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宅基地分配办法2

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宅基地分配办法2
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宅基地分配办法2

★★县★★★水库库区外迁移民集中安置点

宅基地分配办法

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471号令)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条例》及★★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水库库区移民的实际,为依法依规做好芦江水库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特制定★★★江水库库区新圩村移民集中安置点宅基地分配办法。

第一条、移民安置点宅基地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充分发挥广大移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原则;

3、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二条、移民安置点用地范围

★★水库库区新圩村移民集中安置点用地范围已经湖南省人民

政府批准,安置点新址位于★★县★★★镇新圩村★★组。具体见《★★水库库区新圩村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平面图》。

第三条、具体安置对象

芦江水库库区新圩村移民集中安置点安置对象为:经★★县移民局、★★★镇政府、移民监评部等组成的工作组联合核定、★★★水库工程指挥部最终确认的★★水库库区集中外迁移民,自愿选择并签订集中外迁安置协议在该安置点安置的人员。

第四条、安置点宅基地分配办法

1、根据★政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水库移民实际,确定移民建房宅基地及户型标准:1人/户/60m

2、2人/户/80m2、3人/户/120m2、4人/户/140m2、5人/户/150m2、6人/户/165m2,在《★★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平面图》上按户型分别标注出六种宅基地的宗地块编号。

2、以原房屋产权户为单位,1户分配1处宅基地指标。对于同1户有多处房产或同一产权人有多处房产的按1个产权户分配宅基地指标。

3、由★★水库指挥部、县移民局确定★★★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宅基地抽签日期,并由☆☆☆镇政府提前5个工作日向★★★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安置户送达《★★★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宅基地分配抽签通知书》及标注六种户型的每种户型宗地地块编号的规划设计平面图。

4、抽签办法。按相同户型分组抽签。抽签分为两步:先抽取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抽取宅基地宗地块编号。

5、抽签移民的身份验证。由移民户主或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抽签,所有参加抽签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经指挥部现场验证后,方可进行抽签。委托他人抽签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并经所在村民小组组长、村委领导共同签字认可后,由被委托人现场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指挥部验证同意后方可参加抽签。

6、抽签程序及宅基地确认

(1)按户型不同分组分别抽签,同类户型必须在同一组进行公开抽签,户型的划分须严格按指挥部组织最终认定的移民户人口数来确定;

(2)抽签人抽签后,即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抽签人所持的签号进行登记;

(3)抽取的签号经指挥部、县移民局、★★★镇政府、移民监评部现场确认并由县公证处现场监证当众公布后即为分配给该户的宅基地宗地号。

第五条、对于既选择在★★★集中安置点安置,又不参加抽签的,经★★★指挥部同意可指定人员抽签的方式将宅基地落实到上述移

民户。

第六条、为便于★★★水库库区★★★移民集中安置点移民连片建房,在宅基地落实到户后,同户型的移民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宅基地可进行互换,但双方必须一同到★★★指挥部办理宅基地互换手续;不同户型的移民,在宅基地落实到户后,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宅基地可进行互换,所产生宅基地面积的变化,由双方自行解决,但双方必须一同到★★★指挥部办理宅基地互换手续。

第七条、抽签工作由★★★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指挥部、县移民局、移民监评部、县公证处对移民宅基地抽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公证。

第八条、移民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宅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或转让给非移民。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县移民局负责解释。

