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简牍所见秦迁陵乡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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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簡牘所見秦遷陵縣鄉里考*
晏昌貴郭濤
里耶秦簡,包括2002年發掘於里耶古城一號井(J1)的38000余枚簡牘,以及2005年發掘於護城壕的50餘枚木牘,主要內容是秦遷陵縣的行政公文檔案,年代跨度為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至秦二世二年(前208)1。
簡文中有大量前所未見的鄉里地名,是研究秦代縣以下基層行政組織的重要材料。
此前我們曾根據已公佈的里耶秦簡的有限材料,揭示秦朝在地方行政建制中存在“縣—鄉—里”結構,但未能進一步闡釋遷陵縣鄉里建制的具體情況2。
近年來,隨著里耶簡牘資料的逐步刊佈,使得對秦遷陵縣鄉里的復原成為可能3。
本文打算利用這些已刊的簡牘資料,全面復原秦遷陵縣的鄉里建置,希望得到讀者的指教。
里耶簡8-757:“今遷陵廿五年為縣”,表明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今湖南龍山里耶一帶已設為秦遷陵縣。
簡8-1663+8-1925:“〼【朔】己卯,遷陵丞昌【敢】告尉,三鄉〼。
”可知秦遷陵縣實有三個鄉。
又從簡8-49和8-1663以及其他簡牘材料可知(見下引),三鄉分別是:都鄉、啟陵鄉、貳春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秦簡牘所見地理史料的整理與研究”,批准號13BZS024。
1湖南省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前言,第4頁。
2晏昌貴、鐘煒:《里耶秦簡所見的陽陵與遷陵》,《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6年第4期。
3本文所引里耶簡牘資料主要見於以下論著: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龍山里耶戰國——秦代古城一號井發掘簡報》,《文物》2003年第1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處:《湘西里耶秦代簡牘選釋》,《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發掘報告》,嶽麓書社2007 年;張春龍:《里耶秦簡所見的戶籍和人口管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等編《里耶古城·秦簡與秦文化研究——中國里耶古城·秦簡與秦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188-195頁;湖南省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陳偉主編:《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以下簡稱《校釋》),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游逸飛、陳弘音:《里耶秦簡博物館藏第九層簡牘釋文校釋》,簡帛網2013年12月22日;張春龍等:《湖湘簡牘書法選集》,湖南美術出版社2012年;鄭曙斌等:《湖南出土簡牘選編》,嶽麓書社2013年。
