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09]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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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09]264号)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鄂建函[2009]246号)安排,11月中下旬,我厅组织6个检查组对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以及11个县(市)的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审查施工图及竣工备案文件、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等形式,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行政监管、宣传培训、执行情况、创新措施等六个方面,对各地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通过召开讲评会的形式与各地主管部门、建设业主、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就检查情况及工程实践中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本次建筑节能督查共抽查在建及竣工建筑工程项目100项,建筑面积184.73万㎡,其中居住建筑52项,公共建筑48项。
检查工作突出指导、调研与服务相结合,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下发《执法建议书》2份,已责成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总体良好。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环节的闭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节能法律法规宣传逐渐深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节能工程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禁实”、“禁现”工作稳步推进,新型节能墙体材料迅速发展。
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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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8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百三十八号《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运行与改造第四章技术应用与激励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规范绿色建筑活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安全、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第三条绿色建筑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低碳发展,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领导,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和相关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的通知-鄂发改重点[2018]71号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的通知-鄂发改重点[2018]71号](https://img.taocdn.com/s3/m/2faa919e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c4.png)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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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的通知
鄂发改重点[2018]7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
《湖北省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已经省主要领导审定,已纳入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的项目221个,总投资110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56亿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重点项目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战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加强督办,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鄂办发〔2017〕1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4〕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创新机制,破解难题,简化程序,强化要素保障,为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根据省主要领导批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重点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坚决避免弄虚作假。
附件:湖北省2018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结束——。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e1b0005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26.png)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武城建〔2018〕50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委),市建筑节能办、市建筑质量监督站: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鄂建函〈2018〉689号)和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2018年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及工作要点的通知》(武城建〈2018〉35号)精神,经研究,拟定于7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检查各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标准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督促各区落实2018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检查内容(一)建筑节能各区(开发区)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8号)情况,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严格建筑节能监管、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措施和实际效果。
(二)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政策情况,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过程的监督,在工程验收时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相关要求情况,推进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情况,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以及各区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等。
(三)装配式建筑落实市城建委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城建规(2018)2号)和《市城建委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75号)的执行情况,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试点示范和产业基地建设情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https://img.taocdn.com/s3/m/2597e12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ee.p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29日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5000万平方米以上,武汉城市圈实施集中连片发展,其他市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建筑中基本实现规模化应用;基本建成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形成省、市两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镇、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到2015年末,全省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8%以上;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县以上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开始实施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绿色生态城镇建设。
加强城乡规划引导,各地城镇新区(含开发区、工业园区)要按照绿色生态发展要求规划、建设、管理,组织编制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推进绿色生态城镇建设。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鄂建文[2016]6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鄂建文[2016]6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135dccd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0c.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建文〔2016〕6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约束性,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政府令第25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住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我厅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厅行政审批类)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5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二、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三、对19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
未列入继续有效和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视为失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已明确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处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修改,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需修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9月25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4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行政执法(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鄂建〔2008〕59号3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74号4关于鄂建〔2009〕74号《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更正通知鄂建函〔2009〕235号5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49号6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10〕21号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44号8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办〔2013〕249号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四线”规划管制工作指引》、《湖北省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编制导引》、《湖北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编制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4〕60号10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5〕170号11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2〕65号1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鄂建〔2013〕1号1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1〕264号14关于完善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2〕284号15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19号16关于建立全省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5〕36号17关于建立定期报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信访情况以及