★★县★★★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4.14

广西德保县多旁水库马隘镇移民安置点规划设计

广西德保县多旁水库马隘镇移民安置点规划设计 发表时间:2015-12-18T16:52:19.6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15期供稿作者:朱敏[导读]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南宁通过对多旁水库马隘镇移民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工作,我们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从事其他项目的移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朱敏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南宁 530023 摘要:通过广西德保县多旁水库马隘移民安置点的规划设计,总结多旁水库马隘镇移民安置点规划设计的工作经验,结合项目实际,强调因地制宜、文化传承、技术论证、移民群众参与等在水库移民规划设计中的重要作用和阻力。 关键词:多旁水库;移民安置点;规划设计;技术总结 1 概述 德保县多旁水库建于右江支流龙须河上游河段鉴河的支流那甲河上,那甲河是一条地表河与地下河相间的河流,地下河部分又称陇温地下河。多旁水库为新建水库,坝址以上控制集水面积80km2,多年平均来流1.69m3/s,推荐正常蓄水位735m,总库容为4510万m3,调节库容4105万m3,死水位698.8m,相应死库容为177万m3,供水能力为8.5万m3/d。 库区淹没影响范围涉及德保县马隘镇多学村的多旁、多气、多珍、多学、多俸、陇木、怀力及大喜村大喜,那甲乡多睦村多睦、陇兰共2个乡2个村委10个村民小组。2010年全库区需进行生产安置的农业人口为838人,推算到规划水平年2011年库区生产安置人口为852人。2010年多旁、多气、多珍搬迁安置人口为539人,推算到规划水平年2011年库区搬迁人口为542人。 2 规划设计 2.1规划理念 马隘镇安置点规划设计最重要的理念是“生态”和“文化”。规划设计立足以移民生活为核心,以改善库区移民居住环境为目标,强调自然空间在安置点中的渗透,家庭生活的独门独院与外部环绕的开放空间并存,集中布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合理利用马隘镇安置点北侧的马隘河水资源,从德保县的经济、生态、地域文脉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性研究,并将其逐项落实到安置点空间布局、移民住宅设计等方面,创造出独具魅力又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点规划,进而使规划成果得以有效执行与落实。 2.2 多旁水库马隘镇移民安置点规划设计经验 2.2.1 正确确定安置点安置指导思想和安置方式 针对广西德保县多旁水库移民自身的特点,在安置规划设计过程中,始终贯彻执行以人文本,尊重和照顾当地移民的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充分考虑移民意愿,以不改变移民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为基础,在原乡(镇)、村辖区内结合本地区土地资源及可开发利用资源,实行有土从农安置的指导思想。对移民的安置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同时提出了以农业安置为主,农民口粮自给自足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其他产业的集中安置方式。 2.2.2科学论证并确定移民安置点的选址 多旁水库移民安置去向及选址是水库移民安置点规划设计的首要任务。根据《广西德保县多旁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及地方政府提供的马隘镇粮所附近及马隘镇那谷两个备选点,本着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便于管理、节约用地,且新址设计高程不低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避开可能崩坍、浸没地段并尽量依托现有基础设施进行规划设计”的原则。在选址前,结合两个备选的安置点进行了规划方案布局,通过工程地质勘探及评价,方案比选、投资分析比较、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充分征求地方政府及搬迁移民意愿,最终选址在马隘镇马隘街上的“那谷”。 该安置点场地位于马隘镇外西侧,场地北临马隘河,南面紧靠马隘至敬德二级公路,东面为马隘镇居民区,交通、电力、通讯、人饮等基础设施均可使用马隘镇街上原有设施,同时安置点离库区相对较近,移民群众仍可回库区耕作剩余山地,生产半径在3km以内,有公路相通。选址工作均有当地政府干部、移民代表和安置区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并签订土地划拨的有关协议,然后由地方移民部门行文经设计技术部门复核确认。 2.2.3延续乡村及地域自然人文特色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 德保县是壮族马骨胡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地,2010年5月,德保县《壮族马骨胡艺术》被列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12年德保县荣获“壮族马骨胡艺术之乡”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同时,德保县也是广西壮剧的发祥地,壮剧又称“土戏、壮戏”,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当地居民的村落往往依山就势布局,空间格局不拘一格,但村落内部,则往往以社戏舞台为核心组织公共空间和居住空间,闲暇或地方民俗节日期间,由各村委组织或村民自发集中在戏台活动区,保护、保存、弘扬壮族马骨胡艺术及地方戏剧,使当地的风俗文化得以传承和不断延续。 多旁水库马隘移民安置点新址规划功能以人居为主,用地较为集中和规整,与原有街巷、现状水系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空间体系,规划的基本原则就是尽可能保持原有空间构架,以体现安置点发展的延续性,因此规划根据德保县马隘镇总体规划,以较为规整的沿东西向道路联排布置,从而获得最佳的通风向阳的良好环境,街巷尺度适宜,住宅南北向规整布局,强调街巷空间的连续性和空间的开合变化;同时结合安置点现状地形以及用地范围条件,以传承和延续人文特色为前提,注重对传统村庄边界特色的挖掘,将安置区的公共设施和文化用地(戏台)布置在安置点北侧的道路主轴眺望马隘河景观位置,文体活动用地布置在安置点与马隘街居住区相邻的东北侧。安置点规划注重与周边自然环境相结合,将安置点规划融合安置点北侧的马隘河的河道治理及清障、岸坡生态护岸,沿护岸配套建设绿化、亲水休闲带等多种空间元素与原有马隘街肌理有机整合,组成伸缩变化、收放有序的开敞空间,充分反映地域性的特征,形成了库区移民安置点有别于城市的有机空间形态,促进了人与自然的融合,改善了安置点的环境品质。

