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_消费税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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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
非生活必需品中 一些高档、奢侈 的消费品
征税 范围
不提倡也不宜过 度消费的某些消 费品(烟,酒)
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五、税目
烟 酒 化 成 贵重 鞭 游 高 汽 摩
及 妆 品 首饰及 炮 艇 档 车 托
酒 品油
珠宝
焰
精
玉石 火
手 轮车 表胎
小 汽 车
高实 木 尔木 制 夫地 一 球板 次
①构成项目
②不构成项目
③含增值来自百度文库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或者征收率)
(2)特殊项目: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 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 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
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 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 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 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 费税。 ❖ 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 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 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 消费税。
37
②扣税计算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
26
『正确答案』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 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27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复合税率
❖ 白酒:从量计征 0.5元/500克(ml) 从价计征 20%
六、其他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同增值税 销售额
(一)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
★有销售收入时
(1)销售额的构成
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 费税,委托方收回后征税的规定
❖ ①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 ②委托方收回后自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 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出
的最终应税消费品对外出售,要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同 时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征收的消费税。 ❖ 用于其他方面:不征收消费税,只征收增值税。
第三章 消费税的核算
消费税的产生发展
西方:古罗马帝国,盐税、酒税、矿产品税 我国:周代:山泽之赋
春秋:渔税、盐铁专卖 汉朝:酒税 唐朝、宋、元、明、清:茶税 北洋政府:盐税、糖税、酒税、茶税
新中国:1989年正式开征消费税
(彩电特别消费税和小轿车特别消费税)
开征目的
❖ 1.增加财政收入 ❖ 2.引导消费方向、调整消费结构 ❖ 3.调节收入、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 ❖ 4.“寓禁于征”
①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 手表、游艇4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具体 如下)
36
具体规定
(1)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3)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4)用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用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第一章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概念及特点 1.计税原理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统称。
❖ 狭义消费税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而 征收的一类税,如烟税、酒税、盐税、货物税、关税等。
❖ 广义消费税是指以所有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而 征收的一类税,既包括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 税类,也包括对一般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类,如 增值税、营业税等。
鞭炮、焰火
对环境和人体有 污染
摩托车
游艇
化妆品 实木地板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 缺性资源
二、消费税的特点
➢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仅以特定的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对环境有害的产品、奢侈品)
➢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 ➢ 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 税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从价征收、从量征收以及复合计税) ➢ 税负具有转嫁性。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 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 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 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按规 定准予抵扣
❖ 【解析】
❖ 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 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l+17%)=34(万元)
❖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10.2(万元)
❖ 【例3-2】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 厂价格2 800元(不含税)。8月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 【解析】
❖每吨售价在3 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 2、我国现行税法消费税概念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 税。
6
列入消费税品的类别
烟
小汽车
高尔夫球及 贵重首饰及
球具
珠宝
成品油
酒及酒精
汽车轮胎
14大类
高档手表
木质一次性 筷子
❖ 【例】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份经济业 务如下:
❖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销 项税额51000元。
❖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 100000 元,收回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 25000元。
『正确答案』AC
30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 费税的有(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 品 D.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 出贡献的职工
『正确答案』AD
31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只缴纳增值税; 不缴纳消费税 (因为从量征收)
20
★无销售收入或者销售价格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1)纳税人同类消费品上月的销售价格 (2)纳税人同类消费品近期月份的销售价格
(3)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 (3)为生产甲种化妆品,本月购入乙种化妆品一批,取得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 当月全部投入生产。
❖ (4)将自产化妆品一批以福利形式发放给本厂职工,按同类产 品不含增值税售价计算,价款为50000元,成本价30000元。
❖ (5)将护肤品、护发品、化妆品装入一个盒内作为礼品送给关 系单位,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
五、税率
1、比例税率
包括烟、酒、化妆品、鞭炮和焰 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 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 尔夫球和球具、高档手表、游 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 板共十三个税目。
2、定额税率:
包括成品油税目中的汽油、柴油等七个子目,酒与酒精 税目中的黄酒、啤酒两个子目。
❖ 供求平衡 ❖ 价格差异不大 ❖ 计量单位规范
(二)从量定额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销售数量的确定 2、计税单位的换算标准
90页规定
(三)复合计税
1、销售额的确定 2、销售数量的确定
案例
❖ 【例3-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 增值税额5.1万元;10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 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 元。该化妆品生产企业10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多 少?
