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剂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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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天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综

合治理改造工程

催化剂

技术规范书

2015年 9月南京

目录

1.范围 (1)

2.总则 (1)

3.设计条件 (2)

4.技术要求及性能保证 (5)

5.供货范围 (9)

6.图纸与数据要求 (13)

7.检查与试验 (13)

8.生产、装配与交付时间进度 (16)

9.其他 (16)

1.范围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海石油天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投标方应完全遵守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规定与要求。

2.总则

2.1无论相关的图纸或文件有没有经招标方批准或认可,投标方都应保证装置、系统、设备与材料不会因设计、材料、加工以及性能差而有任何缺陷。

2.2如果在化学寿命期期间内,因投标方过错导致装置、系统、设备与材料出现了任何与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不相符、故障或缺陷,投标方应负责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改进、改造或更换)。此类补救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规定处理。

2.3对第三方就催化剂提出的任何索赔,投标方应予以赔偿并使招标方和最终用户免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商务合同处理。投标方应保证不会因其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合法性问题而导致第三方向招标方或最终用户索赔。

2.4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2.5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6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提供近三年国内外业绩表)。

2.7凡在投标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投标方应至少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招标方确认,而且招标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2.8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与本设备制造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接受这些要求,并且这些修改不产生合同价的变更,因为投标方明白自己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最新的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

2.9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2.10本技术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11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

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2.12所有的来往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2.1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差异,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写出,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3.设计条件

在催化剂与辅助设施技术规范书中,招标方提供了最低要求,并没有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优质产品及其相关服务,以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及所有标准。

催化剂应进行适当的选择、设计并制造,以便在所有运行条件下、使用规定的燃料能安全、正常并连续地运行,而不会发生催化剂堵塞、粉碎、过度磨耗或其它运行问题。

3.1锅炉容量和主要参数:

中海石油天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装有2X 145t/h+1X220t/h高压煤粉锅炉。其中A、B炉为北京巴威公司1994年生产的型号为CAI145T/H--10.4/495,于1995年建成投产。

C 炉为无锡锅炉厂2004年生产的型号为UG 220/10.4-M,2008年进行脱硫技术改造。

A、B锅炉装置(CAI145T/H--10.4/495)于1995年建成投产,利用燃煤、燃油将锅炉给水加热、蒸发、过热,生产10.5MPa (G) 495°C的过热蒸汽,以满足全厂的蒸汽透平及热网需要。CAI145T/H--10.4/495锅炉为单锅筒自然循环锅炉,采用膜式水冷壁结构,悬吊式安装。燃烧器布置在炉膛四角,形成假想切圆燃烧系统。主要燃料为煤粉,但也能燃烧柴油、H2S废气、MEA废液、瓦斯气。锅炉对流受热面布置三级立式过热器,一级卧式省煤器和一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每台锅炉配置一台中速平盘磨煤机,采用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锅炉平衡通风,露天布置,钢架结构,固态排渣。尾部布置一套二级静电除尘装置,干式除灰系统。C锅炉为无锡锅炉厂生产UG-220/10.4-M型锅炉,锅炉为单锅筒、集中下降管,自然循环,倒U型布置,悬浮微负压燃烧的固态排渣煤粉炉,半露天布置,锅炉前部为炉膛,四周布置膜式水冷壁,炉膛出口处布置屏式过热器,水平烟道装设了两级对流过热器。炉顶、水平烟道两侧及转向室设置了顶棚管和包墙管,尾部交错布置两级省煤器及两级热管式空气预热器。

A、B锅炉主要设计参数(BMCR)

表2-2 C锅炉主要设计参数(BMCR)

3.2煤质资料

本工程设计煤种为神木东胜烟煤。煤质及灰特性资料如表2-3所示。

3.4锅炉BMCR工况锅炉省煤器出口烟气成份:

脱硝系统入口烟气参数

4.技术要求及性能保证

4.1 系统说明

中海石油天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装有2×145t/h+1×220t/h高压煤粉锅炉。其中A、B炉为北京巴威公司1994年生产的型号为CAI145T/H--10.4/495,于1995年建成投产。C炉为无锡锅炉厂2004年生产的型号为UG 220/10.4-M, 锅炉脱硝采用高灰型烟气脱硝(SCR)工艺,每台锅炉设1座SCR反应器,脱硝系统在设计工况、入口NOx浓度750mg/Nm3、处理100%烟气量、在布置2层催化剂条件下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均不小于86.7%。