2017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510714468.html, 2017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我国专门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便地方法院在审理宅基地纠纷时可以参照该法律来审理案件,但是大家也要知道,不同的地方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一样的,那么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 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二、宅基地登记的条例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面积是多少才符合要求呢?从上文来看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人知有一个住宅,就是该住宅下的一块宅基地。该宅基地的面积需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计算,不能多占。并且农村宅基地的登记也是要经过人民政府批准的。由此可见,国家对于宅基地的使用管理是很严格的。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文件水规计[2010]33号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移民管理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和移民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和移民管理机构,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规划计划司,以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利建设项目移民安置前期工作。 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部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提高移民安置规划工作质量,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申报、审核、审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要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有土大农业安置为主、节约用地和控制移民规模的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座谈、问卷、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移民意愿和安置区居民的意见,科学编制移民安置方案,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其搬迁后的发展创造条件。对于少数民族移民,应当尊重其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第四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应由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在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基本确定和实物调查完成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 第六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应与工程建设方案的比选和论 证工作相协调,以便确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社会和谐、生态保护的工程建设方案。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内容应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方案相一致。 第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 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 第八条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大田县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安置实施方案

【法规名称】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田县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机构】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号】田政文〔2005〕49号 【颁布时间】2005/6/1 【实施时间】2005/6/1 【效力属性】有效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田县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将《大田县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一日 大田县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安置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城区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宅基地自建房和统建套房安置工作,根据《街面水电站大田县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制定《大田县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第二条小溪坂库区移民安置点根据所处位置,以老鼠寨西边山脚为界分为北部安置小区和南部安置小区(以下简称北区和南区)。根据省、市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我县库区移民安置的实际情况,北区规划为宅基地自建房安置区,南区规划为统建套房安置区。 第三条北区每宗宅基地约为98.28m2(8.4m×11.7m,具体以设计施工图面积为准),设计层数为五层半。 第四条南区套房分大、中、小三种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117.2m2、108.8m2、84.5m2(具体以设计施工图面积为准),分前、中、后三排水平布置。其中,前排均为中套套房,设计层数为七层,一层前段为店面、后段为杂物间,二至七层为住房;中排为小套和大套两种户型套房,后排均为大套套房,中排和后排设计层数均为八层,一层为杂物间,二至八层为住房。 二、安置办法 ㈠北区 第五条宅基地自建房安置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签订《小溪坂安置点——街面水电站大田县库区移民补偿搬迁安置协议书》的淹没线下移民户; 2、安置人口在7人以上(含7人)的移民户和2户或2户以上自由组合总人口不少于6人的移民户; 3、一次性交清投资收益资金(5000元/人)和安置点差价款(每宗地平均3万元)的移民户; 4、有建房资金保证(每宗宅基地须缴纳10万元的建房保证金),且必须在交付宅基地之日起8个月内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五层半房屋主体建筑和外墙装修的移民户;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细则,来看下面: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

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突破用地标准。 禁止随意套用地域类别。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六)