及
性
球
筷
具体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具
子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
1、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计入销售额,计征
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按委托加工处理
4、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
的全部价款计征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 数量×单位税额
28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29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 轮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 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9
四、消费税的纳税人
《
消 费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
税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暂
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
行 条
的纳税人。
例
》
第
一
条
五、征税范围及税目、税率
【例3-4】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 和啤酒。2010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 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 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 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 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 包装物押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白酒单 位税额0.5元/斤,比例税率20%;啤酒单位税额220元/ 吨)。
❖ (一)生产销售环节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2.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3.复合计税
销售额、 销售数量
除列举项目 之外的应税 消费品
列举3种:啤 酒、黄酒、 成品油
列举2种:白 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 量×单位税额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
❖ 【解析】 ❖ 应纳消费税
=300000×30%+50000×30%+20000×30%200000×30%
❖ =51000(元)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 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8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 2.两者的价格范围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 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 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 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400×220=88 000(元)
❖ 【例3-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8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 额150万元。白酒企业8月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 【解析】
❖应纳消费税额=50×2 000×0.5+1 500 000×20%=350 000(元)
19
知识总结: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 不缴增值税,不 的包装物押金 缴消费税
酒类产品包装物 缴纳增值税、消
押金(除啤酒、 费税(押金需换
黄酒外)
算为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 不缴增值税;不
物押金
缴消费税
缴纳增值税,缴 纳消费税(押金 需换算为不含税 价)
不再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非生活必需品中 一些高档、奢侈 的消费品
征税 范围
不提倡也不宜过 度消费的某些消 费品(烟,酒)
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五、税目
烟 酒 化 成 贵重 鞭 游 高 汽 摩
及 妆 品 首饰及 炮 艇 档 车 托
酒 品油
珠宝
焰
精
玉石 火
手 轮车 表胎
小 汽 车
高实 木 尔木 制 夫地 一 球板 次
①构成项目
②不构成项目
③含增值来自百度文库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或者征收率)
(2)特殊项目: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 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 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
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 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 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 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 费税。 ❖ 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 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 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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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扣税计算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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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 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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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复合税率
❖ 白酒:从量计征 0.5元/500克(ml) 从价计征 20%
六、其他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同增值税 销售额
(一)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
★有销售收入时
(1)销售额的构成
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 费税,委托方收回后征税的规定
❖ ①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 ②委托方收回后自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 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出
的最终应税消费品对外出售,要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同 时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征收的消费税。 ❖ 用于其他方面:不征收消费税,只征收增值税。
第三章 消费税的核算
消费税的产生发展
西方:古罗马帝国,盐税、酒税、矿产品税 我国:周代:山泽之赋
春秋:渔税、盐铁专卖 汉朝:酒税 唐朝、宋、元、明、清:茶税 北洋政府:盐税、糖税、酒税、茶税
新中国:1989年正式开征消费税
(彩电特别消费税和小轿车特别消费税)
开征目的
❖ 1.增加财政收入 ❖ 2.引导消费方向、调整消费结构 ❖ 3.调节收入、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 ❖ 4.“寓禁于征”
①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 手表、游艇4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具体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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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
(1)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3)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4)用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用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第一章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概念及特点 1.计税原理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统称。
❖ 狭义消费税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而 征收的一类税,如烟税、酒税、盐税、货物税、关税等。
❖ 广义消费税是指以所有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而 征收的一类税,既包括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 税类,也包括对一般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类,如 增值税、营业税等。
鞭炮、焰火
对环境和人体有 污染
摩托车
游艇
化妆品 实木地板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 缺性资源
二、消费税的特点
➢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仅以特定的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对环境有害的产品、奢侈品)
➢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 ➢ 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 税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从价征收、从量征收以及复合计税) ➢ 税负具有转嫁性。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 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 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 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按规 定准予抵扣
❖ 【解析】
❖ 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 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l+17%)=34(万元)
❖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10.2(万元)
❖ 【例3-2】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 厂价格2 800元(不含税)。8月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 【解析】
❖每吨售价在3 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 2、我国现行税法消费税概念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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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消费税品的类别
烟
小汽车
高尔夫球及 贵重首饰及
球具
珠宝
成品油
酒及酒精
汽车轮胎
14大类
高档手表
木质一次性 筷子
❖ 【例】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份经济业 务如下:
❖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销 项税额51000元。
❖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 100000 元,收回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 25000元。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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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 费税的有(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 品 D.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 出贡献的职工
『正确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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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只缴纳增值税; 不缴纳消费税 (因为从量征收)
20
★无销售收入或者销售价格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1)纳税人同类消费品上月的销售价格 (2)纳税人同类消费品近期月份的销售价格
(3)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 (3)为生产甲种化妆品,本月购入乙种化妆品一批,取得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 当月全部投入生产。
❖ (4)将自产化妆品一批以福利形式发放给本厂职工,按同类产 品不含增值税售价计算,价款为50000元,成本价30000元。
❖ (5)将护肤品、护发品、化妆品装入一个盒内作为礼品送给关 系单位,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
五、税率
1、比例税率
包括烟、酒、化妆品、鞭炮和焰 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 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 尔夫球和球具、高档手表、游 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 板共十三个税目。
2、定额税率:
包括成品油税目中的汽油、柴油等七个子目,酒与酒精 税目中的黄酒、啤酒两个子目。
❖ 供求平衡 ❖ 价格差异不大 ❖ 计量单位规范
(二)从量定额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销售数量的确定 2、计税单位的换算标准
90页规定
(三)复合计税
1、销售额的确定 2、销售数量的确定
案例
❖ 【例3-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 增值税额5.1万元;10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 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 元。该化妆品生产企业10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多 少?
及
性
球
筷
具体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具
子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
1、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计入销售额,计征
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按委托加工处理
4、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
的全部价款计征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 数量×单位税额
28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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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 轮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 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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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税的纳税人
《
消 费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
税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暂
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
行 条
的纳税人。
例
》
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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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税范围及税目、税率
【例3-4】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 和啤酒。2010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 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 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 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 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 包装物押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白酒单 位税额0.5元/斤,比例税率20%;啤酒单位税额220元/ 吨)。
❖ (一)生产销售环节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2.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3.复合计税
销售额、 销售数量
除列举项目 之外的应税 消费品
列举3种:啤 酒、黄酒、 成品油
列举2种:白 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 量×单位税额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
❖ 【解析】 ❖ 应纳消费税
=300000×30%+50000×30%+20000×30%200000×30%
❖ =51000(元)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 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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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 2.两者的价格范围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 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 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 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400×220=88 000(元)
❖ 【例3-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8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 额150万元。白酒企业8月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 【解析】
❖应纳消费税额=50×2 000×0.5+1 500 000×20%=35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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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总结: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 不缴增值税,不 的包装物押金 缴消费税
酒类产品包装物 缴纳增值税、消
押金(除啤酒、 费税(押金需换
黄酒外)
算为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 不缴增值税;不
物押金
缴消费税
缴纳增值税,缴 纳消费税(押金 需换算为不含税 价)
不再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