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教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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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教学实施细则

为实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的目标,搞好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具体教学管理工作,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参照中央电大《关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实施宗旨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有别于传统教育,主要是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质量的、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因此教学方案的确立和实施必须从这样一个培养目标出发,贯彻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精神,转变观念,摒弃传统封闭的单一式面授教学模式,采用先进的技术传播手段及多种媒体类型,将以往由教师面授为主的被动式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生自学为主的主动式。教学单位的任务由面授转向辅助,同时配备强有力的教学服务支持,通过集中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上教学、网上答疑(BBS)、多媒体网络或光盘课件、电视直播课堂、录音录像(包括VCD)、电子邮件、电话咨询等多种手段开展教学和支持服务,同时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度,保障教学质量。具体表述为以导学为基础引导学生学习、以多种媒体和支持服务为手段帮助学生学习、以网络为环境组织学生学习、以考核测评为动力促使学生学习,通过大量的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教学组织形式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利用学校提供的多种媒体教学材料资源进行个体化自主学习,教学单位及教师通过网络等现代技术开展辅助性教学及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一)学生自主学习

学生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按照学习规律阶段性地接受教师面授辅导或集中进行某些教学活动。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制定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式,进行自我测评。教学部门通过多种教学媒体的结合使用和综合应用为学生自学提供更多的资源选择和辅助,将数字化学习的优势和传统学习方法的优势相结合,以实现教学目标。

学生主要运用以下几种媒体形式进行自学:

1、文字教材。包括课程主教材、辅助教材(学习指导书、参考资料)、复习指导、有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等。

2、网上文本信息和辅导。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说明、考核说明、课程一体化设计方案、教学辅导、文献资料、在线测试等。

3、IP课件,即网上流媒体视频。

4、音像教材。包括VCD光盘、录像、录音和CAI课件或其他教学软盘,学生可凭证件自由租借,然后安排时间自学。

5、多媒体课件,包括单机版和网络版。

6、中央电大发布的VBI、电视直播课堂等教学资源。

每月为学生安排两次共六课时的网络课堂,学生可到学校的网络教室观看“电大在线”有关教学辅导内容及网络版CAI课件,查询有关教学信息和法律法规,浏览相关法律网站;每学期安排两次师生网上讨论,交流学习情况,回答有关问题。

(二)教师集中导学

导学是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不仅对学生学习内容进行指导,还包括对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学习组织、资掌握源、实践活动、测评考核等多方面进行指导。学生每个月两到三次定期集中接受面授辅导,具体指导内容包括:

1、学习方式的指导

⑴对如何学习进行指导。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一个新型的教育形式,也是一个新型的学习方式。教师应帮助学生了解并逐步熟悉远程学习特点、技术特点、自学方法、掌握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特别要帮助学生掌握网上学习、讨论、完成作业的方法和途径,使学生了解中央、省校、市校三级网络平台的教学内容和关系,了解网上学习资源所包括的媒体、各种媒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媒体各自的作用和任务。指导教师要系统介绍电大系统三级平台教学资源,三级电大在线平台实名注册的方法,电大E-mail、BBS讨论的使用方法,电大电子图书馆和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的使用,Google、Baidu 搜索工具使用等。

⑵对学习计划的指导。开放教育提倡以课程为单元展开教学,学生自主制定教学计划,自主择课,在这方面教师应加以指导,向学生详细介绍各门课程和专业的关系,课程的学习难度、媒体资源情况,根据学生的具体特点,引导学生根据个体学习需要出发,制定选课方案、设计学习方案、研究方案等。

2、课程内容指导,指导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重难点讲解、疑难解答、预习指导,主要采取教师面授辅导的形式进行。

⑴重、难点讲解。由于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面授辅导为辅,因此教师的面授辅导教学的课时是十分有限的,所以教师的讲授内容必须精练,只能讲解重点、难点。要对所讲授课程重新设计,将重点内容按脉络形成新的教学单元或模块,以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⑵疑难解答。教师针对学生在自学或小组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这些疑难问题,有的是学生向教师提问、且教师认为是典型问题的,有的是教师认为的共性问题、且认为有必要向全体学生讲解的。

⑶预习指导。教师面授指导除解决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外,还应对学生下一单元的学习进行指导,主要包括讲解有关学习要点、知识结构,使学生自学做到条理化、系统化,为学习后面的知识奠定基础,以提高学生自学的质量。

上述三个方面在面授课中所占的比例要均衡合理,可以有所侧重,但不能偏废,疑难解答和预习指导时间不能少于面授课时的三分之一,防止出现只讲解课程内容不解难答疑或不对学生下一阶段学习进行预习指导的现象。

(三)成立学习小组

自主学习不是封闭的独立的学习,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学间的进行交流和团结协作非常重要。尤其是法学专业这样社会属性很强的学科,相互讨论、研究甚至激烈的辩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不可缺少的,通过学习小组可以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互帮互学、相互鼓励、共同进步。管理教师应指导学生建立学习小组,小组通常按地域、专业、所修课程组成,每学期安排一定次数的小组活动,活动内容为交流学习方法,交流学习信息与资料;讨论专业问题、完成作业或案例分析。

(四)从事实践活动

实践能力培养是开放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央电大“实践环节工作规范”的要求,省校和市校分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对每一学习阶段的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实践环节的指导是指在教师的指导帮助下开展不同形式的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活动,以实现开放教育的培养目标。

1、课程实践环节。针对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和学习内容,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案例分析、专题讨论,这部分内容可在教师面授时进行。课程实践应随该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以保证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实践效果

2、社会实践环节。这种实践方式为在教师指导下,具体参与法律实务活动,包括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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