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一节项目概况 (1) 第二节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 (2) 第三节可行性研究结论 (3)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5) 第一节项目建设背景 (5) 第二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6) 第三章市场环境分析 (8) 第一节市场宏观形势分析 (9) 第二节住房需求分析 (13) 第四章项目建设的条件 (14) 第一节项目建设地址 (15) 第二节项目建设条件 (15) 第五章项目建设思路 (18) 第一节工程概况 (18) 第二节建设内容 (18) 第三节项目建设理念 (18) 第四节项目设计原则及依据 (19) 第五节建设目标及功能定位 (20) 第六节总平面布置 (21) 第七节建设指标参数 (23) 第六章项目设计方案 (24) 第一节主体建筑设计 (23)

第二节公用辅助工程设计 (25) 第七章项目节能 (31) 第一节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31) 第二节建筑节能措施 (32) 第三节资源节约措施 (33) 第八章环境影响与保护 (35) 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 (35) 第二节环境影响预测 (36) 第三节环境保护措施 (37) 第四节项目环境评价 (38) 第九章劳动安全与消防 (40) 第一节消防设计 (40) 第二节劳动安全 (43) 第十章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计划 (44) 第一节项目管理 (44) 第二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48) 第十一章工程招投标 (50) 第一节招标原则 (50) 第二节招标范围 (50) 第三节招投标程序 (51) 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融资方案 (54) 第十三章财务分析 (56) 第十四章社会效益分析 (60) 第一节社会效益 (60) 第二节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60) 第三节项目的延展性分析 (62)

移民安置工作动员讲话【可编辑版】

移民安置工作动员讲话 移民安置工作动员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两站”移民安置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两站”移民工作会议、县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刚刚结束的县人大、政协两会精神,认真总结201X年移民安置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找准存在不足和困难,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举全县之力,扎实推进201X年移民安置各项工作。会上,县委安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张县长还要作总结部署,大家务必集中精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下面,我从抓落实的角度讲三点具体工作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移民工作紧迫感 201X年,我县移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移民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得到了业主、设计、监理各方的全力支持和配合,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库区实调有效推进。向家坝库区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已于201X年8月审查认定,共调查登记1051户3039人,土地1046 5.42亩,房屋16249 22m2。溪洛渡库区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内业汇总审核工作已完成,共调查登记6672户26863人,土地9867 4.83亩,房屋143264 4.83 m

2,目前,正在完善内业对接、个案处理、到户确认、公示公告等扫尾工作,本月底即可完成成果汇总和行政确认。“两站”库区红线 外剩余资源调查外业工作已全面结束。 (二)项目建设有效展开。一是木仰、农场两个安置小区征地23756 7.01m 2,需拆迁108户,签订拆迁协议91户,已拆迁52户,兑现征地补偿资金218 6.1万元。完成小区进场道路建设400米,建成容量30万立方米的弃土场一个,完成了两处沟水处理工程,完成了60 m 2、80 m 2、100 m2的安置样板房各一幢,完成了苗圃搬迁;二是投资340 6.67万元的溪洛 三、四组古滑坡治理工程已全面竣工,正开展自查验收;三是制定下发了黄码公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全面启动了黄码公路征地 拆迁工作。 (三)疑难问题有效处置。一是施工区荒山分配取得突破。涉及27个村民小组,已完成10个村民小组的分配工作,兑现资金2300万元,占总资金的62%;二是施工区占地不占房生产安置人口政策已经明确。涉及99户399人,生产安置人口指标154人已全部落实到组到户到人;三是围堰土地复核有关问题已妥善处理。县人民政府依据有关 法规政策,作出了土地不复核的决定,水毁地问题涉及到的97户移民,现已有96户提交申报材料,待公示汇总后即可提请各方研究解决。长青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修建机耕道

