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质量行为)(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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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
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施工图审
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第二
13 号令)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
查,建设单
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
7.
位提供不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
工程验收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
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建 设 单 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的,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
工 程 验 收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
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10.
不合格,擅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
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
自 交 付 使 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
使用;(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用的
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
工程验收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
建设单位
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 设 强 制 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
性标准,降
低工程质量的;
低工程质
量的
建 设 单 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明 示 或 暗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
示 施 工 单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 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和 委 托 合 建设单位发布的指令不得违反法律、 的罚款。
同的约定 法规及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委托合
同的约定。
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及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
备注
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建设 单位拒不改变其违法、违规指令的,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质量行为) (征求意见稿)
违法当事人
序号
违法行为
类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
立案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建 设 单 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 2 号令)第
采 用 虚 假 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
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
13. 勘察单位
14.
15. 设计单位
16.
计单位提 出设计方 案,并对涉 及建筑主 体或者承 重结构变 动的装修 工程擅自 施工的
勘察单位 未按照工 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进行勘察 的
勘察单位 不参加施 工验槽的
设计单位 未按照工 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进行设计 的 设计单位 未根据勘
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工验收,擅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 的,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
自 交 付 使 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 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用
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
使用;(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湖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发布的指
北省第 323 号文件第十八条 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对承包 单位有关工程方面的指令,应当通过 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指定的现场代
《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
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 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 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
收的
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
工程验收的。
建 设 单 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在 施 工 前 第一款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
未 委 托 原 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 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
收备案的
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
报送备案的。
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
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9.
建 设 单 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
未 组 织 竣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 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令 违 反 法 表书面发布。承包单位对总监理工程 第 323 号文件第二十五条
律、法规及 师或者其指定的现场代表提出的有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出的指令违 2.
国家标准、 关工程问题,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给 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并要求执行的,
技 术 规 范 予答复。
责令其改正,处以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 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 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 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 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 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 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 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 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它行为的,责 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 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以下 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 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 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
明示或者
暗示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
单 位 或 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施 工 单 位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 的,责令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 3.
违 反 工 程 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 下的罚款:(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
17. 施工单位
18.
察成果文 件进行工 程设计的
设计单位 指定建筑 材料、建筑 构配件的 生产厂、供 应商的
施工单位 在施工中 偷工减料 的,使用不 合格建筑 材料、建筑 构配件和 设备的,或 者有不按 照工程设 计图纸或 者施工技 术标准施 工的
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 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有前款所列行 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为,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 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 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 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 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 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建设工程 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编 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 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 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 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 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理审查周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3 万元
期的
工图审查,不得压缩合理审查周期、 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一)压
压低合理审查费用。
缩合理审查周期的;
施工图审
查,建设单
位对审查
机构提出
6.
不符合法
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
准要求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第二 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3 万元 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三)对 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
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
建设单位
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
未办理工
的,责令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
8.
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程竣工验
下的罚款:(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
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
12.
设 计 单 位 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 施工的,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
或 者 具 有 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 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
相 应 资 质 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等级的设
的,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 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 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
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
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
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
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九 条 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参与施工验 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 察工作有关的问题。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参加施工验槽的。
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 准进行勘察的;(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 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
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 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三)设计
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
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 供应商的;(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
对不合格
的,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
的建设工
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11.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
程按照合
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
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
格工程验
使用;(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位 使 用 不 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的,责令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 4.
合格建材、 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 下的罚款:(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
建 筑 构 配 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 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件 和 设 备 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的;
证 明 文 件 2 号令)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
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
办 理 工 程 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
竣 工 验 收 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
收,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构
备案的
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的
设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
施工图审
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第二
查,建设单
13 号令)第九条第二款 建设单位不 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5.
位压合
得明示或者暗示审查机构违反法律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
料的真实性负责:(一)作为勘察、
真实送审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3 万元
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
资料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二)提
件及附件;(二)全套施工图;(三)
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
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将建设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
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
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 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