4.2技术要求

催化剂的型式采用蜂窝式。

承包方应根据锅炉飞灰的特性合理选择孔径大小并设计有防堵灰措施,以确保催化剂不堵灰,应对催化剂层数、规格、材料及防堵灰措施等进行说明,同时,催化剂设计应尽可能的降低压力损失。

催化剂设计应考虑燃料中含有的任何微量元素可能导致的催化剂中毒。并说明所采取防止催化剂中毒的有效措施。

在加装新的催化剂之前,催化剂体积应满足性能保证中关于脱硝效率和氨的逃逸率等的要求。同时,承包方必须考虑预留加装催化剂的空间。

催化剂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以减少更换催化剂的时间。

催化剂模块应采用钢结构框架,并便于运输、安装、起吊。

催化剂能满足烟气温度不高于400℃的情况下长期运行,同时催化剂应能承受运行温度420℃不少于5小时的考验,而不产生任何损坏。

催化剂化学寿命大于24000小时,机械寿命不小于10年,并可再生利用。还应有防止催化剂中毒和碎裂的措施。

4.3性能保证

4.4技术数据表

投标方的AB炉催化剂设计数据如下:(投标方填写空白处)

投标方的C炉催化剂设计数据如下:(投标方填写空白处)

催化剂入口烟气分布条件:

温度分布偏差:平均值的±__10___℃。

烟气入射催化剂最大角度(与垂直方向的夹角):±___10__°

NH3/NOx摩尔比绝对偏差:±_5%。

速度最大偏差:平均值的±__10___%

4.4修正曲线

投标方应提供参数偏离设计条件时的修正曲线。如:氮氧化物浓度、烟温、烟气流量、NH3/NOx摩尔比变化对脱硝效率、NH3逃逸率的修正曲线,烟温、催化剂入口的SO2浓度以及锅炉负荷等参数的变化对SO2 /SO3的修正曲线。所有以上修正曲线将在最终设计方案确定以后由招标方核准。

4.5实现保证与赔偿

1) 在性能考核(移交业主时)和化学寿命终止时,催化剂性能达到第4.2节中所规定的保证值时即认为投标方保证已实现。

2) 如果化学寿命期间的现场试验结果表明保证值未达到,业主将进行现场调查,以确定不能达到性能保证的原因。如果怀疑是催化剂劣化,招标方或其业主将提出索赔,连同必要的机组操作记录与数据,以证实该次性能保证未完成是由于催化剂差而造成的;投标方可以按照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条件进行实验室试验,以检验催化剂性能。试验与评价应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来实施。投标方应向第三方提供试验方法与标准。

3) 如果实验室试验结果表明保证值已达到,投标方保证将视为此时已达到,业主将继续其调查,以确定性能保证未达到的原因。业主将偿付投标方此次实验室评价的费用。

4) 如果实验室试验结果表明保证值未达到,投标方将免费更换催化剂或增加催化剂,以达到要求的性能值。更换时用过的催化剂将由投标方免费收回。投标方还应负担实验室评价费用,并向招标方支付罚金。具体罚款事宜根据商务合同规定处理。

5) 如果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操作条件在化学寿命期间发生了变化,投标方有义务以一个正式报表的形式提供催化剂保证寿命及其它参数的重新估计。

5.供货范围

5.1催化剂及辅助设施

主要包括:

a 催化剂模块:催化剂量:m3 (3个机组,3台反应器,共6层),碳钢催化剂模块框架(含栅盖)。

b 钢丝网

c 密封与垫材(包括催化剂运送器(含催化剂模块间或催化剂与反应器内壁间防止气体短路的密封装置,三组)

d每层催化剂设计个可拆卸的测试条块,化学寿命内的所有活性检测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e催化剂装卸系统:指将催化剂模块从地面吊装/卸载到反应器平台上所必需的设备,包括倾斜装置(在吊装时能让模块转动)、滑轨等。

