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玄学的名教与自然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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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玄学的名教与自然之辨

内容提要

名教与自然之辨是玄学思潮的主题。关于此,汤用彤、陈寅恪、唐长孺、牟宗三、余英时和庞朴等方家均有专题研究。这里,笔者试图把名教与自然之辨拆解为名实、情礼、古今、天人四个理论层面,逐一解读。本文除了不可避免地要涉诸儒道关系外,立论的主旨则在于揭示名教与自然之辨的基本论域、内在理路及其所由产生的历史语境。

颠倒的社会塑造了颠倒的人格。生当魏晋乱世的玄学名士,他们对名教的矛盾心态和人格行为的不统一,有着真切的历史内涵。我们不应无视而是应该充分揭示这种真实的矛盾——矛盾的真实,并由此来完整地把握名教与自然之辨的思想意味。

从何晏、王弼到嵇康、阮籍,再到向秀、郭象,这是玄学思想发展的“三部曲”,名教与自然之辨在这三段中也展现为一种逻辑递进关系。然而,这种逻辑演进并不明显,而玄学家们对名教与自然关系的讨论又多有重叠之处。而且,由于名教与自然范畴的歧义性以及名教与自然之辨在玄学思想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实乃涉诸语言、人性、社会和宇宙等诸多方面。由是,本文选择了共时性的结构性的话语分析,同时尽可能兼顾历史性的说明。

玄学家的名教与自然之辨以及由此衍生的一些议题,多是当代哲学关注的理论问题,玄学家以其对这些问题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丰富了人类思想的宝库,给后人以宝贵的启迪。

(一)引言

魏晋之际,经学式微,玄风振起。玄学名士们清谈雅论,旷达风流,煽起了一股颇具异端色彩的思想潮流。作为魏晋时期的思想主潮,玄学当然不是无主题变奏,或无主题的变相说法所谓多主题。那么,玄学的思想主题是什么呢?应该说是名教与自然之辨。名教与自然之辨是玄学对魏晋社会的时代课题的理论解答,是玄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和终点,规定与凸显了玄学思潮的价值取向和思想品位。当然,名教与自然概念其来有自,在先秦时代即已形成。但是,把二者的关系自觉而明确地作为理论探讨的中心议题的,当是魏晋玄学。

与中国传统思想上其他概念术语一样,名教与自然这对范畴也具有模糊性与歧义性。这里有必要对历史上自然与名教概念的内涵分别进行简略的梳理,以期为魏晋玄学名教与自然之辨的真实意味提供一个大致的座标。传统上的“自然”概念至少有四种含义:其一,指自然界或自然现象,吕坤《呻吟语·天地》:“阳亢必旱,久旱必阴,久阴必雨,久雨必晴,此之谓自然。”其二,指非人为、无意识的本然状态,《老子》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其三,指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

本性或自然情感,张邈《自然好学论》:“夫喜怒哀乐、爱恶欲懼,人之有也,得意则喜,见犯则怒,乖离则哀,听和则乐,生育则爱,违好则恶,饥则欲食,逼则欲懼。凡此八者,不教而能,若论所云,即自然也。”其四,指“道”,程颢《遗书》卷十二:“一阴一阳之谓道,自然之道也。”其五,指必然,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理》:“由血气之自然,而审察之以知其必然,是之谓理义;自然之必然,非二事也。”“名教”一词,较早见于《管子·山至数》:“名教通于天下而夺其下。”这一概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尤为流行。关于名教的含义,本文认为主要指维护宗法等级社会的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尤以君臣父子两伦及相应的忠孝为根基。[1]袁宏说:

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故尊卑永固,而不逾名教。2

君臣离而名教薄,世多乱而时不治。3

郑鲜之说:

名教大极,忠孝而已。4

此外,隋文帝诏曰:

行仁蹈义,名教所先,历俗敦风,宜见褒奖。5

隋炀帝诏曰:

将欲尊师重道,用阐阙繇,讲信修睦,敦奖名教。6

唐太宗诏曰:

