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支付法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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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可以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1)含义:是出票人于见票时或某一确定的将来时间,向
某人或某指定的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又称 为期票。 (2)特征:无条件支付承诺;自付票据、信用票据
流程图
(4)当事人:基本当事人为两方 ①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同一人 ②受款人
本票的信用是建立在受款人对出票人的信任的基础上,没 有第三者的任何担保。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为了避免商 业风险,通常不愿意接受。
支票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汇票,其与一般汇票的区 别在于:支票的付款人只限于银行,而一般汇票的付款不 限于银行;支票只限于见票即付,而一般汇票除见票即付 外,还包括其他的付款方式。
③依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指 由银行作为出票人的汇票,后者指由工商企业或个人作为 出票人的汇票。
④在远期汇票中,依汇票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 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示意图
出票人 出票 drawer
受款人 收款人 提示
受票人 付款人
payee
drawee
承兑付款
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 和付款人是同一人。
票据行为
国际贸易支付工具是指买卖双方之间进行贷款支 付所采用的手段。国际贸易中的支付工具主要包括 两种:货币和票据。
货币——计价、支付及结算工具 以货币支付指使用现金来支付,国际货物买卖合
同中规定的支付货币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 既可以是进口国的货币,也可以是出口国的货币或 第三国的货币。
性质:外汇支付。 风险:大量现金携带的问题,不便/不安全。现实 贸易支付中很少采用。
③受款人:受领汇票金额的人,又称收款人,通常是卖方 或其指定的人或任何持有票据的人。
流程图
(5)种类:
①依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前者指 规定在持票人提示时或于付款人见票时应立即付款的汇票 ;后者指汇票上记载了付款人于将来一定日期或特定的日 期付款的汇票。
②依出票时是否附有单据分为光票(未附提单等货运单 据)和跟单汇票(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前者完全 依靠“人”(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信用,银行汇 票多是光票。后者除人的信用外,还有物的保证。商业汇 票一般为跟单汇票。
汇票是一种委托证券,非由出票人而是由第三人向持票 人付款。在国际贸易中,汇票使用的最多。常常是出票人 自己是受款人(卖方),即出口商开出以自己为受款人的汇 票,要求进口商(买方)付款。有时也可能是出口商的开 户行。
(1)含义: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
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书面支付命令。 国际支付结算中,汇票是使用最多的票据。
(5)与汇票的区别: ①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汇票是支付命令; ②两方当事人,汇票为三方;
③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远期本票无须办理承兑手续,汇票需要 办理;
④在作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主债务人,而汇票在承兑前出票 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支票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 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即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 支付命令。
(3)要式性 要式指票据必须以书面作成,票据必须以法律规定
的格式作成才能生效。
因为票据作为一种流通证券,其权利和义务完全依 票据上的文义来确定,如果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不符合 法律的规定,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难以确定,票据 的流通性也会因而受到影响。
3、票据的作用 一是结算作用 二是信用作用 三是流通作用
国际贸易支付法
• 国际贸易支付是实现国际货物买卖的重要环节。 与国内贸易支付相比,国际货物贸易支付更加复 杂。因为国际贸易支付会遇到国内贸易支付所没 有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管制风险、法律冲突所 带来的适用法律方面的不确定性等特殊问题。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金 货币



汇票

具 票据 本票
支票
一、票据——常见非现金支付及结算工具
(一)票据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
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 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其性质属于金钱请求权。在国际贸 易结算业务中,通常都是使用某种票据作为支付工具,通过 银行进行非现金结算。
2、特点 (1)流通性。票据是流通证券,可以通过交付或背书转 让。票据上的权利是一种债权,但其转让与民法上的债权转 让不同,属于商法上的转让,其特殊性在于: ①可以自由转让,让与人或受让人不必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使受 让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人行使权利。而民法上的债权以 通知债务人为转让生效的条件; ②票据一经转让,正当的受让人即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而民 法上的受让人则不受此种保护,合同的无效会导致受让人合 同权利的无效或止 。
(2)无因性。票据是无因证券,是出票人作出的支付 命令或承诺。所谓无因/不要因,是指在非基本法律关 系当事人的票据当事人之间,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基 本法律关系的影响,基本法律关系的履行情况不影响 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完全以票据上的文字 记载为准,票据的善意受让人不必证明其取得票据的 原因即可主张票据上的权利。
(2)特征: ①无条件支付命令 ②他付票据 ③信用票据
(3) 当事人:基本当事人为三方
①出票人:是出具汇票并交付汇票的人,不同性质的汇票 ,wenku.baidu.com票人不同。商业汇票通常是出口方(卖方、债权人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
②付款人:是接受支付命令的人,又称受票人,在商业汇 票中通常是进口方(买方、债务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二、票据的种类 票据是一种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
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
《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规定:国际汇票必 须是下列两个地点位于不同国家的汇票:出票地点、出票 人姓名所示地点,受票人姓名所示地点、受款人姓名所示 地点和付款地点。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略有不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 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涉外票据,指出票、背书、 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既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又有发 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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