5.2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5.2.1 专用工具:催化剂转运小车:3台。

5.2.2 备品备件:催化剂测试条块块。

5.2.3 催化剂的回收。

5.3物理流动模型试验与报告

投标方有义务免费对招标方物理流动模型试验提供配合。

5.4计算流体动力学(CFD) 与报告

投标方有义务免费对招标方计算流体力学(CFD)试验提供配合。

5.5技术服务

5.5.1监督安装

投标方应派遣一名有经验的现场工程师,由他负责对节省时间并有效地安装模块方面提供建议。一般情况下,此人应在催化剂开始装入反应器时到场,直到安装程序已清楚并且工人在按正确的步骤安装。

5.5.2监督试车与现场试验

投标方应派遣一名专家,他应在反应器首次接触烟气时到场,并且应负责对NH3注入系统在调节期间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摩尔比分布的建议。

5.5.3监督验收试验

投标方应派遣一名专家,他应在验收试验开始后的所有相关阶段都在场。他还将帮助客户证明催化剂状态良好,并且达到保证值。并在验收试验结束时,他应代表投标方在协议与验收证上签字。

对于安装、现场试验支持、培训等,投标方应提供总计20天的上述服务。这些报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应由投标方承担。如果要求的这些服务超过了20天,应向投标方按日服务费率支付费用。

下述情况产生的人-天数不应包括在投标方提供的免费现场服务内容:

1. 因派遣的现场工程师不合格而引起的服务人-天数。

2. 因投标方必须要解决在设计、安装与试车过程中产生的催化剂技术问题而增加的服务人-天数。

5.5.4取样与试验

如果在化学寿命期间要求业主将向投标方提供催化剂试样,以确保保证值。投标方应事先提供一份书面要求,说明想得到催化剂样品、结构与取样方法,能够易于取出并置换样品,并安排取样时间,以便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方便时给予协助。至少,现场样品的试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在锅炉维修期间进行)。一般是从反应器各层取一份催化剂样品,应在投标方的中试装置在设计条件下对催化剂进行试验。试验报告应包括催化剂性能的评价与预测情况,以及对业主使用这些催化剂的相应建议。

5.5.5开箱

应由招标方在现场进行开箱检查。投标方应有权自费派遣其检查人员联合参加此项检查。

招标方应在此项检查开始2周前,通知投标方开箱日期、地址等信息。如果在招标方已发出通知期间,投标方通知招标方他不可能参加或不能参加此项检查,招标方应自行进行开箱检查。

如果在开箱检查期间,发现合同设备与材料在规格、数量及包装方面有任何损坏、短缺或不符,此问题应按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解决。

5.5.6用过催化剂的处理

废催化剂可以处理到一个适当的填埋场、回收或再生。选择处理废催化剂的方法由业主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来决定。

5.5.7设计联络会

如需要,招标方可召开一次设计联络会,以确保SCR反应器与催化剂模块的接口。投标方应参加此会议并与招标方合作。

5.5.8培训

投标方应为招标方的工程师和业主安排一个培训计划,包括访问配有使用投标方催化剂SCR系统的燃煤电厂。培训计划还将包括一个由投标方技术人员进行的讲座,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主题:

●SCR和SCR催化剂技术

●催化剂的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

●SCR和催化剂设计考虑问题

●燃料和灰分对催化剂设计及性能的影响

●催化剂装入反应器或从反应器卸出的安装、操作、装填与更换程序

培训文件应由投标方准备。

详细的培训日期与安排应在合同签订后再讨论决定。投标方应提交一份正式的培训计划文件,包括时间安排、培训期限与内容。

如果培训地点在中国,投标方派遣合格的专家提供培训。相关的培训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6包装、交付与存放

5.6.1所有的催化剂都应小心地装入模块中,包装好以便运输同时可以在任何现场存放,这样可保护防止机械损坏与气候条件影响。

5.6.2完全包装的模块应运出、装入集装箱运到施工现场。包装应确保可通过好几种运输方法运到电厂。

5.6.3如果在交货时发现催化剂有缺陷,则更换的催化剂,包括相关的篮子与填充材料都应按业主指示交货。催化剂与辅助设施、安装到模块内以及交货费用应由投标方承担。更换催化剂模块的交货时间进度不得影响安装过程。

