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之争及其对制度变迁的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之争及其对制度变迁的影响

09.30

郝颜玉魏雨晴荆小静李洁周欣如王瑞刘丽

摘要: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始终是贯穿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两条主线,它们共同构成了帝国的制度结构。其中皇权专制主义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影响并制约着官僚政治的发展变迁。从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的制度结构来看,专制主义的性质和官僚帝国的制度逻辑共同决定了皇权与相权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明清时期专制主义空前强化,宰相的废除标志着皇权与相权之争接近尾声。然而,明朝废除宰相打破了官僚帝制的平衡,违背了官僚帝制社会的内在逻辑。这种官僚政治的畸变使得本来就落后的农业文明变得更加低效率与凝滞,始终不能孕育出新的生产力。在面对西方先进工业文明冲击时,中华帝国一步一步走向衰落。

关键词:制度结构;专制主义;官僚帝制;皇权;相权

一、独特的皇权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并存的官僚帝制制度结构

中国古代政治发展史表明,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始终是贯穿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两条主线,它们共同构成了帝国的制度结构。其中皇权专制主义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影响并制约着官僚政治的发展变迁。

制度变迁理论的常识是,任何一种政治形态或政治制度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当时政治、经济、社会、军事以及思想文化领域内各种矛盾冲突的集中反映。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制度萌芽于战国,确立和巩固于秦汉。后经历代发挥,至明清两朝专制主义达到顶峰,同时也走到了尽头。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屡至尊而制六合”,统一天下。从此,“六王毕,四海一”,秦始皇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王朝。

秦王朝的统一天下,政治上把那种非集中的贵族统治的封建形态,转变为集中的专制官僚统治的形态;经济上把分田制禄的领主经济封建形态,转变为佃田而租的地主经济形态;然后通过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彻底消灭了封建统治。统一的王朝面临的形势是:一方面是国家的统一,版图的扩大;另一方面是封建制的消失,专制主义的确立。这时靠专制的个人统治广袤的国家变得更加不可能,因此,官僚政治作为专制主义的补充物逐渐成熟。其实,官僚政治早在战国兼并战争时期就伴随着专制主义的出现而萌芽了,只不过是当时还远没有秦王朝统一后那么成熟。秦统一后正式从制度上确立了官僚政治,从此直到晚清的中国,官僚政治始终作为专制主义的补充物而存在着,自秦以降的制度设计基本上都是围绕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的制度架构来安排的。

循着制度变迁理论关于制度结构决定制度安排的分析思路,专制主义的制度结构必然反映在制度安排上。秦王嬴政灭六国后,围绕着加强专制主义着手建立新的王权体制。秦王朝确立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余年的皇帝制度,铲平了贵族政治,实行社会等级流动化;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地方上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形成皇帝与官吏共治天下的局面。官吏被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从低级到高级形成一个官僚金字塔。[1]官僚体制内的官吏设置,主要是根据职务的需要安排的,虽然其中不乏人事的需要,但更主要的是围绕制度的安排。在这样的官僚政治下,形成了一个以皇帝为中心的高度向心凝聚的政府组织。

汉承秦制,继承并完善了秦朝开创的官僚制度。皇帝制度更加健全,官僚体系更加完善,官僚的任用更加规范;司法制度,监察制度,选举制度更加完善等等。整个政治运作机制与过程基本上是围绕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来操作的。历代王朝皆承汉制,进一步完善了官僚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官僚政治既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可以说是一种制度结构。作为制度安排,官僚政治是由专制主义的制度结构决定的,它是作为专制主义的补充物和副产品而产生的。作为制度结构是因为官僚政治虽然是专制主义的补充,但它又容易形成具有独特品质的治理系统,其不仅仅是皇帝个人专制的工具,而且在历代历朝的演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运作逻辑。因而,官僚政治不仅是简单的制度安排,而是已经上升到制度结构的高度。中国古代政治史表明,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在中国古代社会场景下是相互交织的两条主线。尽管官僚政治因皇权专制主义而产生,是专制主义皇权的补充物,但中国古代两千余年的官僚政治变迁史表明,官僚政治同时是作为帝国的制度结构而发挥作用的。

二、皇权专制主义与宰相开府的二元权力结构的冲突与融合

明确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结构,我们可以很轻易地理解围绕制度结构而设计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虽然帝国的制度安排常常充斥着人事的需要,但主要是由制度结构所决定的。

皇权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并存的制度结构,必然会在制度安排上形成皇权专制与官僚行政的双权力中心的政治格局。中国古代政治史的常识是,皇权居于权力的最高峰,是国家的唯一领袖,然而实际上的行政权力则掌握在官僚政治系统手中而不在皇帝手中。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官僚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官僚政治系统的核心是宰相,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责处理全国的一切政务。一方面是皇权的至高无上,一方面又是宰相是事实上的政府首脑,政治权力的排他性和扩张性决定了这种双权力中心的政治格局必然会产生权力与权力的争夺。中国古代政治史告诉我们,皇权与相权的斗争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题目,它一直存在于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社会里,直到明初废相才使专制主义达到没有任何限制的地步,才使皇权与相权的斗争达到尾声。以下我们将看到皇权与相权是如何此消彼长地斗争的。

秦朝刚刚开创官僚政治之初,就已经注意到对相权的限制了。秦朝把中央官分为三个台阶,其中第一台阶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组成,即所谓的三公。丞相负责几乎所有的国家事务,主要是负责国家行政事务;太尉是皇帝的军事顾问和参谋;御史大夫主管对官吏的监察,是中央和地方监察系统的领袖,负责保障官僚体系的正常运转,尤其是保障官僚体系对皇帝的忠诚。三者互不隶属,各自开府,三公在分工上各有所侧,互相牵制,有效地防止了专擅、独大,从而保障了君主的绝对权威,可以说形成了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独特的皇权专制下的行政、军事和监察的三权分立结构。[2]这种三权分立结构主要是考虑到分工基础上的行政效率问题而设计的,同时也是有意对相权加以限制,以防止其过于强大。这类似于西方社会的三权分立结构。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很早就注意到权力的制衡问题,但更说明的是专制主义的皇权对相权的限制。

西汉时期,官僚政治制度继续发展。从皇帝和宰相各自的秘书设置可以看出,宰相当时权力之大。皇帝设“六尚”为自己的秘书,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宰相设“十三曹”为自己的秘书,即:一西曹,主席史署用。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三户曹,主祭祀农桑。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奏章。五词曹,此属法律民事诉讼部分。六法曹,掌邮驿科程。七尉曹,主卒曹转运。八贼曹,管盗贼。九决曹,主罪法。十兵曹,管兵役。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十二仓曹,管仓谷。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3]由“六尚”、“十三曹”可见,全国的政务都集中到宰相,而并不是归属于皇帝。事实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