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护理文书书写规范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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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关于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修订稿)的说明
各市护理质控中心、委属委管及有关医院:
护理文书是护士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
始文字记载。自《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0 版)》(以下简称2010 版护理文书)出台以来,极大的解决了临
床护理文书书写问题,理清了临床护理工作记录的一些困扰。随着护理工作发展,《2010 版护理文书》很多内容需要修订与完善,为满足临床需要,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在面向全省广大护理人员
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2010 版护理文书》进行了统
一修订与完善,形成了《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 年修订稿)》,现统一下发供大家参照执行,各医院可根
据情况进一步细化与修改。在使用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
议及时反馈护理质控中心。
邮箱:sdhlzk@
网址:
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年修订版)
护理文书是护士在临床护理过程中,记录患者信息和为患者提供的护理照护的纸
质或电子文件。
一、基本要求
(一)护理文书书写要求
1.清晰:护理文书书写应字迹工整,清晰可辨。
2.及时:为避免记忆错误或遗漏,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记录,如果因各种原因
未及时记录,应由责任护士当班完成补记。
3.有序:护理文书应当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客观记录。
4.规范:护理文书记录中应遵守以下书写规范
(1)护理文书应由医院注册护士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记录人应为所记录内容的执行人。
(2)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所书写护理文书的责任,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进修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由本院注册护士审阅、修改、确认并
共同签名,形式如下:(学生/老师)。
(3)纸质护理文书应按要求用蓝/黑或红色钢笔/签字笔书写,不应使用铅笔及
可涂擦笔。、
(4)护理文书中的日期和时间应采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制。
(5)计量单位应采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制。
(6)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
征、疾病名称等可使用外文。
(7)护理文书记录应使用规范医学术语。
(8)护理文书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用同色双横线划掉,保持原记录清
楚可辨,在出错最后一个字右上方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不应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9)护理文书的每一页上均应有患者的识别信息,如姓名、性别、科室、住院
号/病案号等。
(二)护理文书内容要求
1.准确
(1)记录内容的表述应清楚准确,不应使用模糊不确定的描述,比如:“多饮水”应记为“2小时内饮水不少于1000ml”。
(2)记录时间应于实际执行时间一致;与其他医疗文件内容一致,互相补充,
不应有矛盾。
2.客观、真实
(1)记录内容应描述患者的客观信息,护理人员通过观察、交谈、体格检查获
得的信息,不应有主观的推测、判断,禁止伪造。
(2)记录内容应反映患者接受的真实照护,包括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
3.完整
(1)记录内容应体现患者病情变化和治疗护理的动态变化过程。
(2)记录内容应反映护理程序的全程过程,体现护理问题的解决思路和过程。
5.以患者为中心
护理文书应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记录内容应体现患者病情变化、健康需求及护士给予的照护等。
二、不同护理文书书写要求
(一)体温单
体温单用于记录患者体温、脉搏、呼吸及其他情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
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后天数、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有条件的医院亦可将疼痛评估结果记
入体温单。主要由护士填写,住院期间体温单排列在病历最前面。
2.体温单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体温单应以表格的形式呈现
(2)体温单的眉栏项目、日期及页数均用蓝黑、碳素墨水笔填写。各眉栏项目
应填写齐全,字迹清晰。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
量单位。
(3)在体温单40-42℃间的相应格用红笔纵式填写入院、分娩、手术、转入、
出院、死亡等项目。除手术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均按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死亡时间应当以“呼吸心跳停止于X时X分”的方式表述。
(4)体温单的每页第1日应填写年、月、日,其余6天不填年、月,只填日。如在本页中跨月或跨年度,则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5)体温单34℃以下各栏目,用蓝黑、碳素墨水笔填写。
(6)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7)手术当日写0,次日开始计数,连续填写14天,如在14天内又做手术,则第二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第一次手术日期作为分母填写。例:第一次手术
10天又做第二次手术即写10(2),1/11,2/12,3/13,4/14,第一次手术写至14天止;如在第一次、第二次手术14天内又做第三次手术。则将第二次手术天数
作为第三次手术天数的分母进行填写,如在第一次手术第12天、第二次手术第2天又做第三次手术,即写2/12(3),1/3/13,2/4/14,3/5,4/6,......。体温单换页后只记录最近一次手术天数,其他手术天数不再记录。
(8)患者因做特殊检查或其他原因而未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时,应补试并填入体温单相应栏内。患者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出者,其外出期间,在体温单40~42℃之间的相应格内用红色笔纵式填写“不在”两字,护士不测试和绘制体温、脉搏、呼吸,返院后的体温、脉搏与外出前不相连。
9、体温在35℃(含35℃)以下者,可在35℃横线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写上“不升”两字,不与相邻两次测试的体温相连。
3.体温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