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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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委属事业单位和建设行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委属企、事业单位和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国家人社部等五部联合下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及省、市职称工作的评审要求,2014年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均需修满继续教育20学时,并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条件之一。市住建委人事处、市城建中专将于近期举办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委属企、事业单位和建设行业2014年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2015年需要申报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须知:
1、培训费:经物价局备案核准;
2、培训时间:4月1日、4月2日(具体课程安排见课表);
3、考试时间:4月3日上午(具体时间见课表);
4、培训地点: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市建设培训中心)501教室(龙蟠路163号,新庄国展中心对面);
5、乘车路线:2、17、24、3
6、40、44、45、58、59、93、136、140、159、308、193路公交车至新庄南站下;
6、联系人:邢丽君;联系电话:85412507。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请于3月28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83621295@;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后,核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或者半脱产培训卡》,并折算20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由于停车场地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谢谢配合。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
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填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