鄉,每鄉下轄若干里,構成縣——鄉——里的行政結構。
以下分述之。
一、都鄉
秦漢時期,凡稱“都鄉”者均與縣城同治。
里耶簡之“都鄉”亦當位於秦遷陵縣城之內,但有不同的行政機構。
里耶簡牘所見都鄉與遷陵縣的往來行政文書完整者凡有6件,除一件為次日到達外,餘者均為當天到達,其中有2件為當天早晨(旦)到達(8-2011、8-196+8-1521),尤可證都鄉與遷陵縣城位置極近,當在同地。
里耶簡牘多見稟貸糧食的記錄,其中有啟陵鄉、貳春鄉,不見都鄉,原因就在於都鄉與遷陵縣同在一地,都鄉吏卒之稟貸均由遷陵縣相關官員(司空、倉、田等)負其責。
里耶簡9-2307:“都鄉黔首毋濮人、楊人、臾人。
”所謂“濮人、楊人、臾人”當指少數民族族群,具體詳情待考。
簡文說都鄉黔首中沒有這些少數民族族群,大概與都鄉位處縣城有關,並不表明秦遷陵縣境內沒有少數民族人群。
《輿地紀勝》在講到漢唐時期巴東地區族群分佈時,曾稱:“巴夏居城郭,蠻夷居山谷。
”1里耶簡所述,或與之相類。
都鄉下轄二里:高里、陽里。
1、高里
里耶簡8-1443+8-1455:
卅二年六月乙巳朔壬申,都鄉守武爰書:高里士五(伍)武自言以大奴幸、甘多,大婢言、言子益等,牝馬一匹予子小男子產。
典私占。
初手。
六月壬申,都鄉守武敢言:上。
敢言之。
初手。
1《輿地紀勝》卷174,夔州路涪州“風俗形勝”,中華書局1992年,第4525頁。
相關研究參看魯西奇:《釋“蠻”》,原刊《文史》2008年第2期,收入氏著《人群·聚落·地域社會:中古南方史地初探》,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3-56頁。
六月壬申,日□,佐初以來。
欣發。
初手。
文書大意是說:秦始皇32年(前215年)6月28日,都鄉守官名叫“武”向遷陵縣上報“爰書”,稱:高里士伍名叫“武”的,自願將大奴“幸”、“甘多”,大婢“言”及其子“益”,連同母馬一匹等財產分贈給他的兒子名叫“產”的。
由里典名叫“私”的驗證,書手名叫“初”的抄錄。
該件由當天傳遞至遷陵縣,由名叫“欣”的拆封。
由此可見,高里確屬都鄉,了無疑義。
里耶簡9-2350:
卅三年六月庚子朔丁巳,守武爰書:高里士五(伍)吾武自言:謁豤(墾)草田六畝,武門外,能□(恒?)藉以為田,典□占。
六月丁巳,田守武敢言之:上黔首豤(墾)草□□,敢言之。
銜手。
六月丁巳,日水十一刻刻下四,佐銜以來。
□發。
該件是由田官守上報遷陵縣的墾田“爰書”,高里士伍姓“吾”名“武”(不知與上件是否同人)自稱在“武門外”墾草田6畝。
“武門”當即遷陵縣城門,大約高里位於城內,吾武亦居城內,而在城門外新墾得6畝草田,田官於是上報遷陵縣廷。
2、陽里
里耶簡8-1554:
卅五年七月戊子朔己酉,都鄉守沈爰書:高里士五(伍)廣自言:謁以
大奴良、完,小奴嚋、饒,大婢闌、願、多、□,禾稼、衣器、錢六萬,盡以予子大女子陽里胡,凡十一物,同券齒。
典弘占。
七月戊子朔己酉,都鄉守沈敢言之:上。
敢言之。
□手。
【七】月己酉日入,沈以來。
□□。
沈手。
上件是秦始皇35年(前212)7月22日都鄉守沈上報遷陵縣的“爰書”,當天由“沈”親自送達縣廷,內容是高里士伍“廣”將財產分贈其女“陽里胡”的證明。
文中贈送者“廣”和被贈者“胡”分屬不同的“里”:高里和陽里,表明二“里”必相鄰近。