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过程中相关问题探讨 许国斌

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过程中相关问题探讨许国斌 发表时间:2018-09-12T11:43:35.9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作者:许国斌[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其不但能够加速社会的发展,且能创造部分经济收益,但在水利建设中需注意一大问题就是移民搬迁与安置补偿,由于修筑工程需要,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或是良田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面对数量较多的移民,对于不同地区的地质和生活特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将有更加困难的工作需要完成,应做好完善地安置与工作,稳定人们生活,保持生活水平 的提高,为水利工程的快速稳定推进奠定好基础。 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毕节 5571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其不但能够加速社会的发展,且能创造部分经济收益,但在水利建设中需注意一大问题就是移民搬迁与安置补偿,由于修筑工程需要,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或是良田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面对数量较多的移民,对于不同地区的地质和生活特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将有更加困难的工作需要完成,应做好完善地安置与工作,稳定人们生活,保持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水利工程的快速稳定推进奠定好基础。 关键词:水利建设;移民搬迁;补偿 引言 随着我国水库工程数量的增加,水库工程移民安置与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经过多年摸索和实践,我国政府逐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移民安置与管理政策体系,就移民补偿和安置方式等进行了规范。但是,客观而言国内水库工程移民安置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从合理性和人性化等角度予以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1水库工程移民特点 1.1政府主导性 水库工程移民由政府主导,水库工程移民政策也由政府制定和实施。政府需要肩负巨大的使命和责任,除了做好对移民的安置工作之外,政府还应该保障移民的基础生活,并且鼓励移民尽快融入到当地的生活和社会当中,在当地落地生根。毕竟,水库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对原有的生活环境将造成不可逆的改变,移民需要在新的生活环境里扎根,迅速恢复生产。政府则需要尽可能地提升移民经济收入,并使移民尽快致富。 1.2补偿合理性 水库工程对居民原有的生活环境进行占用,移民需要为此而前往陌生的生活环境,并且无法返回原有的生活家园。因此,移民理应获得一部分补偿,一方面对生活改变进行补偿,另一反面则是保证移民后期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合理的补偿,表现在合理的补偿额度上。移民需要享受到合理的财产补偿,这些补偿必须与移民的付出相匹配。同时,移民还应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待遇。补偿的合理性,需要从移民的接受程度来体现。政府在制定补偿额度时,需要征询移民的意见和看法,尽可能地满足移民的相关需求,并且确保政府所提出的补偿额度能够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移民之前的水平。 1.3非自愿性 水库工程移民不是自愿的,而是为了满足多数人利益所做出的牺牲。移民付出巨大代价,除了金钱财产之外,更重要的是失去了长期生活的环境和社会,转而前往陌生的环境繁衍生息,这将对移民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一定的影响。多数移民是在经过了大量的思想斗争之后,从国家利益角度出发,顾全大局、识大体,最终配合国家政府政策,迁离自己的故土。对此,政府在解决水库工程移民问题上,应采取更为妥善、人性化和耐心的工作方式,尽可能地满足移民的相关要求,安置最为合理的居住地,尽快恢复移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2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主要问题 2.1补偿标准低 作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的核心———补偿标准,历来是移民安置的焦点。现行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是2006年出台的移民政策,当时大中型水库大都位于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方老百姓维权意识差。而现在很多新建大中型水库处于经济活跃地区,有的甚至距县城或集镇仅3km~5km,同一移民村同时涉及高速路、城市拆迁征地等,这些项目的补偿标准相比水库移民征地标准高。再加上老百姓维权意识增强,移民抵触情绪较大,思想不通,很难有效开展工作。 2.2安置资金管理不当 针对水库工程安置资金,政府三令五申要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杜绝挪用资金、贪污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然而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上述问题屡见不鲜。与此同时,水库工程资金的发放环节,也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一方面,移民资金管理体制较为复杂,移民补偿资金下发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转移,补偿资金非常容易被层层挤占和盘剥,最终真正达到移民手里的资金非常有限。此外,当前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非常低下,资金滞后或者挪用克扣的现象时有出现,而移民作为弱势群体,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激化政府与移民之间的矛盾。 2.3场地工程量统计工作量大,设计效率低 传统方法计算工程量时,手动划分网格或截取断面,工程量准确与否与网格大小或断面的多少有关,一般来说,网格越细、断面越多,工程量越准确。然而,因大型安置点场地规模比较大,由于工期等限制,设计人员并不能将网格或断面划分到足够多以致于设计工程量与实际相差较大,造成概算编制不准确。目前已有部分软件也可以通过建立模型实现网格或断面的自动划分,可以自动计算工程量,但场地需要调整时无法自动更新,模型也需要重新建立,增加设计人员工作量,且效率不高。 3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管理策略 3.1制定正式实施总体规划 在补偿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商业规划,如补偿政策可以建立繁茂的经济带,建立主要以商贸、产业及配套服务功能为主,依托高速公路出入口发展商贸业利用有利的地形条件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园区。用地布局方面:在总规中,本规划区以居住、工业、商业等公共设施用地为主。通过统筹经济顺应潮流,不断加快社会经济建设,还能在补偿的前提下,发展更加稳定,强硬的经济实力。集中安置点与交通枢纽相结合,以交通主要枢纽为依托,建立周边发展,提供产业、商贸、商业、教育医疗、休闲娱乐、郊游休闲等职能,便利的交通优势有利于货物和用品的运送,人员的疏散。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doc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村宅基地承担着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保障功能,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历史发展和历史积淀的结果,是与国家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以及农村经济落后等具体国情相适应的。下文是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本户自用住房及附属生活设施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人是指依法确定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建设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村。 第六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的统一管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区、镇设立的土地管理派出机构负责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具体管理。 各区、镇人民政府及规划、建设、房产、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供地计划 第七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编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编制镇的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没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宅基地。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区人民政府应为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安排专项经费。 第九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全市农村宅基地的年度计划指标。各区、镇的农村宅基地安排不得超过供地计划指标。

