医学教育”目录下查询
• 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 继委发 [2010] 08号
• 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 继委发[2011]04号
• 关于公布2011年中华医学会等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发 [2011] 01号
• 关于公布中华医学会等第二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 [2011] 10号
医院内网共享“医教科-科教”-“继续医学 教育”目录下
• 附件:浙江省201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附件:201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
• (二)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 替代。从2008年开始,学分授予的计算时间为当年1 月至12月。
• (三)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 于1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 与管理办法
•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
的项目。 •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