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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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背景知识】

商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3)

一、我国林业资源丰富 (3)

(一)林业资源分布范围广 (3)

(二)林业资源产值不断提高 (4)

二、林权抵押贷款已遍布多个地区 (6)

(一)林权抵押贷款内涵界定 (6)

(二)商业银行实施林权抵押贷款成效 (8)

【运作模式】

林权抵押贷款主要运作模式 (11)

一、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模式 (11)

(一)业务定义及特点 (11)

(二)林权证抵押权利范畴 (12)

(三)目标客户准入 (12)

(四)贷款成本构成 (13)

(五)业务流程 (15)

(六)业务案例 (15)

二、林权反担保抵押贷款模式 (18)

(一)福建林业协会林权反担保贷款 (19)

(二)浙江竹木专业合作社林权反担保贷款 (25)

(三)林权抵押反担保贷款的成效机制 (28)

三、林权抵押贷款的创新模式 (30)

(一)基地+公司+林农联保贷款+森林保险 (30)

(二)订单林业林权抵押+企业担保 (31)

【风险管理】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34)

一、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来源 (34)

(一)抵押物风险 (34)

(二)借款人信用风险 (36)

(三)贷款操作风险 (36)

(四)法律和政策风险 (37)

二、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控制措施 (38)

(一)贷款申请环节 (39)

(二)贷款审查环节 (39)

(三)贷款审批环节 (40)

(四)签订协议环节 (41)

(五)贷后管理环节 (41)

【每周要闻】

>>国内财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产业动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监管政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同业情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背景知识

商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我国林地资源丰富,但既往产权不明晰、配套金融服务滞后等因素严重制约了林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以林权抵押贷款为重要表现形式的林地综合金融体系开始逐步形成,林权抵押贷款的产生不仅有效解决了林农资金运作难、抵押难的问题,还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拓了新的信贷市场。目前,我国福建、四川、云南、浙江等多个地区均已推广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已包括各类商业银行。

一、我国林业资源丰富

(一)林业资源分布范围广

截至2011年末,我国森林面积19545.2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49.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7.2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0.36%,比1949年的8.6%净增11.76个百分点。我国森林面积居俄罗斯、巴西、加拿大、美国之后,列世界第五位;森林蓄积量居世界第六位。

从地域分布上看,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外,全国有林地面积18138.09万公顷。其中,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西南的川西川南、云南大部、藏东南,东南、华南低山丘陵区,以及西北的秦岭、天山、

阿尔泰山、祁连山、青海东南部等区域,森林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而地域辽阔的西北地区、内蒙古中西部、西藏大部,以及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华北、中原及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森林资源分布较少。

按林种划分,公益林、商品林面积分别占52.41%和47.59%。其中,公益林面积中防护林共8308.38万公顷、特种用途林1197.82万公顷;商品林面积中用材林6416.16万公顷、薪炭林174.73万公顷、经济林2041万公顷。

按林木权属划分,国有林地7143.58万公顷,集体经营林地5176.99万公顷,个体经营林地5817.52万公顷,分别占39.38%、28.54%和32.08%。

(二)林业资源产值不断提高

林业发展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生态方面都具有潜在价值,这些价值可以为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提供物质保障。2011年国务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林地直接产出率达198元/亩,比2003年同比增长135.7%;全国林业总产值3.06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24.32%,自2001年以来,林业产业总值的平均增速达到22.29%,全国集体林地27.37亿亩,森林蓄积量达45.74亿立方米,经济价值达数十万亿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户均拥有森林资源资产近10万元。

图表 1:2001-2011年林业产业总产值及增速变化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林业产业总产值为15545.50亿元,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50.81%;中部地区林业产业总产值为6009.91亿元;西部地区林业产业总产值为5772.06亿元;东北地区林业产业总产值为3269.26亿元。东部地区林业产业总产值的增速最高,所占比重也最大,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的省份共有5个,分别是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和江苏。

图表 2:2011年林业总产值超2000亿元的省份

二、林权抵押贷款已遍布多个地区

林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不仅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拓了市场,而且有利于降低其信贷风险。随着林权证的发放到位、森林资源流转市场的建立、森林灾害保险业务的开展,投资林业的风险正在逐步降低,信贷安全系数大大增加。在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为了真正将森林资源资本化,体现林权证的价值,林业部门与银行密切配合,大力推动了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快速发展。从贷款地区看,福建省、江西省等近20个省市已陆续探索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从贷款对象看,既有大型龙头企业,也有林业中小企业和林农;从开办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看,有国开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少数股份制银行,还有北京银行等多家城商行和大部分信用社。

(一)林权抵押贷款内涵界定

1.林权内涵

对“林权”内涵的界定是对林权抵押内涵与特征界定的前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林权”是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对其承包林地的开发权,林上、林中、林下资源利用权等。对于林地上林木的所有权则要根据取得的方式,根据所有权的取得是否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与意志为根据,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根据所有权取得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林木所有权归结为两大类。

一类是对在国有或集体的林地上已经生长起来的林木承包经营的,这些林木归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林权人可以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和森林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林木的用途对其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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