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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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账户管理 (2)

第三章基金清算业务处理流程 (3)

第四章资金交收与划付流程 (12)

第五章相关费用处理 (14)

第六章相关岗位设置 (14)

第七章反洗钱 (16)

第八章差错处理 (16)

第九章附则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资金清算工作,提高清算效率,降低资金清算风险,保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我公司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以及日常开放式基金交易资金的清算、交收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代理的各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分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清算交收工作。

第四条公司开放式基金销售清算工作由公司运营部清算中心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的清算交收日与清算交收金额根据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协议具体确定。

第六条不同开放式基金在各业务环节的处理时间上可以存在一定范围内的差异,应按照与基金公司的约定进行办理。

第二章账户管理

第七条公司按照《销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用于完成与基金公司、投资者之间的资金交收;并与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合作,完成与投资者之间的网上资金交收。

第八条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包括销售归集总账户和销售归集分账户,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开立多个销售归集总账户和销售归集分账户。

第九条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公司开立的基金销售银行监管账户。同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该类银行账户。

第三章基金清算业务处理流程

第十条开放式基金业务清算包括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分红、非交易过户、冻结、解冻、转托管等业务的清算。本流程中的T 日是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日或者现金红利发放日。T-1日、T+1日、T+2日、T+3日、T+4日均为工作日。

第十一条认购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一)公司运营部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应当全额交付认购资金,资金划入公司销售账户。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柜台两种方式提交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只能通过柜台提交认购申请。

(二)柜台认购清算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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