文書由都鄉上報而不涉及其他鄉,或可證明高里與陽里同屬都鄉所轄。
里耶簡8-1141+8-14771:
卅三年三月辛未朔丙戌,尉廣敢言之:□〼
自言謁徙遷陵陽里,謁告襄城□〼
何計?受署,計年、名為報。
署〼
三月丙戌旦,守府交以來。
/履發。
〼
簡文有殘缺,大意謂:襄城縣某人遷徙到遷陵縣陽里,縣尉廣向遷陵縣報告。
稱“遷陵陽里”的簡文還見於8-78,也許陽里位於遷陵城內,故有是稱。
里耶簡8-1236+8-1791:
1二簡綴合據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八則)》,簡帛網2013年5月17日。
今見一邑二里:大夫七戶,大夫寡二戶,大夫子三戶,不更五戶,□□四戶,上造十二戶,公士二戶,從廿六戶。
上件當為戶籍統計資料,“一邑”當指遷陵縣城,“一邑二里”是說遷陵縣城內有二里。
遷陵縣城與都鄉同地,已知遷陵都鄉有高里,從已有全部里耶資料看,另一里當即陽里。
里耶所見陽里戶籍簡有:“陽里戶人大夫刀,卅五年五月己丑朔【癸】〼。
”(8-834+8-1609)“陽里戶人司寇寄,妻曰備,以戶遷廬江,卅五年〼。
”(8-1873+8-1946)“陽里戶人□〼小妾無蒙〼”(8-126)等。
這些戶籍資料明白無誤地證明秦遷陵縣確有陽里,而從其他鄉的所屬“里”來看,陽里屬都鄉的可能性最大。
陽里既屬都鄉位於遷陵縣城內,而里耶古城又位於酉水北岸,古以山南水北為“陽”,從陽里的得名,或可推測其當位於里耶古城(秦遷陵縣城)的南部、酉水的北岸。
二、啟陵鄉
里耶簡12-1799:
書一封,酉陽丞印,詣遷陵,以郵行。
廿八年二月癸酉,水下十一刻刻下五,起酉陽廷。
二月丙子,水下九刻,過啟陵鄉。
該件文書記錄由酉陽縣廷發往遷陵縣的文書傳遞經過,始皇28年(前219)2月3日由酉陽縣廷發出,4天后經過啟陵鄉。
另一件文書8-1798內容相似而
略有殘缺,但從文書傳遞的時間看,由酉陽縣到啟陵鄉亦為4天。
由這兩件文書,可以證明啟陵鄉必在酉陽與遷陵之間。
秦漢酉陽縣在遷陵縣東偏南的酉水北岸1。
則啟陵鄉應位於秦遷陵縣以東以南一帶。
啟陵鄉有一里:成里。
3、成里
里耶簡8-157:
卅二年正月戊寅朔甲午,啟陵鄉夫敢言之:成里典、啟陵郵人缺。
除士五(伍)成里匄、成,成為典,匄為郵人,謁令尉以從事。
敢言之。
正月戊寅朔丁酉,遷陵丞昌卻之:啟陵廿七戶已有一典,今有(又)除成為典,何律令?應:尉已除成、匄為啟陵郵人,其以律令。
氣手。
正月戊戌,日中,守府快行。
正月丁酉,旦食時,隸妾冉以來。
欣發。
壬手。
文書大意謂:始皇32年(前215年)正月17日,啟陵鄉嗇夫名叫“夫”的,向遷陵縣報告:成里的里典和啟陵鄉郵人缺員,希望提拔成里的“成”為里典、“匄”為郵人。
4天后的20日“旦食時”,文書由隸妾“冉”傳達,由“欣”拆封,由“壬”書寫。
同一天,遷陵丞“昌”駁斥道:啟陵27戶已有一“典”,現在又要求提拔“成”為“典”,不合律令。
又回復說:縣尉已任命成和匄為郵人。
次日(21日),回復文書由守府名叫“快”的人傳遞。
2
文書清楚地表明,成里屬於啟陵鄉。
里耶簡8-1813:“〼陵鄉成里戶人
1參看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冊,圖幅32-33,地圖出版社1982年。
2文書的理解參看胡平生:《讀里耶秦簡杞記》,《簡牘學研究》第四輯,第7-9頁,甘肅人民出版社2004年;邢義田:《湖南龍山里耶J1(8)157和J1(9)1-12號秦牘的文書構成、筆跡和原檔存放形式》,簡帛網2005年11月4日。
士五(伍)成隸〼。
