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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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通
知
厦门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作业的管理,保证校本作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分工。实行作业责任制,分管校领导是学校作业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开展校本作业的学校要围绕校本作业的工作环节,建立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作业研发、审核、印刷、校对、总量控制等工作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做到各个环节有人管理、有人
负责。
二、健全管理机制。学校要加强作业布置方式的管理,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能布置由家长完成的作业。建立作
业总量监控制度,学校教务部门要定期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的质量、总量及批改情况,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有关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要存档备查。要切实加强作业总量的
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每天
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总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量
控制在1.5-2小时以内;建立作业质量的监督机制,实施校本作业的
学科要指定人员对每一份作业进行审核,保证作业的质量。建立作
业批改制度,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全批全改,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记录;建立作业集体研制、作业分析等备
课组工作制度,不断地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积极推行校本作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实行校本作业学校的扶持力度,从经费投入、教研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和保障。学校要适当增加办公支出,及时提供纸张、印刷等条件,为教师开
展校本作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严明工作纪律,校本作业
统一由学校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实行校本作业的学科不得再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
四、加强监督检查。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作业质量、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对作业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信访工作,关注社会舆情,对因作业布置不当产生不良影响的学校或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