水库保护区移民安置办法

杨木水库保护区居民安置办法 1.国务院出台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政策, 如下: 国务院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当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遵循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找门路置相结合的原则。 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估)算等作出安排 对农村移民安置进行规划,应当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遵循因地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生态的原则,合理规划农村移民安置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小城镇建设进行 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标准迁建。 移民自愿投亲靠友的,应当由本人向移民区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移民区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其具有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后,应当与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和移民共同签订协议,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给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发给移民个人。 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补偿费,由

移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的费用,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自行解决。 2.基于杨木水库保护区实际情况以及我国现行水库区居民安置方法罗列以下安置方法,其中,对农村移民安置进行规划,应当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具体结合这几种:本地安置,异地安置。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政府安置,移民自找门路安置。 具体的安置方法及优缺点,适用条件等,如下: 2.1后靠安置, 特点: , 通过开发土地 , 增加安置容量 , 在一定时期内就成为解决移民问题的一个重要思路 , 也是库区人口迁移的主体形式。对于政府来说, 后靠安置在某种程度上简化了移民工程实施部门的工作环节 , 减轻了工作强度 , 具有“好管理、省投资、易安置”的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与审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臵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臵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臵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释义]本条是关于移民安臵规划大纲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 一是明确移民安臵规划大纲的编制主体和审批主体;二是规范移民安臵规划大纲的报批程序。

本条主要概念解释 1、本条例所称移民区,一般泛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臵涉及的区域,包括水库淹没区、淹没影响区、工程建设区(坝区)等。 2、本条例所称移民安臵区,一般指政府组织的、相对集中安臵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涉及的区域。 本条包括的内容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前,必须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过去在移民安臵规划制定过程中,国家有关安臵的方针政策未能得到切实的贯彻,对移民安臵去向、生产安臵方式和移民安臵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视不够,论证不深,导致移民安臵规划实施时,有些移民意见很大,无法实施,有些实施后遗留较多问题,有些甚至需要进行二次搬迁,影响了移民的妥善安臵。为此,本条例规定,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前,必须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以指导移民安臵规划的编制工作。

水库移民工作总结 篇一

水库移民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移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移民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开拓进取,克难奋进,有效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移民局先后被上级授予多种荣誉称号,年,连续三年被省移民局、省人事厅联合表彰为“全省移民系统先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期间工作情况 (一)后扶政策全面实施,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1、原迁移民资金直补进入常态。截止年,省累计拨入我县原迁移民直补资金5247.72万元,实际兑现5231.7万元,兑现率达到99%,现在册原迁移民人均兑现2700元。库区粮贴政策同步兑现到位,兑现资金385.257万元,补助对象12285 2、移民扶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省共下拨我县移民扶持项目建设资金3032.8万元,涉及项目446个。其中:移民后扶规划项目建设资金813.6万元,涉及项目303个;两区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资金619.2万元,涉及项目112个;库区基金单列规划项目建设资金1600万元,涉及项目31个。 (二)政策争取成效显著,遗留处理进展顺利。 1、库区基金倾斜政策得到落实。年,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先后来就隔河岩库区移民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决定从年起,省政府在统筹安排库区基金时,对除按全省人平投资标准安排两区发展规

