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的形象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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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创作的形象思维
作者:梁恒杰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 2013年第34期
梁恒杰
(包头三友艺术团内蒙古包头 014040)
摘要:一切种类的文艺创作,都要用形象思维的方法,这是文艺创作的共同规律。

但是,
不同种类的文艺,在运用形象思维方法时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音乐创作的形象思维,同样有
它自己的特点。

关键词:音乐形象思维文艺创作
中图分类号:J6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12(a)-0224-01
我们在探讨音乐创作的形象思维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的是:什么是音乐形象?
文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想举个例子来说吧,就是想文学、戏剧、美术等等之类的形式。

这些艺术形式都有其内在的艺术形象,这种形象的构成是来自人们主观赋予其拥有的。

我们可
以这么理解,人类主观的对于艺术形象的创造给与了艺术作品其所拥有的客观形象。

我们平常所研究的音乐形象也是艺术形象的一种,它和其他艺术形象一样,都是对外在事
物的客观反映。

音乐形象和其他艺术形象的区别在于,其表现形式依赖于声音的存在,当声音
通过一定的规律表现出来就构成了音乐形象。

要知道,声音是有其特点的:第一它看不见,第
二它摸不着。

举个例来说吧,文字也是一种艺术形式的表达工具,它通过实际的客观组合可以
具体的表达出对于客观事物的实际反映。

由此可以减,音乐形象的独特性决定其必须在特定的
时间、环境下才能发挥恰当的作用。

具体而言,音乐由作者进行创作,包含着作者的艺术思维和艺术情感,将其自身的所感、
所想通过具体的对于声音的排列组合而形成的特殊艺术形象。

要知道,音乐形象的产生不是凭
空出现的,根据不同的艺术环境和创作氛围而勾画出的具体形象。

这种创作依赖于作者思维的
创作,作者首先要强客观事物的印象集中提取特点和艺术环节而进行具体构成。

它具有两个特点:1、集中性;2、典型化。

他用来创造艺术形象的材料不是印象,而是和印象同是产生的感情活动,即作者对客观事
物产生的感情反映。

将这种的感情活动加以概括,集中和典型化,用音乐表现手段表现出来,
就成为音乐形象。

因此,音乐形象可以说是感情的形象。

音乐创作的形象思维过程,概括起来
就是:作者把自己从客观事物得到的感受,即感情的反映,通过音乐表现手段创造的音乐形象
表达出来。

我国古代公孙尼子著的《乐记》中说:“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悟也。


又说:“感于物而动,故形而声。

”他用朴素的唯物论观点,说明了由于客观事物使人感动,
然后用声音表达出来,就成为音乐。

从上面的论述,指出了音乐是表现感情的艺术这一特点。

说音乐的形象是表现感情的形象,这对于那些着重表现某种较单纯的感情活动如喜怒哀乐
等音乐作品来说,不会有什么疑问。

比如,民间乐曲《喜洋洋》,它表现的是人们喜庆之时的
喜悦之情,这首作品的音乐形象,肯定是感情的形象。

笔者认为对于音乐创作来说的关键所在就是对音乐形象的了解。

要知道音乐形象其实一个
感情形象的投影。

我们在实际的创作过程当中,将我们的情感和对于客观事物的了解都融入到
了音乐穿凿当中。

这实际就是我们对于现实生活的具体投影。

所以说,在音乐创作的过程当中,真实情感是非常重要的。

一件优秀作品的创作绝不能脱离对实际生活深入和了解,只有深入生
活的人才能创作出能引起人们共鸣的音乐。

这样的作品能够深入人性,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渴
望和追求,才能真正具有所谓的音乐力量。

音乐创作的实践性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些叙事的音
乐在创作过程当中,有时会有着这样的特水情况出现。

举个例子来说吧,作者在进行创作的时
候逐渐脱离的自己真实的情感,而只是对具体的叙客观事物进行模拟。

当然笔者承认这是非常
会减轻工作量的做法。

但是,无可否认的这也扼杀了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描述。

在实际操作过程
当中,有些作者在描述牧民生活的时候,单纯的以为马叫声、奔跑声就完美表现了牧民的生活。

这简直是就是敷衍的做法。

没有结合特殊情况和情感的声音,独立于音乐之外的存在都会影响
作品索要表达的真实情感和真实氛围。

单纯的对于特点声音的描述,对于音乐作品来讲是非常
无力的。

这样的作品不具备高大的音乐形象,更不要说拥有多大的艺术力量了。

这里我们再谈谈对于器乐作品音乐形象的创作。

和声乐作品的音乐形象创作原则相同的来讲,将感情形象典型化也是器乐作品音乐形象创作的基本原则。

区别于声乐作品来说,器乐作
品没有语言的支持,只是器乐自身所带有的声音特点和情感的结合。

但是器乐也有其自身的表
达优势。

举个例子来说吧,声乐作品中语言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声乐作
品的语言制约着其音乐形象的创造和表达。

而脱离了语言束缚的器乐音乐,其表现形式就可以
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

声乐作品的思想内容,由以语言为表现手段的歌词部分明显地表达出来。

那么,音乐部分
的音乐形象更应鲜明而深刻地表现歌词所蕴含的感情,它也成为寄寓者歌词所表达的思想内容
的感情的形象。

许多优秀的声乐作品,常被取出音乐部分作为器乐曲来演奏,它仍然成为一个
独立的艺术品,这正因为它达到了这一艺术创造的要求。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的中国,本人认为用形象思维的方法进行音乐创作,是繁荣我国社会主
义文艺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美)卡尔.伽特纳.作曲法[M].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2] (奥)恩斯特.托赫.旋律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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