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不服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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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不服工伤认定)
要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岀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不符时,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书》。根据法律规定,对工伤认定不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地:省市区路号座层。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
地: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联系电话:
行政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人社工认【】《工伤
认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于年月日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年月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被申请人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核心证据,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据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此致
------------------ 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