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讲 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2 3 4
• 引咎辞职的主体 • 引咎辞职的条件 • 引咎辞职的程序 • 引咎辞职后的人事管理 • 引咎辞职的监督机制
5
4
责令辞职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 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 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 领导职务。
四、公务员辞职的法律后果
辞去公职 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丧失原来担
1.公务员身份消失。 2.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失业保险。 3.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 工作。
第三节 公务员退休制度
பைடு நூலகம்、公务员退休的含义
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定的年龄、 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依照法定程序退出
工作岗位,享有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它
待遇等权利的行为。
3.对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 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 次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限制性条件:
《公务员法》第84条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 力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 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 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 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 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 用人严重失察、失误, 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
限制性条件: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公务员法》第81条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 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 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返回
三、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第82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 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 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 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 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 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 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 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三、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
1
因公辞职 自愿辞职 引咎辞职 责令辞职
2
3 4
1
因公辞职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
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
行辞职手续。
2
自愿辞职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 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3
引咎辞职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 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 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 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 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辞 退
开 除
辞去公职与辞退的区别:
辞去公职
公务员依据法律、 概念不同 法规,申请终止 其与国家机关的 或者效果不同 任用关系
辞退
国家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解除其与公 务员的任用关系 国家机关自由择人权 国家机关单方面强制
权利主体不同 公务员自主择业权 条件不同
本人自愿
程序不同
后果不同
双方行为:个人申 请和机关批准
没有相关待遇
国家机关批准
辞退费或失业保险
二、发达国家辞退制度
对公务员辞退条件的明确而具体 对辞退程序的规定也较严格 辞退着力于绩效考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辞退后制度
三、我国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肯定性条件 《公务员法》 第83条
条件
限制性条件
《公务员法》 第84条
肯定性条件:
《公务员法》第83条
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对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公务员辞职 公务员辞退 公务员退休
第一节 公务员辞职制度
一、公务员辞职的含义
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 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所任公职或所任领导职务的行为。
类 型
公务员辞去公职 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
二、公务员辞去公职
第一,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公务员 择业自由的一种实现形式。 “自愿” 第二,辞去公职是附条件的、有限制的。 第三,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第四,辞去公职是有利益保障的。
公务员身份消失
任的领导职务,但
公务员身份仍然存在
第二节 公务员辞退制度
一、公务员辞退的含义
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的 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辞退是机关在人事管理中的一项法定职权 辞退是机关的单方面行为 辞退是一种任用行为,不是惩戒行为
公务员退休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二、国外公务员退休制度的特点
注重公务员退休养老法规建设 弹性公务员退休年龄,鼓励公务员推迟退休 规范公务员退休管理体制 筹集渠道多元化的公务员养老金形式
三、我国公务员退休的方式和条件
强制退休(命令退休) 自愿退休(提前退休)
方 式
强制退休(命令退休)的条件:
年龄条件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身体条件
公务员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省部级正职干部可以到65周岁退休; 依据法律和有关法律规定经选举任职的干部, 在任职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等任届期 满后退休; 年满55周岁的县处级以上女干部,确实因工作 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批准其退休 年龄可以延长。
自愿退休(提前退休)的条件:
《公务员法》第88条 第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 第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 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第三,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四、我国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
1. 退休金
2. 其他待遇
政治待遇 生活方面的其他待遇
3. 国家为退休公务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4. 国家鼓励退休公务员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 发展
五、我国公务员退休安置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15条:
(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 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 领导责任的;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 主要领导责任的; (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 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 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的暂行规定》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 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 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 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 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 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 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 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程序:
1.本人提出辞职申请。
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3.任免机关审查批准。
4.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5.财务审计。
审批过程中不得擅自离职。
离职从业限制:《公务员法》第102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 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 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 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 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四、我国公务员辞退的程序
1 2 3
公务员所在机关提出建议。 所在机关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批准辞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4
五、我国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