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29号关于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00〕226号19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1〕032号20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鄂建〔2002〕39号21湖北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55号22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建〔2014〕16号2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2015〕316号24关于进一步明确直管公房含义的复函鄂建函〔2002〕35号25关于对天门市房管局“关于解释自管房和直管房问题的请示”的复函鄂建函〔2002〕60号26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经租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07〕8号2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0〕135号关于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72号29关于建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的通知鄂建文〔2015〕46号3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第一阶段数据对接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294号31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3号3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建〔2000〕069号3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供水水质通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2〕174号3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管,确保供水安全的通知鄂建〔2005〕72号35《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试行)》鄂建〔2006〕84号36关于明确管道燃气设施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的通知鄂建文〔2007〕228号37关于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07〕22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17号39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5号4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14号4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0〕129号42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141号43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特种用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0〕251号4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1〕87号45关于组织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鄂建办〔2011〕243号46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2〕11号47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148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7号49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2013〕12号5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办法(修订稿)》及《湖北省园林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47号5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鄂建〔2010〕146号5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0〕143号53关于加强对住宅建设中安装使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监督管理的通知鄂质技监量〔2000〕59号54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广廉政责任书的通知鄂建办〔2002〕32号5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62号5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节能在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通知鄂建文〔2008〕62号5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18号5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83号5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7号6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9号61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9〕82号6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3号6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7号64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商品房项目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通知鄂建办〔2010〕189号6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建立施工图消防专项审查及定期统计上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3号66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21号67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3号68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70号6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70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4〕9号71关于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2014〕10号72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92号7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74关于开展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2号75关于做好二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78号7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68号77关于取消湖北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业资格认定的通知鄂建文〔2015〕76号78关于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通知鄂建办〔2015〕252号79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9号80关于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头〔2015〕918号8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3号82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3〕23号83关于印发《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4〕3号84关于发布《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67号85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意见鄂建文〔2014〕67号86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鄂建〔2010〕99号87关于开展争创城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执法岗活动的通知鄂建〔2011〕38号88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12〕20号8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3〕29号9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52号9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1号92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26号9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5〕12号94关于印发《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补助与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5〕157号95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4〕057号96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鄂建〔1996〕324号97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50号98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82号99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56号100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57号101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备案和报告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5〕172号10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89号103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4〕161号10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03号105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2〕90号10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企业推行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3〕24号10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34号108关于实行《湖北省建设行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5]97号109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50号110关于实行施工许可网上办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222号111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9〕71号11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0〕146号11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5〕1号11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1〕260号115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14〕2号116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08〕13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4号11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74号119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43号120关于对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重点培育的通知鄂建〔2010〕66号121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1号122关于加强招标代理分支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1〕76号12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8〕125号124《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1〕144号125《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鄂建〔2001〕291号12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鄂建〔2005〕108号《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0号128《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2号129《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6号130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鄂建〔2014〕7号131关于建立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0〕155号132关于印发《湖北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省级融资平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2〕55号13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鄂建文〔2014〕5号134