5.6.4所有易生锈的部件都应涂上防锈物。

5.6.5存放设备的箱子应进行有效地保护,确保设备能存放12个月而不会损耗。催化剂必须存放在室内。

5.6.6所有的箱子标记应清晰可见并有防风雨保护。如果使用标签,标签应为耐久型的,且安装牢固并为双标签。

5.6.7催化剂组成中的任何危险物都必须进行明显标记。

5.6.8所有的材料、零件和设备都应用编号进行施工标识,此编号与适当的安装工作图中的部件编号相对应。

5.6.9催化剂模块编号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编制(招标方提供)。

5.7文件与图纸

投标方应负责交付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文件及报告,通过快递直接交到招标方规定的地点。

技术文件应由投标方分别以中文和英语、公制度量衡提供。

所有的技术文件均应以书面格式和电子格式两种方式提交。对于书面格式的文件,至少需要13套。对于电子格式的文件,投标方可选用CD/DVD与书面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方,图纸和文档格式为PDF,需要3套;另外还需提供一套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图纸为按比例绘制的AutoCAD文件,说明书为Word文件。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日期要求,提交所有技术文件的最终版。因此类提交延迟而引起

的损失应由投标方承担。具体赔偿事宜根据商务合同处理。

6.图纸与数据要求

投标方应在时间要求所定的时间内提交下表中所列的相应图纸与数据(表中打?的那些) 。每份提供文本版13份及电子版3份。

7.检查与试验

催化剂应按下面所述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应达到下列检查标准中所定的相应质量标准。同时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检查结果。

催化剂的试验与检查应在验收以及化学寿命期终止时进行。合格的测定应基于检查条件下的最初与最终性能数据。如果发现任何偏离条件的问题,投标方应负责在所有负荷数据下进行性能试验。

7.1检查标准

取样方案标准

批号:

7.2批次与取样

7.2.1批次与批大小的定义

每次订货都分成100立方米催化剂一批的大批次。每一大批接着分成20立方米催化剂一批的小批次。批号包括在质量计划中。

7.2.2批次标识与建模编号

对于批次标识与建模编号,催化剂建模期间应采用序列号。

例) 1071013001

1 : Die No.

071013 : 2007年10月13日挤压

01 : 挤压日子中第一个挤压体

7.2.3取样

应任意从每批中取5个样,送去进行尺寸检查,然后进行其它检查。

这5 个样品的其中之一由制造商保留,为了以后备查。(不少于16个)

7.3试验检查内容,投标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查报告

试验检查内容

7.4 性能考核试验

性能考核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由业主、

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确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

根据本工程质保期要求,将进行三次性能测试试验:

第一次性能试验,在SCR装置运行168+2200小时(三个月)后的3个月内进行,测试相关的全部内容。

第二次测试试验,在SCR装置运行1年质保期满前进行,测试相关的全部内容。

性能考核试验由业主主持,招、投标方参加,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确定。试验大纲由第三方提供,与招、投标方讨论后确定。

性能考核试验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应由第三方负责提供。

性能考核试验开始前,投标方必须对SCR装置进行优化调整,使得SCR出口的NOx 浓度分布和氨浓度分布达到预先确定的指标,该指标在性能试验联络会上确定。

性能考核试验的具体测试项目至少应包括:

脱硝效率

氨逃逸浓度

SO2/SO3转化率

SCR系统各段阻力

SCR反应器的烟气温降

SCR反应器入口截面的烟气温度分布

SCR反应器入口截面的烟气垂直速度分布

SCR入口截面的NH3/NO x摩尔比分布(根据进出口NO x浓度计算)

还原剂消耗量等

锅炉烟气SCR改造工程必须满足下述各项指标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卖方应免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8.生产、装配与交付时间进度

交货时间见商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两周,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时间进度表,包括生产、检查、装配与交付。

9.其他

9.1交货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含合同材料)的交货地点为:中海石油天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现场。

9.1差异表

差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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