谅由君臣义重,名教所先,故能明大节于当时,立清风于身后。7

由此可见,名教的内容几乎涵盖了三纲五常。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名教即礼教。8傅玄《乐论》曰:

能以礼教兴天下者,其知大本之所立乎?•夫大本者,与天地并存,与人道俱设,虽蔽天地,不可以质文损益变也。大本有三:一曰君臣,以立邦国;二曰父子,以定家室;三曰夫妇,以别内外。9

此外,名教的含义也近于“德教”、10“王教”、11 “风教”、12 “儒教”。13称为“礼教”,系侧重于礼仪有助教化;称“德教”是取其道德之义,称“王教”是由于王权介入教化,称“风教”是着眼于风俗与教化的联系,称“儒教”是因名教为儒家所标榜。至于称之为“名教”,则是强调以名为教。所谓“以名为教”,即指依据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规范,确定名分,名位,名节,名目,名号及善名,德名,荣名,令名,华名,以此来发挥劝善戒恶的道德感化功能。14《颜氏家训·名实》曰:

或问曰:“夫神灭形消,遗声余价,亦犹蝉壳虵皮,兽迒鸟迹耳,何预于死者,而圣人以为名教乎?”对曰:“劝也,劝其立名,则获其实。且劝一伯夷,而千万人立清风矣;劝一季札,而千万人立仁风矣;劝一柳下惠,而千万人立贞风矣;劝一史鱼,而千万人立直风矣。故圣人欲其鱼鳞凤翼,杂沓参差,不绝于世,岂不弘哉?”

这里的“以为名教”,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注引向宗鲁说,认为当改为“以名为教”。15宋人范仲淹就曾指出,“以名为教”是名教的功能和特征。他说:

我先王以名为教,使天下自劝。汤解网,文王葬枯骨,天下诸侯闻而归之,是三代人君已因名而重也。太公直钩以邀文王,夷齐饿死于西山,仲尼聘七十国以求行道,是圣贤之流,无不涉乎名也。孔子作《春秋》,即名教之书也。善者褒之,不善者贬之,使后世君臣爱令名而劝,畏恶名而慎矣。16

由上述讨论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范畴有多重含义,涉诸自然,社会和人性等不同层面;而“名教”概念的意谓虽然较为暧昧,但主要关涉于伦理道德领域,三纲五常是名教的道德内容,以名为教则是名教的教化形式。若从思想学派的分野上看,大致可以说,名教是儒家的思想旗帜,而自然则为道家所标榜。关于此,晋人阮瞻说得明白:“圣人贵名教,老庄明自然。”17 魏晋时期的名教与自然之辨,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儒道关系的讨论。从史籍记载中可以发现,尽管这一讨论涉及儒家与道家的优劣高下、本末主次、相斥互补、同合离异等诸多方面,但在话语表达上,包括玄学家在内的魏晋及南北朝人多讲儒道合同。如《后汉书·孔融传》载:

(李)膺请(孔)融,问曰:“高明祖父尝与仆有恩旧乎?”融曰:“然。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

孔融言孔老同德比义,相为师友,道出一代学子调和儒道的先声。《世说新语·文学》载:

王辅嗣弱冠诣裴徽,徽问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何邪?”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恒训其所不足。”

按王弼的玄解,老子成了崇有者,孔子倒尚起无来。儒道的区别与冲突在王弼的诠释中化解。同篇又载:

阮宣子(修)有令闻,太尉王夷甫(衍)见而问曰:“老、庄与圣教同异?”对曰:“将无同?”太尉善其言,辟之为掾。世谓“三语掾”。

阮修用疑问句的形式巧妙地指明这一时期思想界的主调——儒道合同。这也无怪乎讲了三个字便受到王衍的如此青睐。同书《德行》载:

王平子、胡毋彦国诸人,皆以放任为达,或有****者。乐广笑曰:“名教中自有乐地,何为乃尔也!”

乐广认为,名教中就能尽享自然之妙趣,毋庸外求。王平子、胡毋彦国等辈一味放浪形骸,那是不明儒道相通的奥义。对此,戴逵疏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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