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14〕61号135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8号136关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13号关于运用多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鄂建文〔2015〕61号138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4号139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1〕37号140关于建立住房建设领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鄂建文〔2011〕117号141省农垦事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农场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鄂垦办〔2011〕69号142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43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12〕8号14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1〕202号145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综规〔2011〕17号146关于印发《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142号147关于印发《2015年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43号148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4〕57号149关于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0号150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1号151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15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2号153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4〕68号15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4〕49号155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12〕39号15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37号15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1〕79号158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控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5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1〕152号160关于加强钢筋加工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08号16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44号162关于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建〔2009〕42号16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63号16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91号165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鄂建〔2007〕78号16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07〕210号16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8〕53号16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6〕28号169关于停止使用竹脚手架的通知鄂建文〔2000〕187号170关于建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印发《湖北省建筑安全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36号171关于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35号17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鄂建〔2012〕22号173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鄂建〔2012〕46号17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号17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17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17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4〕135号178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17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文〔2014〕70号180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84号18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18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0〕1号18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9号18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设规〔2013〕1号185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7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流程》的通知鄂建[2008]114 号18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2]246号18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06号189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6号19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鄂建文〔2015〕64号19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鄂建〔2004〕45号19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19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产品的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3〕112号19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1〕117号19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的通知鄂建〔2001〕113号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6〕45号1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通知鄂建〔2010〕92号198关于启动湖北省城建档案灾难备份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1〕161号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1998〕16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19号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78号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104号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报建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2〕64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2004〕23号7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4〕94号8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05〕121号9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1〕57号10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建〔2009〕5号11关于印发《湖北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117号12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246号1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31号1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3〕63号1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备案的通知鄂建文〔2004〕10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和《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137号1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6〕25号18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12号19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35号20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07〕262号2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启动民用建筑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8〕161号2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269号2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0〕101号24关于贯彻实施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的通知鄂建办〔2010〕194号2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外和省内勘察设计企业跨区承揽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考核的通报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考核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ade6897f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49.png)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考核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考核的通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根据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印发的《2019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要求,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对各地2019年度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了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9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97.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5%,是年度计划的129.7%。
(一)新建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标准,通过实施“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闭合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的监管,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逐年提高,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6%。
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低能耗标准,新增节能建筑面积7603万平方米。
(二)绿色建筑。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全省县以上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工作,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高品质发展。
全年共有13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1813.55万平方米。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结合“城市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8076d12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84.png)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宜昌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14日宜昌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715万平方米以上,基本建成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成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为15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建设一批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点军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到2015年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以上;各县市城关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开始实施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新建建筑节能。