划项目资金外,另每年增加解决库区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资金800年后视具体情况另行研究。根据会议精神和省移民局要求,我们编制了《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单 列部分规划报告》,在编制规划时,我们对隔河岩库区移民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库周滑坡坍岸、严重缺乏耕地和基础设施薄弱三大问题予以重点倾斜,其中,滑坡搬迁及地质灾害治理规划投入1493.6万元,严重缺地移民安置规划投入54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入1457.44万元,共占库区基金的72%。省移民局于日正式下文批准《自治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单列部 分规划报告》。规划报告共编列项目5大类、12小类、7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9602.01万元,其中:库区基金4671.04万元,社会资金4930.97万元。 2、“616”工程受援项目资金落实。随着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全面展开,移民对技能培训的要求越来越高。全县移民后扶人口24860人,要求参加培训的有12000人。为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年、年、年,我局连续三年将移民培训中心作为“616”受援项目进行了申报。目前,省移民局援建资金已到位150万元。 3、隔河岩工区征地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宜府办函〔〕41号批复和宜市移财〔〕35号文件精神,隔河岩工区征地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资金直接费用为4597.07万元,其中:工区征地红线范围内资金3429.77万元,连带问题人口生产安置遗留处理资金1167.3万元。隔河岩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区征地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云南省水库移民安置规划重点

个人专业技术总结 2007年07月,我顺利完成了学业从云南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并进入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在从事工作的这几年里,我先后咨询审查部参与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点规划设计、专业项目改(复)建等规划设计审查工作,先后参与了松山河口、苏家河口、弄另、芒里、普西桥、三岔河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下面就从专业技术角度,对我这5年来的工作做一次全面总结: 一、监督评估的由来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起源应追溯到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移民综合监理两项制度和利用外资建设项目的移民监测评估工作。 (一)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和移民综合监理制度的建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1988年7月,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管理进入了新的时期。 作为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移民安置工作一直以来得到国家、社会和广大移民的高度重视。实现对移民安置工作的有效监管,是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础与保障。因此,在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确立的同时,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监理也开始了尝试。 1993年,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首次提出了移民监理的概念,并在1994年开始出台有关的文件。此后,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福建棉花滩水电工程、云南大朝山水电站等工程相继引入了移民综合监理制度……

1998年原国家电力公司下发了《水电工程水库移民监理规定》,正式提出了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对移民安置工作开展监理。2002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计基础[2002]2623号),正式确定“国家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实行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综合监理的管理体制”。至此,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在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工作中被普遍采用。目前,全国各地已建、在建的大型水电工程,如水口、洪家渡、公伯峡、龙滩、小湾、瀑布沟、景洪、溪洛渡、向家坝、长河坝、泸定、功果桥等等,都实行了移民综合监理制度。 (二)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实践 我国移民监测评估工作正是最早起源于水电工程。20世纪80年代,我国最早在水口水电站项目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由于世界银行要求将移民安置信息渠道从移民实施机构转移到独立的监测评估渠道,使得水口水电站成为实行世界银行移民政策中“移民监测评估”的第一个项目,拉开了我国移民监测评估的序幕。此后,我国利用世界银行或者亚洲银行等外资项目均引进了世界银行对非自愿移民安置的政策性导则,开展了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如湖南大广坝水利枢纽工程、太湖防洪工程、四川二滩水电站、湖南江垭水电站、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河北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等等。 (三)监督评估 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从制度上规范政府行为、切实保护移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令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行全过程监督”,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共同委托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被委托方应当将监督评估的情况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陕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作者:时间:2010/11/3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 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鼓励集中建住宅楼。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和住宅楼的面积审查用地。 第九条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通过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第十条县(市、区)可根据省、设区市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于每年6月30日以前,一次性向省、设区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依法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第十一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区)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第十二条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原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 (四)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或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调整宅基地的; (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三条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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