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时间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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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绵安教体函〔2019〕102号
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组织2019年春中小学教育质量
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九年制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厅〔2009〕249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要求“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和公民素养、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学生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学生艺术素养、学生实验能力和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进行监测”的精神,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保证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现将学生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质量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组织工作
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我局领导下,由区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全区统一安排命题、制卷、阅卷。将德育知识考核纳入期末监测。按照安全且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原则,学生均在就读校点参加监测。
二、监测科目及时间
一、二年级:语文、数学。
三至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
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
质量监测时间:2019年6月26日小学一至三年级,2019年6月27日小学四至五年级,2019年6月27-28日初中七至八年级。(具体时间见附件1)
初中英语听说测试:七年级于2019年6月24日进行,八年级于2019年6月25日进行,由学校自主组织,请学校提前做好机房维护及其他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监测方式
七、八年级的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为开卷,其他年级所有学科为闭卷。
四、命题依据
一至五年级
语文:重视对“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监测,以《课程标准》(2011新修订版)相应年级的阶段目标要求和语文出版社S版教材为命题依据。
数学:以《课程标准》(2011新修订版)相应年级的阶段目标要求和人教版教材为命题依据,重视对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目标内容的监测。
英语: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新修订
版)相应年级的阶段目标要求。三至四年级参照《英语课程标准》的一级目标,注重听力技能考查;五至六年级依据《英语课程标准》的一级目标,注重听、读、写综合技能考查。三至六年级英语均要考听力。三至四年级,听力占60%,笔试占40%;五至六年级,听力占40%,笔试占60%。
科学:以《课程标准》相应年级的阶段目标要求和现行教材为命题依据,重视对基础知识与技能的考查。
七至八年级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监测试题难度,参照绵阳市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要求,适当兼顾高中招生考试要求。
五、监测收费
监测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任何学校不得单独向学生收取。
六、考点及人员安排
(一)考点人员:
1.各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考点副主任1名,负责本考点的组考工作。各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考点主任,副主任由监考学校的带队行政担任,如有多所学校监考的,则由附件2里第一所学校带队行政担任副主任,承担考点副主任的学校于6月15日前将副主任名单报考点学校;村小考点主任由中心校校长兼任,副主任由村小主任教员担任,负责本考点考务及考试安全工作。考务工作人员从考点主任所在学校教师中选聘。
2.考试期间用电、信号、保安及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由考点学校负责。
3.每个考场设监考员2名。各校要选派责任心强、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监考任务。每2至4个考场设场外监考员1名,人员安排由考点学校负责。各校要做好监考教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4.各考点要设置医务人员1名。
(二)考点布置:考点及考场的布置由考点主任全面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小学一至三年级的组考工作由各校按照《安州区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小学四至五年级、初中七至八年级教育质量监测考点、考场设置和监考安排见附件2。
2.考点布置:一是认真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工作;二是悬挂或张贴考点标志及主题标语;三是设立警戒标志;四是各考点学校在醒目的位置公示考点平面示意图、考试日程、考场编排(含考场起止考号)、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及职责要求、举报电话等。
3.考场布置:一是做好考场清洁卫生,清除杂物,擦净黑板,覆盖无关文字内容;二是每个考场按36人安排座位(尾考场不超过42人),并按6列6座设座,考场内桌椅要做到最大程度均匀分布,多余桌椅移出考场;三是考号贴在桌子左上角,监考教师背对黑板面向学生右手边第一列第一桌为首号;四是在黑板上公布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起止时间和考试用时)、监考教师、举报电话等内容;五是考场外张贴考场标志、小件置放处、考生名单等内容。
(三)考试巡视:监测期间我局领导将带队到各考点进行巡查。
七、监测考务工作
(一)考试期间,各考点主任、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均应佩戴标志。
(二)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除后勤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滞留或进入考点学校;开考后,除考点主任、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三)考生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准备,考后收回,但不装入答题卷袋内。
(四)每科开考前,由考点主任、监考学校带队行政领导共同查验试卷,确认无异常后再分发到各考场,并填写好试卷交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送卷时将登记表交教研室。
(五)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按低号在前高号在后的顺序整理好答题卷(缺考考生的答题卷也应装入其中,并应在答题卷相应的位置写上缺考考生的姓名、考号,在总分栏内写上“缺考”)。考点主任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负责检查验收答题卷,看是否有缺号、乱号、倒装、卷面特殊记号等,确认无误后,再经考点主任、考务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装入密封袋,贴上密封条。(六)在监考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规则》,监考员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的应报考点主任,由考点主任负责处理。
九、监测阅卷工作
(一)阅卷工作由区教研室组织,采取集中、统一的方式阅卷。阅卷教师由各校推荐报区教研室。
(二)加强阅卷管理,区教研室要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阅卷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制,做到组织严密、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