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新建建筑规划管理。
自2014年起,宜昌市城区新建居住建筑执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2015年,各县市城关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开始实施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
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规模化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支持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不断提高绿色建筑质量。
绿色生态城区
![绿色生态城区](https://img.taocdn.com/s3/m/a38a4cb50029bd64783e2c6a.png)
1、标准先行:以获批的评价标准作为评审重要技术依据 由于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建设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编 制、实施与评价管理中还存在着标准缺失等问题。2013 年,经过明确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 确定指标体系和评价类别方式、试点评估等多个工作阶段,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了 《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价标准》和《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技术导则》。通过对 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分析、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试点区的技术要点的提炼、以及北京市在各 个领域的现状及问题的挖掘探讨,建立起涵盖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 期的技术引导、监督核查与后期评估机制,以更有效地落实生态策略,总结经验教训。其 中《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价标准》是 2014、2015 年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价的重要 技术依据。
在开发模式上,目前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开发主要采取了政府主导、市场响应、社会有 限参与的模式。从其开发主体来看,主要有国际合作、部市共建、城市政府主导和开发商 主导四种类型。城市政府主导开发为政府设置管委会或成立城投公司通过招商引资、土地 出让、规划建设管理等手段来主导规划建设。这一部分开发模式占到绿色生态新区的多数, 部分城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新城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但也存在一些新城开发仅冠以 生态城的名字,但未采用真正的生态理念和技术措施来推动开发建设。开发商主导开发的 绿色生态城区多数为生态旅游度假、休闲养生、高端居住类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此类项目 通常规模较小,很多仅以绿色生态城作为噱头进行宣传和炒作,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生态城, 但其中也不乏部分有远见的开发主体有志于生态城开发建设,大力推动以绿色建筑、低碳 社区为主的开发项目[9]。
以上述 139 个新区项目为分析对象,从空间分布情况看,这些新区主要集中环渤海、 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和湖南、湖北等中部城市群,一方面表明这些地区经济和 政策环境为生态新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绿色、生态、低碳已 成为新兴经济地区的战略发展方向。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西北、西南等一些经济相对落 后的地区也开始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实践探索,将生态和环境优势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推动 力,绿色生态发展不再是发达地区的专利。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立项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立项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afdbfcb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c2.png)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立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6.11.08
•【字号】鄂建文[2006]183号
•【施行日期】2006.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建筑
节能示范工程立项项目的通知
(鄂建文[2006]18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可持续发展,增强我省建设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鄂建[2004]45号)和《湖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鄂建[2005]114号)文件规定,我厅组织了2006年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将“金都.汉宫”等17个项目列为2006年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附表)。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示范工程的要求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管理并督促示范任务落实。
项目竣工验收后,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示范工程验收申请并经初审后,由省建设厅组织示范工程验收,并授予通过验收的项目“湖北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或“湖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省2006年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立项项目表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八日附件。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2c00562b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2f.png)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正文:----------------------------------------------------------------------------------------------------------------------------------------------------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2022年2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令公布自2022年3月28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4个等级。
第三条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含本等级,下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第五条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和房管、生态环境、财政、科技、水务、园林和林业、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0623e92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40.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6.09•【字号】鄂建文[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4〕2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探索以绿色、生态、低碳为理念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模式,指导我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技术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
强调尊重生态本底、维持生态安全、传承乡土文化、优化生态格局,立足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注重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建设,促进城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与人工生态环境和谐共融;二是坚持以人为本。
强调公众参与建设宜居环境,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三是坚持节约集约。
强调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可持续发展,突出优化配置循环利用,注重统筹兼顾,形成以绿色交通为支撑的紧凑型城市布局模式;四是注重传统产业创新发展,以创新机制承接产业转移的城区发展模式,鼓励资源开发型城区发展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实现城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五是坚持地方特色。
应充分考虑湖北历史文化,结合城区历史文化,从产业规划、景观环境设计和建筑设计等方面中融入“荆楚派”建筑风格,体现湖北特色和荆楚文化,打造有湖北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和特色建筑。
二、绿色生态城区按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分为资源开发型城区、工业主导型城区、综合性城区、旅游型城区等类型。
各地可根据不同的特点,选择适宜的类型。
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汇总表.doc
![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汇总表.doc](https://img.taocdn.com/s3/m/252840839ec3d5bbfd0a7476.png)
2014
二星
40
59
天门
天门西湖一号
湖北联泰置业有限公司
23.26
2015
40
60
天门市百里▪凯旋门商住小区
湖北悦府置业有限公司
23.31
2017
61
宜昌
宜昌中核·半岛城邦
湖北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6
2015
一星
50
62
中建宜昌之星B地块
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6.24
63
宜昌江南生态新城卷桥河启动区
31
孝感星河天街商业综合体
孝感华庆置业有限公司
38.17
二星
32
孝感中顺新天地二期
湖北中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59
33
安陆市林语花都北区
随州市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16.7
二星
34
孝感孝昌全洲桃源B区B15#、B18#、B22-25#住宅楼
湖北全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9
2015
二星
35
孝感大悟新天地
湖北东鼎置业有限公司
附件1
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汇总表
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创建项目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时间
完成进度
获标识情况
金额(万元)
1
武汉
武汉四新生态新城
武汉四新生态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
17.43
2014
2
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绿色生态城
湖北大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9
3
黄陂区临空新城航空企业总部(核心区)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c37f69b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6d.png)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9•【字号】宜府办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9日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能源是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核心基础之一,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
“十四五”时期,宜昌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争当表率”,加快建设“六城五中心”,着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确保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走出一条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之路。
为此,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衔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工作坚持以能源保障为根本,以优化结构为目标,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
(一)能源供应多元化,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水电供应能力稳中有升。
2020年,全市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20万千瓦,年发电量1405亿千瓦时(其中三峡电站发电1118亿千瓦时)。