”顯然地,缺字當補“啟”,這是成里屬啟陵鄉的明證。
簡8-518:“卅四年,啟陵鄉見戶、當出戶賦者志:〼見戶廿八戶,當出繭十斤八兩。
〼”啟陵鄉在始皇32年有27戶,34年有28戶,二年間增加一戶。
從里耶戶籍簡牘看,一里約有25戶,所以,我們推測啟陵鄉僅有一里。
三、貳春鄉
上文推測啟陵鄉既位於遷陵縣的東部偏南,則貳春鄉可能位於遷陵縣的西部偏北一帶。
目前所見貳春鄉與遷陵縣的往來文書,最快者可當天到達,而啟陵鄉與遷陵縣的文書傳遞最快也要3天,所以貳春鄉所在地距離遷陵縣城當較啟陵鄉為近。
貳春鄉距遷陵縣雖近,但由於位處山區,似乎並不好走。
簡8-754+8-1007:
卅年□月丙申,遷陵丞昌,獄史堪【訊】。
昌辭曰:上造,居平□,侍廷,為遷陵丞。
□當詣貳春鄉,鄉【渠、史獲誤詣它鄉,□失】道百六十七里。
即與史義論貲渠、獲各三甲,不智(知)劾雲貲三甲不應律令。
故皆毋它坐。
它如官書。
遷陵丞昌為秦叁川郡平縣人1,大約初到遷陵縣任職,前往貳春鄉視察,竟然在鄉吏的誤導下,“誤詣它鄉”“失道百六十七里”,也許是走到啟陵鄉去了吧。
貳春鄉以產漆著稱。
簡9-1138:“卅七年,遷陵庫工用計受其貳春鄉䰍(漆):桼(漆)三升,飲水十一升,幹重八。
”由於漆的生產量大,貳春鄉似
1參看晏昌貴:《里耶秦簡牘所見郡縣名錄》,待刊。
有專管生漆的官職,簡8-1548有“貳春鄉主䰍(漆)發”。
漆樹一般生長在海拔較高的山區,至今湘西地區仍為生漆重要產地,主要分佈在龍山、花垣、鳳凰、永順,而以龍山縣數量最多,產量為全省之冠,有“黑色金子林之鄉”的美稱。
今溪口所在地為長譚河與酉水的交匯處,其西北的八面山是漆樹生長的良好地帶。
1
貳春鄉產“枝(枳)枸”,簡8-455及8-1527記錄距離貳春鄉7里有“枝枸”三木,始皇34年(前213年)因某種原因不結果實。
按“枳枸”為落葉喬木,夏日開花,果實可食,其味甘甜。
2貳春鄉還是遷陵縣重要的軍械物資的儲藏地。
簡8-1510:
廿七年三月丙午朔己酉,庫後敢言之:兵當輸內史,在貳春□□□□五石一鈞七斤,度用船六丈以上者四㮴(艘)。
謁令司空遣吏、船徒取。
敢言之。
三月辛亥,遷陵守丞敦狐告司空主,以律令從事。
……昭行。
三月己酉水下下九,佐赾以來。
釦半。
文書稱輸往內史的“兵”儲藏於貳春鄉,由於數量較大,需“用船六丈以上者四艘”。
之所以成為械物資儲藏地,大約與貳春鄉位處邊地有關,簡8-1456殘缺較多,但仍可見“寇將詣貳春鄉”的文句。
簡8-657記琅邪尉徙治即墨事,由洞庭守禮下達遷陵守丞膻之,又“告尉官主”,“傳別書貳春”,蓋因貳春鄉既為邊地,當有駐軍,有關“尉”的文書要“傳別書貳春”。
另一文書殘件稱“貳
1湖南省測繪局:《湖南省地圖》,湖南地圖出版社1987年,圖幅131及文字說明;馬本立主編《湘西文化大辭典》,嶽麓書社2000年,第204頁。
2參看《校釋》,第153-154頁。
春鄉傳田官,別貳春亭、唐亭。
”(8-1114+8-1150)貳春亭、唐亭或即軍事設置,簡9-1112:
廿六年二月癸丑朔丙子,唐亭叚(假)校長壯敢言之:唐亭旁有盜,可卅人,壯卒少,不足以追,亭不可空,謁遣□ 索),敢言之。
二月辛巳,遷陵守丞敦狐敢告尉、告鄉主:以律令從事。
尉下亭、鄣署士吏謹備。
貳鄉上司馬丞。
亭手。
即令走塗行。
二月辛巳不更輿里戌以來。
丞半。
壯手。
該件文書系唐亭假校長發給遷陵縣守丞,事由為唐亭旁發現“盜”30人,唐亭人手不足,希望上級派人協助追捕。
此件傳到遷陵後,由遷陵守丞轉發縣尉及貳春鄉,尉佈署亭障防備,貳春鄉則上報司馬丞派遣人手馳援。
文中“貳鄉”即貳春鄉之省稱,所以涉及貳春鄉,大約唐亭位處貳春鄉境內故也。
