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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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办法
为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开展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力推进创新工作,全面提高创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并逐步实现创新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创新工作的领导,集团成立创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师及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监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新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公司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创新内容
创新分为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
1、技术创新是指各种有利于集团公司提高产品质量、产量,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各种消耗和费用,改善工作环境、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等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运用;
(2)对现行设备、工艺、操作、工具的改进与优化;
(3)技术引进与引进设备、技术的改造;
(4)原材料、工艺配方、产品的改进与优化;
(5)操作方法、控制技术的改进与优化;
(6)具有推广、运用价值的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的实践经验;
(7)新产品开发与技术发明;
(8)各类创新改造争取国家补助资金;
(9)发表的各类论文及其它技术创新工作。
2、管理创新是指运用各种有利于集团公司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素质与提升企业形象,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企业管理和运营成本的、适合集团公司特点的、先进的组织管理模式、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的创新;
(2)现代管理技术、方法、手段的运用与创新;
(3)业务流程重组与优化;
(4)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成果运用等;
(5)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等。
三、创新项目申报
1、集团各分公司、业务处室每月10 日前向创新工作管理办公室申报一次创新项目,电子版和纸资材料同时申报。
2、集团各单位每半年对本单位的创新项目进行一次自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级,分别于7月10日、12 月10日前上报集团。集团创新管理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审核,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3、申报创新项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带头人、项目团队成员;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来源、技术方案等);项目投入(人员、投资、费用、时间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后的创造价值、经济效益、效果评估等。
4、申报的创新项目必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公示(至
少七天)后,上报创新管理办公室。
四、评审与奖励
1、集团每年建立创新基金100 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各类创新。创新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申报的创新项目,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采用会审等形式对创新成果进行评价,按照该项目创造价值的5-10%给予奖励,最低奖励不少于500 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5 万元。
2、集团创新管理办公室每年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前三等级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经公示(至少七天)无异议后,分别奖励5-10 万元元、3-5 万元、1-3 万元每项,并颁发证书。评比标准如下:(1)一等奖
在年节约或年创造净增价值30 万元以上的创新项目中评选;(2)二等奖在年节约或年创造净增价值20 万元以上的创新项目中评选;(3)三等奖在年节约或年创造净增价值10 万元以上的创新
项目中评选。
3、对参与评审的人员给予资金补助500 元每人每次。评审
人员要求:(1)评审人员从集团各单位抽调对应的专业人员,被抽调人员必须获得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2)评审人员必须
认真负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每一个项目。
4、发表的各类论文被集团及上级部门评为优秀论文的除按照上述规定的奖励外,再奖励300-500 元每篇。
5、获奖的科技成果分别给予资金奖励,集团级奖励1000-2000 元,市级奖励3000-5000 元、省级奖励5000-10000 元、国家级奖励2-3 万元。获得的专利(必须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符,给集团公司创造效益的。)除上述规定的奖励外,每项再奖励3000 元。
6、各公司工作室必须制定年度规划,按照年度规划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为了各工作室更好的开展工作,集团公司每季度补助每个工作室活动经费2000 元。
7、集团技术研究中心各研究室完成年度计划,给集团公司创造利润价值100 万元以上的,奖励该研究室2-3 万元。
8、集团技术研究中心各研究室上报创新项目获得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就高不就低)。
五、适用对象与范围凡在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公司工作的干部、员工,均可以按照个人/ 团队/ 部门等方式提出和开展创新工作,在创新工作中取得成绩的,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并在集团年终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