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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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则 (2)

二、目的 (2)

三、设备缺陷管理原则 (2)

四、设备缺陷定义 (2)

五、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对缺陷进行分类 (3)

六、关于缺陷消除时间的规定 (4)

七、设备缺陷分工 (4)

八、设备缺陷处理流程 (5)

九、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5)

十、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7)

十一、设备缺陷考核办法 (9)

一、总则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缺陷并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二、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建立设备缺陷定义、分类、发现、消除、验收、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消缺率,使消缺率达百分之百,全面提高设备健康状况,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最终为实现零缺陷目标而努力。

三、设备缺陷管理原则

1.当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相关部门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扩大。

2.明显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并尽早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3.处理缺陷,必须遵照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4.处理缺陷必须有监护人,检修后要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5. 运行部对设备做巡视检查和缺陷处理应结合岗位责任制进行,检修部、校验部、安装一、二队、计量科、电机部等相关消缺部门(以下简称“检修部门”)生技部应设专(兼)职负责设备缺陷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设备缺陷定义

指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要求的异常情况。如:泄露、温度异常升高、振动、卡涩、松动、断裂、变形、摩擦、缺

油、计算机系统程序异常、偏离运行参数等情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

2.由于外界原因,构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五、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对缺陷进行分类

1.一类缺陷:是指可以在24小时以内消除的缺陷。具有备用系统的运行

设备所发生的缺陷,若运行方式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消除的缺陷也应填写一类缺陷。若申请未批准则由生技部按规定转为二类缺陷,并向上级汇报缺陷情况。

2.二类缺陷:是指需要配合停电(停母线或线路)、停系统或小修等才能消除的缺陷。这些缺陷需将申请报生技部、系统调度部门批准停止设备运行

或纳入检修计划安排解决的。

3.三类缺陷:是指重大的、具有历史性的、技术复杂解决不了的而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这些缺陷应由设备管辖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研究制定技术措施后协调解决,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大修或更改工程计划安排解决。

4.文明生产缺陷: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文明生产缺陷:

A、各部门的卫生分担区(包括仓库、办公室值班室楼梯走廊等)应符合防火要求,达到窗明几净,各种工器具、备品备件、台帐等定置管理,摆放整齐。地面无痰迹、杂物,墙壁粉刷干净,无灰网。

B、设备双重名称标志清晰、齐全,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C、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电源、仪表、保护控制盘等柜盘内外干净整洁,沟道、孔洞、盖板完好,遮栏、栏杆齐全,消防设施完整无缺。电缆沟内无杂物、积水。

D、生产现场照明充足,照明线路、灯具安全可靠,无积灰,布置规范。

E、检修和设备消缺现场做到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灰,拆下的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

F、生产厂房外观整洁,墙面、门窗完好无损,排水设施完好,没有屋面漏水、地沟堵水的现象。

六、关于缺陷消除时间的规定

1.凡属本单位调度管辖的设备发生缺陷,应在一天内消除或列入次日检修计划内解决。

2.技术性复杂或器材供应有困难的三类缺陷,应列入最近检修计划内解决。

3.遇有临时发生的严重威胁生产安全和经济的缺陷,应申请临时检修或调

峰消缺处理。

七、设备缺陷分工

八、设备缺陷处理流程

九、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1. 设备所属单位即为设备缺陷的责任单位。运行、检修按设备缺陷的相关责任,共同对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负责。

2. 运行人员必须按运行管理制度的要求巡回检查设备,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查情况,并结合报表分析,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并通知检修人员尽快处理,对于可能造成设备停电、损坏的缺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安全运行;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运行人员应根据工作票管理要求,积极为消除缺陷创造条件;跟踪消缺情况,监督设备消缺的及时性。

4.运行部、生技部应对频发性、重复发生和重大缺陷组织技术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修订检修计划,重点监控,对长期不能消除或技术性强的缺陷列入问题库,并做好相关记录;召开专业技术分析会进行技术攻关和督办,实行结案制管理。

5.生技部应掌握设备的缺陷处理情况,对影响缺陷及时消除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做好设备带缺陷运行的技术措施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技术方案。对于较大缺陷要进行异常分析,负责协调检修部门相关专业和部门,完成消缺工作。生技部在缺陷消除后的验收时,应对文明生产不合格的不予验收通过,要求检修人员进行整改后再进行验收。

6 .其他人员发现的缺陷应及时通知运行班长,经运行班长确认后填写缺陷通知单。

7 .检修部门负责设备的消缺工作,根据运行人员或点检员下达的缺陷通知单,及时进行排程处理,严格按照缺陷单和任务单要求安排工作,保证消缺的及时性和质量。按规定做好消缺工作的相关验收工作。

8.检修部门在消缺过程中应积极协调各专业、配合工作,执行工序优先原则;参与消缺的技术方案制定。建立缺陷管理台账,总结消缺经验,并报生技部。

9.生技部、检修部每月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查找缺陷发生的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提前安排设备检修,控制设备缺陷的发生。

10. 严格执行缺陷汇报制: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应第一时间回报班长,班长现场确认后回报部门负责人。并安排人员填写缺陷通知单,及缺陷统计记录。发生特大缺陷,应同时汇报相关领导。

11. 对于不能及时消除,且对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造成隐患的缺陷,运行班长要及时汇报运行部门负责人,并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化,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提醒运行人员加强监视。

12.月底安检要对每月的消缺率进行统计分析,消缺率低于98%的专业,并对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13.生技部应及时修订《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组织技术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缺陷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掌握设备的缺陷处理情况,安排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设备缺陷的消除,对未及时消除的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负责编制、审核重大设备缺陷消除计划及设备小修、临修等的消缺计划;制定和审核主要设备带缺陷运行的技术措施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技术方案;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全面性,质量等进行监督和考核。

14.计划合同部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不应因备品备件采购拖延影响设备消缺。

十、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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