貳春鄉有三里:南里、東成里、輿里。
4、南里
里耶簡9-14:
卅五年三月庚寅朔丙辰,貳春鄉茲爰書:南里寡婦憗自言:謁豤(墾)草田,故桒(桑)地,百廿步,在故步北,恒以為桒(桑)田。
三月丙辰,貳春鄉茲敢言之:上。
敢言之。
詘手。
四月壬戌,日入,戍卒寄以來。
瞫發。
詘手。
該件文書是貳春鄉上報南里寡婦憗的墾田記錄,南里無疑屬於貳春鄉。
簡8-661殘缺較多,從殘文看,當是貳春鄉申報縣尉增補南里“典庠”事,亦可證南里屬貳春鄉。
現已公佈簡牘有若干南里戶籍資料,如:“南里戶【人】大夫強,下妻曰京,癘,卅四年”(8-238+8-585+8-2476)1,“南里戶人大女子分〼子小男子□〼”(8-237),“南里戶人大夫寡茆”(8-1623),“南里小上造□〼”(8-1182)、“南里不更公孫黚受令”(9-1625)等。
5、東成里
里耶簡10-1157:
卅三年十月甲辰朔乙巳,貳春鄉守福爰書:東成夫=(大夫)年自言:以小奴處予子同里小上造辨。
典朝占。
福手。
該件文書為貳春鄉守福上報遷陵縣“爰書”,可證東成里屬貳春鄉。
東成里戶籍簡牘有:
東成戶人大夫寡晏〼
子小女子女巳〼
子小女子不唯〼9-566
東成戶人士五夫
妻大女子沙
子小女子澤若
1簡的綴合參看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五)》,簡帛網2012年5月26日。
子小女子傷9-2064
從戶籍簡牘的書寫格式看,“東成”無疑應是里名,屬貳春鄉。
6、輿里
目前所見輿里的戶籍簡牘有二條:
輿里戶人不更□〼9-1317
不更輿里□□〼
□□夫
大女二人
廿六年□〼9-1671
從書寫格式看,輿里應與上述東成同類,同為遷陵縣所屬。
目前尚未發現不屬於遷陵縣的里戶籍單,假如輿里不屬遷陵縣,很難解釋何以其里戶籍會出土里耶古井遺址之中。
然則輿里屬何鄉?從上舉9-1112號簡牘看,屬貳春鄉的可能性更大些。
在那件文中,發文的唐亭位於貳春鄉,遷陵縣守丞回復後,又由“貳鄉上司馬丞”,而傳送文書的是“不更輿里戌”,雖然文書傳送者與發文者在地域上不存在必然聯繫,但如果輿里果屬遷陵縣,以目前材料看,當然以屬貳春鄉的可能性最大。
綜上所考,可知秦遷陵縣共有3鄉6里。
這是否為秦遷陵縣鄉里的全部?鄉里的歸屬是否合理?這可由其他簡牘資料加以驗證。
簡8-1519記錄秦始皇
35年墾田、稅、戶、租等數據,今抄錄如下:
遷陵卅五年豤(墾)田輿五十二頃九十五畝,稅田四頃□□。
戶百五十二,租六百七十七石。
率)之,畝一石五。
戶嬰四石四斗五升,奇不 率)六斗。
啟田九頃十畝,租九十七石六斗。
都田十七頃五十一畝,租二百卌一石。
貳田廿六頃卅四畝,租三百卅九石三。
凡田七十頃卌二畝。
租凡九百一十。
六百七十七石。
簡文先總記秦始皇35年(前212)遷陵縣的墾田數、稅田數、戶數、租數,以及每畝租數,再分別說啟陵鄉、都鄉、貳春鄉的田數和租數,最後總計田、租數。
由於戶數與田、租數存在一定對應比例關係,35年遷陵縣152戶,據田、租數的比例關係推算,啟陵鄉應為22戶,都鄉為54戶,貳春鄉為76戶1。
假如當時每里的戶數在25戶左右,則啟陵鄉為1里,都鄉有2里,貳春鄉有3里,如此才符合上述戶口數,亦與本文的考察結果相符。
此外,簡8-487+8-2004記有秦始皇廿八年至卅三年遷陵縣的“見戶”數:
1參看唐俊峰:《里耶秦簡所示秦代的“見戶”與“積戶”——兼論秦代遷陵縣的戶數》,簡帛網2014年2月8日。
卅四年八月癸巳朔癸卯,戶曹令史疏書廿八年以盡卅三年見戶數牘北(背)、移獄具集上,如請史書。
手。
廿八年見百九十一戶。