火电清洁替代有序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落后煤电退出时序,积极支持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构建布局合理、清洁高效、保障有力的火电系统。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3368d7fd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6117e48.png)
各区要结合本次考核的结果,进一步对标自查,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同时,提前谋划,科学谋划2019年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各区整改方案和2019年工作计划于2月底前报送市城建委。
联系人:王磊电话:85753735
钟思维电话:85761184
附件:1.2018年武汉市建筑节能发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018年度各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综合评估,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夏区、东西湖区、蔡甸区、黄陂区、洪山区、硚口区、汉阳区完成目标任务优秀;武昌区、新洲区、江岸区、青山区、江汉区完成目标任务良好。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发展装配式建筑
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35.78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17.9%。各区共申报试点示范项目408.47万平方米,经评审确定为市级示范项目359.71万平方米。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昌区、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硚口区、江夏区、黄陂区等7个区按要求完成了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目标任务。
各区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纳入建筑节能峻工验收备案管理,从制度上推进砂浆“禁现”工作。黄陂区下发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知》(陂住建发〔2018〕9号),进一步扩大了辖区内的“禁现”范围,在新城区“禁现”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真抓实干,重点推进
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38个,建筑面积599.09万平方米(其中武汉市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34个,建筑面积541.99万平方米)。新增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5个、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个。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岸区、东西湖、江夏区、新洲区在推进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工作的同时分别创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个。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荆政发[2016]21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荆政发[2016]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e1229faf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22.png)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荆政发〔2016〕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建设绿色生态文明荆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新建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为抓手,坚持“规划先行、整体推进,示范引领、政策激励,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基本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从政策体制、标准规范、规划设计、技术推广、产业培育、建设营运等方面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着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重点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人居环境宜居舒适、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乡发展格局,荆州城乡绿色生态建设水平居于全省前列。
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建设成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荆州开发区商务片区、沙市区的沙北片区、荆州区的荆北片区建设成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建设,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鼓励县(市)新区积极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试点建设一批省级绿色生态村镇。
二、重点工作(一)全面发展绿色建筑。
全市范围内(含县(市、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荆州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市新区应积极申报绿色生态示范区,编制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示范项目。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86ca386b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54.png)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13•【字号】鄂发[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09年10月13日鄂发[2009]25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是以人与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发展道路的文明形态。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湖北具有较为丰富的生态环境资源。
长江、汉江贯穿全境,湖泊密布,水网纵横,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
拥有中纬度地区唯一保持完好的神农架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是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地位非常重要。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本和发展之基,对我省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和发挥生态环境比较优势,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生态湖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构建“生态湖北”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坚持尊重规律、善待自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坚持实践创新,注重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宣传引导,鼓励全民参与,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让“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全社会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458299c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af.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8.15•【字号】鄂建文〔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8〕3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为加快推进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筹备工作,确保2019年9月顺利开园。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相关省直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8月15日附件: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总体方案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集中展示各地城乡园林建设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报省政府同意,定于2019年在荆州市举办湖北省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
园博会由省政府主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荆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其他市州协办。
总体方案如下。
一、园博会主题辉煌荆楚,生态园博二、举办时间201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三、举办地点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内,北靠雨台山遗址、南临郢城遗址、西接纪南城遗址四、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体现尊重自然、节约资源和绿色发展理念。
通过举办园博会,展示湖北荆楚园林艺术发展及城市建设成果,推动生态观念的提升和生态产业的发展,让园博会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美丽湖北”作出新贡献。
五、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第二届(荆州)园林博览会组委会(见附件),统一领导园博会筹备举办工作,如遇重大问题需报省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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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名称
申报单位
主管部门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展 武汉临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示中心 房投商务大厦 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鄂州市市民中心
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咸宁市住建委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建设局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
恩施金凤碧桂园 仙桃满庭春MOMA当代城(66-67#、 71-73#、75-77#)
恩施市碧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
湖北万星置业有限公司
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堰市住建委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长安•世纪城B区
英山县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5
广水市畔山林语四期建设项目
湖北盈瑞置业有限公司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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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一、绿色生态城区示范 序号
1
项目名称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东区、西 区)
申报单位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主管部门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 序号
1
项目名称
碧桂园凤凰城C区
申报单位
宜昌源源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信泰富滨江金融城17号、18号地块 武汉泰富二零四发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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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 ——南区 保利•军运城东区7——30号楼 丹江口市观澜港湾一期 十堰美盛二期 新长江•智汇城
武汉临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保利金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丹江口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 麻城新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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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湖雅居B区一期居住建筑项目
湖北银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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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 荆州碧桂园•新城•楚天府 荆州恒大金名都 武汉•三庆•城市主院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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