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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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一、编制背景
(一)编制依据
为切实抓好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管理,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6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川委发〔2013〕1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内对口援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3〕4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核权限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3〕96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3〕989号)、《中共雅安市委关于科学重建跨越发展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决定》(雅委发〔2013〕9号)等文件,制定《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实施方案涉及范围为雅安市8个县(区)。其中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6个县(区)属于芦山地震重灾区,纳入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范围,石棉县、汉源县属于一般灾区,纳入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城乡住房建设专项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实施范围。
表1 芦山地震规划范围
类别县(区)
受灾面积
(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
(万人)
极重灾区芦山县1260 10.98
重灾区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9015 95.92
一般灾区石棉县、汉源县4894 45.40 (三)编制原则
民生优先。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学校、卫生、市政公用设施、交通、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科学重建。立足灾区实际,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统筹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创新项目建管模式,科学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恢复重建进度。发挥灾区干部群众主体作用,组织好省内对口援建,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恢复重建,形成强大合力。
分类实施。恢复重建项目按项目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县(区)项目以县(区)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市本级、部分跨区域的交通、水利项目以及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央属、省属项目按管理权限由相应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实事求是。合理确定重建方式和建设时序。重建时间原则上按3年安排,从国务院《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发布(2013年7月)到2016年7月。
(四)灾区概况
雅安地质条件复杂,是龙门山、鲜水河、安宁河3条地震断
裂带交汇处,山高坡陡,河谷深切,岩体破碎,降雨量大,次生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生态地位突出,是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属于大熊猫栖息地核心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要求高、任务重;区域位置重要,是内地连接藏、滇和攀西地区的交通咽喉,但交通通道少、路网密度低、通行能力差,保通保畅难度大;产业基础和地方财力薄弱,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GDP)398.05亿元,占全省的1.6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2亿元,占全省的1.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7.2亿元,占全省的1.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9元,比全国低451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187元,比全国低730元;据测算,2012年雅安市人均GDP为26157元,比全国低12197元。芦山地震造成全市143个乡镇、152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全市176人遇难,受伤12614人,其中重伤1062人。两次大地震叠加,又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全市城乡住房受损严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等受到不同程度损坏,产业发展遭受重创,次生地质灾害严重,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表2 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单位雨城名山天全芦山宝兴荥经汉源石棉雅安市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113.1 48.56 37.84 25.35 20.23 48.97 50.02 53.59 398.0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31752 18681 27613 23096 35152 32993 15325 42370 26157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85 1.54 1.27 0.8 1.22 2.04 5.71 4.26 30.22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57.81 43.35 33.65 29.93 30.44 34.07 48.18 50.67 357.2
非农就业比重% 60.98 46.76 59.67 46.88 50.96 69.52 50.3 50.46 54.4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1967 19177 17873 17959 18942 19805 19518 18744 20049
农村人均纯收入元8113 7708 6672 6719 7437 7725 6457 6797 7187
城镇化率% 55.9 31.9 34.0 30.7 36.7 36.3 30.0 37.7 38.3
贫困发生率% 9.13 9.28 11.1 10.8 9.93 9.91 11.52 10.98 10.34
二、重建任务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了“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重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四川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按11个专项、41个子项对重建任务进行细化落实。
表3 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重点任务表
序号行业类别重点任务
一城乡居民住房
(一)农村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农村居民住房10.39万户;重建农村居民住房13.62万户。(二)城镇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城镇居民住房8.99万户;重建城镇居民住房4.72万户。
二城镇体系建设
(一)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
恢复重建城区道路212.06公里,场镇道路65.4公里;恢复重建桥梁
27座;恢复重建城区供水厂8个,供水管网297.9千米;恢复重建场
镇供水站3个,供水管网49.3千米;恢复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6座,
污水管网228公里,雨水管网239公里,排洪沟45公里;公交首末站
6处、公交站台270个;恢复建设场镇污水管网6.5公里,雨水管网
81公里;恢复建设城区垃圾处理场及转运站6座,场镇垃圾处理站3
处,垃圾处理池212个;恢复建设城区绿地(含应急避难场所)22处。
(二)历史文化名城
名镇名村
恢复重建历史文化名城雨城、芦山和荥经;恢复重建历史文化名镇上
里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夹拉村、五家村。
(三) 风景名胜区恢复重建灵鹫山—大雪峰、夹金山、碧峰峡、二郎山等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农村建设
(一)农业生产设施修复受损农田42940亩,农业大棚232万平方米,生产温室6.7万平方米,畜禽圈舍150.6万平方米,养殖池塘1803亩,机电提灌站267座,机耕道1600公里;恢复节水灌溉15800亩。恢复重建农作物良种繁育项目15个,畜禽良种繁育项目29个,水产良种繁育项目2个。恢复重建市级和县级农产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各1个,市级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中心1个,县级和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各6个,水产推广服务站4个,农业科研所1个,重建动物防疫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