廿九年見百六十六戶。
卅年見百五十五戶。
卅一年見百五十九戶。
卅二年見百六十一戶。
卅三年見百六十三戶。
戶數最多的28年為191戶,然後逐年下降,30年最低,為155戶。
此後緩慢上升,直至33年的163戶。
如何解釋戶數增減與里的關係,一種可能是:里的數量沒有變化,而各里的規模有增減。
前文曾列舉啟陵鄉32年27戶,34年28戶,而據墾田數推測35年則為22戶。
以27-28戶的規模,解釋從29年至33年的見戶數,遷陵縣仍可持6里的水準。
但似不足以解釋28年的見戶數。
所以,遷陵縣的里數可能存在另一種可能性,即28年及以前為7里(191戶,每里27戶強),此後減省一里,並一直保持6里的規模。
里耶簡牘的確存在28年以前的里名資料。
(1)右里
廿五年九月己丑,將奔命校長周爰書:敦長買、什長嘉皆告曰:徒士五(伍)右里繚可,行到零陽廡谿橋亡,不智(知)□□〼(後略)8-439+8-519+8-537
此件記事年代與遷陵設縣同年,其中的“右里”未見其他記載,亦無由得知其屬何縣何鄉。
(2)渚里
廿六年五月辛巳朔庚子,啟陵鄉㢑敢言之:都鄉守嘉言:渚里不【更】劾等十七戶徙都鄉,皆不移年籍。
令曰:移,言。
今問之:劾等徙,【以】書告都鄉曰:啟陵鄉未有枼(牒),毋以智(知)劾等初產至今年數。
【皆自占】。
謁令都鄉自問劾等年數。
敢言之。
□□遷陵守丞敦狐告都鄉主,以律令從事。
建手。
甲辰,水十一刻,刻下者十刻,不更成里午以來。
貄半。
16-9
簡文記錄26年5月啟陵鄉、都鄉、縣廷之間關於“渚里不更劾等十七戶徙都鄉,皆不移年籍”之事的往來文書,可知渚里原屬啟陵鄉,後移都鄉。
但不知渚里17戶遷徙後是否仍保“渚里”的稱謂及建制。
渚里亦未見其他簡牘記載。
(3)賈里
〼賈里為縣將采赤金16-223
簡文殘缺,亦未見其他簡牘記錄,情況不明。
(4)南陽里
2005年發掘於里耶護城壕收穫一批“戶籍簡牘”,簡文首欄通常記為“南陽戶人荊不更某某”。
經過眾多學者研究,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南陽為里名,且屬於遷陵縣,里的規模為25戶左右。
但在戶籍簡牘的年代與性質、牘文所反映
的荊爵制、家庭規模及構成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爭議1。
我們的初步意見是,南陽里為楚國原有里名,秦人占領該地後,重新統計里居戶口,此即今所見之“南陽戶籍簡牘”,但隨後將南陽里一分為二,即屬于貳春鄉的“南里”和屬於都鄉的“陽里”。
有關詳情,容後另文探討。
晏昌貴武漢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郭濤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生
1參看邢義田:《龍山里耶秦遷陵縣城遺址出土某鄉南陽里戶籍簡試探》,簡帛網2007年11月3日;張榮強:《湖南里耶所出“秦代遷陵縣南陽里戶版”研究》,原刊《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4期,收入氏著《漢唐籍帳制度研究》,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7-36頁;黎明釗:《“里耶秦簡”:戶籍檔案的探討》,《中國史研究》2009年第2期;陳絜:《里耶“戶籍簡”與戰國末期的基層社會》,《歷史研究》2009年第5期;劉瑞:《里耶古城北城壕出土戶籍簡牘的時代與性質》,《考古》2012年第9期。