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削加工通用守则
起草:
审核:
批准:
本标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车削加工通用守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削加工应遵守的基本准则、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车削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9168.1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
3工艺规范
3.1加工前的准备
3.1.1操作者接到加工任务后,应借领加工所需的产品图样及加工工艺文件。
3.1.2根据产品图样及技术要求、工艺文件,应看清、看懂,并复核工件毛坯或
半成品是否符合要求,有疑问之处到技术质量部问清后再进行加工。
3.1.3根据产品图样及工艺文件,准各好所需的工、卡、量具以及工艺装备。
3.1.4检查各开关、旋钮和手柄是否在正确位置。启动控制电气部分,按规定进
行预热。
3.1.5开动机床使其空运转,并检查各开关、按钮、旋钮和手柄的灵敏性及润滑
系统是否正常等。
3.2车刀的装夹
3.2.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不宜太长,一般长度不应超过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
槽等除外)。
3.2.2车刀刀杆中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3.2.3刀尖高度的调整
3.2.3.1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等高:
a)车端面;
b)车圆锥面
c)车螺纹;
d)成形车削;
e)切断实心工件。
3.2.3.2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高或等高:
a)粗车一般外圆;
b)精车孔。
3.2.3.3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低:
a)粗车孔
b)切断空心工件。
3.2.4螺纹车刀刀尖的平分线应与工件中心线垂直。
3.2.5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拧紧。
3.3工件的装夹
3.3.1用三爪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于或等于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5倍:若工件直径大于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3倍。
3.3.2用四爪卡盘、花盘、角铁(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3.3.3用顶尖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中心与车床主轴中心线重合。
3.3.4在两顶尖间加工细长轴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定紧力,死顶尖与中心架应注意润滑。
3.3.5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短些,以减小振动。
3.3.6在立车上装夹支承面小、高度高的工件时,应使用加高的卡爪,并在适当的部位加拉杆或压板压紧工件。
3.3.7车削轮类、套类铸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
3.4车削加工:
3.4.1车削台阶轴时,为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直径较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3.4.2在轴类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
3.4.3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段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
3.4.4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3.4.5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
3.4.6车φ10~φ20mm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的0.6~0.7倍;加工直径大于φ20mm的孔时,一段应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
3.4.7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螺杆时,调整好挂轮后要进行试切。
3.4.8使用自动车床时,要按机床调整卡片进行刀具与工件相对位置的调整,调好后要进行试车削,首件合格后方可加工;加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刀具的磨损及工件尺寸与表面租糙度。
3.4.9在立车上车削时,当刀架调整好后不得随意移动横梁。
3.4.10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中完成车削。
3.4.11车削圆柱齿轮齿坯时,孔与基准端面必须在一次装夹中加工。必要时应在该端面的齿轮分度元附近车出标记线。
3.5加工后的处理
3.5.1工件在各道工序加工后应做到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规定的工位器具上摆放整齐,以免磕、碰伤笘。
3.5.2暂不进行下道工序加工的或精加工后的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3.5.3凡相关零件成组配对加工的,加工后需作标记。
3.5.4各道工序加工完的工件,经专职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加工。
3.5.5在各道工序加工中,因批量较大,由多人加工同一零件,完工后应在自己的加工件上作标记。
4质量控制
4.1操作行应持有车工技术等级证,责任性强,并经考核合格。检验员应考核合格。
4.2高精度车削加工零件应由持有车工中级技术等级证及以上的操作人员加工。
4.3所用于车削加工的材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4关键、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按关键、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文件执行。并逐一填写关键工序检验卡,检验数据应存档备查。
4.5加工完的工件,经专职检验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往下道工序。
4.6车削加工工件的质量控制应按工艺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其他质量控制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